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20/12/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3期   作者:袁灏
[导读] 摘要:科学分析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特点、成因,消除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隐患,才能有效预防消防安全问题的发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
        摘要:科学分析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特点、成因,消除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隐患,才能有效预防消防安全问题的发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消防;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管理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应的消费和娱乐的公共聚集场所不断壮大,这些场所往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极大地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了解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的特点、分析其成因,才能较为有效地减少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公共聚集场所的定义与特点
        1.1何为公共聚集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共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同时人员密集场所也属于公共聚集场所,比如医院门诊与住院部、学校教学楼与图书馆食堂等学生集体活动区域、幼儿园、公共展览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
        1.2特点
        公共聚集场所的根本特征是面对不特定公众开放,既所有人都可以在此场所进行出入活动。这也就造成了公共聚集场所人口密度大、人流量大、物质集中,形成了公共性、聚集性、复杂性的特点。
        2、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的特点
        2.1人员伤亡大
        公共聚集场所人口密度大、人流量大的特点,加上如果公共聚集场所建筑的消防措施不健全、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民众缺乏必需的自救逃生训练,一旦这些地方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就会酿成较大的人员伤亡事故。2020年8月8日,福建晋江一厂房发生火灾,造成共8人死亡,而事故原因至今还在调查中。福建晋江是全国最大的鞋业信息基地之一,虽然发生火灾的厂房为复合织带厂,但周围多是与鞋材有关的小型厂房,而在当地存在很多类似的自家建房改建厂房的案例,消防措施几乎为零,加上厂房中物品杂乱,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就会迅速蔓延开来,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
        2.2政治影响大
        现在公共聚集场所多位于城市的商业中心或者繁华区域,周边多为写字楼或者居民区,与民众的衣食住行紧密相连。于是,公共聚集场所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很容易形成连带反应,造成更大规模、连锁的事故。不仅会使事故周边的民众形成恐慌,更在如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通过网络舆论的发酵,影响力会被无限放大,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消极影响。比如2015年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中央、国务院、天津市委都对其进行调查处置工作,之后也对接近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开宣判和量刑。
        2.3经济损失大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共聚集场所的规模还在不断壮大,其中多为集餐饮、娱乐、住宿、购物为一体的大型商场、综合性高层建筑等,这些建筑往往修建的较为商业、时尚,建筑内部的设备、流通物品数量更多、价值更加巨大,这些建筑内部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不仅人员疏散困难、抢救难度加大。一旦碰上具有引发二次事故的设施或者物品,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经济损失。
        3、公共聚集场所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成因
        3.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
        一直以来,民众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更有很多单位没有从这样的治理方式中走出来,以至于单位的消防责任制落实不够、消防治理无人问津、消防工作无人开展,有的甚至撤销设立消防机构。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消防机构,但是人员管理分散、人员专业性不足,没有形成系统性的管理制度,在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并不能很好的派上用场。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无法形成消防责任意识,如果真的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不知道如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如何进行消防救助、如何进行人员疏散、哪些行为会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等,这样便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更有甚者明知有隐患却任由其发展,对消防隐患隐瞒不报或者对消防机构提出的整改措施采取搪塞拖延的手段,造成一旦发生事故必会造成更大的损失的后果。
        3.2消防部门不作为
        一些地区的消防安全部门在当地的招商引资投资建设中,很大程度会因为经济效益方面对公共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以为不会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一些相关的地方政府部门在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时,公然以各种名义、方式干预消防部门的行政执法,以牺牲消防安全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这不仅给相关监督执法工作造成极大的阻力,更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
        3.3消防隐患增多
        在公共聚集场所,比如商场中一般都是商铺,商品种类多,多为橡胶制品、纸质物品、化纤织物、棉麻毛、高分子材料等,一旦发生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产生大量的烟雾,降低能见度,大量如氰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产生更会使建筑内人员在短时间就受到生命危险,无法及时逃生,也会给消防人员增加救助困难。同时,公共聚集场所的建筑在进行装修时规定一般采用的墙面材料不低于B1级别,顶棚采用材料为A级,但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大量纤维制品、木板等材料,不仅增加了火灾载荷,更会在火灾事故发生中起到助燃的作用,造成事故变得更加严重。同时,在公共聚集场所的建筑中,用电量大导致乱接乱搭电线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严重,公共聚集场所的电线老化破损情况也很常见,不能及时的更换维修,长时间的超负荷允许也会导致电线短路、漏电事故的发生。
        4、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策略
        4.1科学制定安全决策,合理配置安全资源
        公共聚集场所的商业主体应当制定科学的消防安全投入决策,合理配置消防安全资源,避免因为人员和物体的缘故而导致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恶化。但是消防安全投入需要考虑到边际效益,投入太少或太多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合理的投入计划。在合理的消防安全投入确保消防安全状态的条件下,还需要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特别是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的前提下,再改进消防技术措施,减少可燃物的滞留堆积,能极大地提高系统功能安全度,从而提升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4.2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负责制
        在公共聚集场所中,要把所在各单位作为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对象,明确其消防安全责任,并明令要求其担负起相关责任。要要求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将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到单位各个级别和岗位上。更要确定消防安全工作主管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现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整改,做好消防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干预机制。在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后,要召开整改会议和启动调查程序,不断地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做到将消防安全事故扼杀于酝酿阶段,确保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4.3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除了对公共聚集场所所在单位的安保人员加强消防培训,还需要对其他普通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培训时要有消防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培训有内容、有效果。此外也要加大对民众的消防知识宣传普及,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消防演练等形式让民众不仅能够学到理论知识,更要形成遇到消防事故时如何做地条件反应。宣传普及之外,更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邮箱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都参与到对消防隐患的监督中来,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相结合,形成全社会都对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关注并促进消防隐患的整改。
        结束语
        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呈现一种复杂、多元化的布局,这个工作不是消防安全部门可以单独完成的,而是需要建立系统化的协作机制,最大程度的提高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效能,养成全民意识,才能保障公共聚集场所中各单位和人员的安全。
        参考文献
        [1]韩双成.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规范化[J].技术与教育,2016,30(01):16-19+61.
        [2]于春华.基于突变模型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5,34(11):1534-1537.
        [3]张璐.地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J].科技与企业,2015(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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