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回收管理现状及风险防范措施 贾晓瑶

发表时间:2020/12/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4期   作者:贾晓瑶
[导读] 摘要:在现代法律规章不断完善、科技高度发展的今日,供电企业的电费回收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以此不但维护了供电企业的经济收益,还提高了我国群众遵纪守法,按时缴纳电费的意识。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文水县供电公司  山西省吕梁市  032100
        摘要:在现代法律规章不断完善、科技高度发展的今日,供电企业的电费回收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以此不但维护了供电企业的经济收益,还提高了我国群众遵纪守法,按时缴纳电费的意识。本文主要对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当中的管理进行相应的分析,再介绍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希望能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电费回收管理;现状;风险防范措施
        1电费回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相关法律体系建设滞后
        随着时代的发展,供电行业的运作模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传统的法制体系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步伐,从而不能有效保障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户逾期30日不交电费,应停止供电。基于此可知,如果用户30日后仍不交,则供电企业的损失无疑是旧账加上新账,又增加了一笔潜在坏账。
        1.2电费收缴困难
        受产业结构调整、环保整治升级等宏观政策的影响,近些年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部分生产制造类企业经营情况每况愈下,要么耗费巨资改进生产,要么直接闭门歇业。企业关门歇业往往导致账务变得一团糟,因为企业破产后,相关资产会优先分配给员工,从而该破产企业所欠下的电费可能会成为供电企业的一笔亏损。伴随电费梯度征缴方案的实施,对于用电量巨大的重工企业来说,其产生的电费也很多,而在回收的过程中,阻力同样较大。同时,部分城镇推行三旧改造项目,拆迁改造地块逐渐增多,拆迁居民用电和商业电费回收存在困难。
        1.3内部管理存在很多问题
        先用电、后支付是电力企业陈旧的收费方式,电是一种看不见的商品,部分用户养成了长期不主动缴纳电费、拖欠电费的习惯。而供气企业电费回收管理流程长,资金在途时间较长,需要经过营业站(所)收费人员、县公司账务人员、地市公司账务人员等环节。在账款回收的过程中,部分企业无力或不愿加大整顿投入,对一些糊涂账往往不予重视。同时,供电企业员工的诸多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导致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此外,部分供电企业营销部门和运检部门沟通不畅,与工商、司法等相关政府部门、基层政府、街道社区等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和协同机制,导致企业不了解用电单位或家庭的状况,从而无法提前防范风险。
        1.4缺乏风险预警与防范体系
        部分供电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与防范体系,从而不能精准掌握高风险用户。同时,供电企业分析客户履约能力不足,没有实现大客户电费回收风险评估、高风险客户精准催费。因此,借助互联网智能化、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有利于加强风险管理的同时,将自身损失降低至最低。
        2电费回收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2.1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首先,应建立起完备的风险评估与预警制度。要想做好电费回收管理的风险防范工作,就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据此,供电企业一方面应对用电用户的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与归类,结合各用户既往的用电水平与缴费记录,分析出用户当前的个人经济能力、企业经营状态等相关信息,并保证数据的及时更新。这样以来,可有效筛选出存在恶意拖欠、违法窃电等风险行为的低信誉用户类型,并对其进行协调、管理与警示。另一方面,供电企业还应做好各缴费基站内软硬件设备的日常检查与故障预警,从而为电费回收活动提供实时、稳定的工具支持。其次,应建立起高效的工作管理制度。供电企业在优化工作管理制度时,必须要重点做好电费回收的前期与后期管理。在电费回收前期,应把各个区域的电费回收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并将电费回收情况与其业绩、考核分数挂钩,直接影响其工资收入与升职空间。这样以来,可有效规范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进而避免因人员疏忽发生的风险问题;在电费回收后期,应将工作重心放置在欠费用户用电费用的追缴催收上。此时,必须要保证每一个欠费用户都有专人进行跟进回收,并对催缴能力较强的责任人进行奖励。

对于大额拖欠、恶意拒缴的用户,供电企业管理者还应指导相关责任人采取民事调解、法律申诉等手段,进一步提升电费回收的执行力度。
        2.2提升人员服务素养
        作为用户基数大、区域影响力高的基础服务型企业,供电企业必须要注重用电用户的消费体验。因此,在制定电费回收管理风险防范的策略时,供电企业还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的素养培训,以便端正电费回收人员的工作态度,培养电费回收人员掌握得体的语言方式,秉持高度的服务意识。通过这样的方式,一方面能有效拉近用电用户与电费回收人员之间的情感距离,降低用户情绪化拒缴电费的行为发生几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供电企业在区域内树立更好的服务形象,获得良好的大众口碑。
        2.3加强文明用电的宣传力度
        现阶段,近半数用户的窃电行为、拒缴行为是由法律意识淡薄这一问题引起的。对此,供电企业应通过举办用电规范讲座、布设文明用电宣传语等方式,引导社会大众了解电这一生活能源的商品属性,并认识到窃电、拒缴等负面行为的违法行为界定与严重制裁后果。这样一来,能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用电用户的侥幸心理和错误思想,积极履行缴纳电费这一法定义务。
        2.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用户转变观念
        供电企业可以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用户认识到电作为一种商品在使用的同时付出相应报酬是必须的,供电企业可对逾期不缴电费的用户依法执行停限电等措施。通过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以及微信,为客户提供电费、计划停电等信息的查询,让客户可通过互联网及时获取电费及用电信息。在电费回收过程中,面对企业为确保生产资金而出现的缴费不及时现象,供电企业应积极引导这些用户转变观念,让他们认识到电是生产的重要投入因素,想要保证生产首先要保证不因欠电费而被停电,端正用户用电观念,让用户可以及时主动上缴电费。
        2.5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
        在追费过程中,要做好证据保全、证据收集。出具通知书(单)或“律师催告函”时应注意需一式两份,一份由用户签收,一份存档备查,作为证据使用;送达用户签收时,需保留用户的签收回执,做好证据保存;用户拒绝签收,可采取邮寄、电话、第三方证人等方式送达,并做好拒绝签收和送达方式的记录,保留相关证据,用以证明供电企业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对当年欠费2期及以上的,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催告函”催缴,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欠费及违约金;用户在“律师催告函”确定的期限内仍未缴纳欠费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收取欠费;对欠费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催告,用电方拒不还款也不提供担保的,可委托律师起诉。采取法律措施,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的两年。
        结束语
        本文主要分析了供电企业电费回收风险防范与管理,首先对供电企业常见的回收管理问题进行了介绍,具体包括能源生产企业电费回收问题、即将倒闭的企业电费回收问题、家庭日常电费回收问题,之后阐述了供电企业电费的回收途径,最后分析了供电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邓俊吉.供电公司中电费回收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6(8).
        [2]何晖.基于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的研究[J].通讯世界,2017(11).
        [3]张海荣.关于加强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的对策探究[J].经济管理:文摘版,2016(5).
        [4]胡玉兰,闻超.现阶段县级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风险防控的探讨[J].中国科技投资,2017(28).
        [5]刘志勇.供电企业电费回收风险的成因及管控对策探讨[J].南方农机,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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