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 唐洋 吴瑾
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长丰县供电公司 安徽合肥 231100
摘要:营销稽查能够有效约束电力营销管理工作规范化,对内部业务行为进行监督把控,对外部用电异常情况预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电力设备与技术手段的不断更新,电力企业面临着非常多的风险,营销稽查结合大数据对风险点进行预警分析,内控管理,外补查漏,促进电力营销基础管理规范化、有序进行。
关键词:营销稽查 内控管理 营销基础管理
引言
随着经济建设脚步加快,企业用电需求随之加大;电力市场不断扩大以及技术革新、设备不断改进,增加电力企业的管理风险。营销稽查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大数据进行预判分析,展示电力营销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与异常,有助于内控营销基础管理,规范电力营销业务办理;外查违约窃电,补漏增收。
一、电力营销稽查
随着用电需求多样化,电力企业的内部与外部也不断在变化,对电力营销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必不可少。营销稽查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稽查制度、建立稽查对应体系,对电力营销各项业务的业务流程、用电客户用电情况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采用内稽与外查,助力营销管理基础提升。 而内部稽查是基础,管控好自身队伍建设,有利于开展外部检查。
(一)内部稽查是基础
内部稽查是对营销基础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不严谨的一种有效监督,从客户用电申请至流程归档,对用户进行抄核收以及在此期间产生的服务均为营销工作中紧密相关的业务流程,在整个业务流程中如因电力企业业务人员的不规范、错误等均会影响电力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体验感,加强营销内部稽查是规范业务流程、减少企业与客户损失,增强电力企业与用户之间优质体验感的一种有效手段。内部稽查主要是检查电力企业自身队伍自律程度与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及时发现业务活动中不合理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发生可能性,内部稽查是营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基础手段。
(二)外部稽查是重点
外部稽查包括对用户电费电价、客户用电异常、表计计量、业务办理规范化及供用电合同等相关营销业务的检查与监督。内部稽查是基础,外部稽查是重点,依托大数据展示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各班组协同,对电力营销主体、企业、住户等用电单位进行检查,以防范偷电、漏电及非法用电为目的,促进电力统一管理和规范电力营销市场秩序。
二、电力营销稽查存在的问题
(一)稽查手段有效性不高
营销稽查按照稽查手段分为线上稽查、专项稽查、现场稽查等多种方式,按时间分类可分为定期稽查与不定期稽查,按照稽查主体分为自查、互查、平行检查。虽然稽查方式多样化但是稽查有效性不高,由于内查稽查受各方面因素制约,无法定量考核,且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在业务规范化、实现业务全过程流程跟踪部分,未能充分发挥内控作用。对于本单位自查、上级单位专项检查、省侧、国网侧抽查等稽查,存在疲于回单、写报告,未能从自身定位做好匹配检查。稽查有效性不高。
(二)班组协同化不明晰
依据营销稽查系统内主题分类,结合各供电单位营销组织架构特点,进行班组主题分类,定好责任班组与协同班组,但仍会存在部分主题的责任班组不明朗,班组之间协同化不明晰,班组之间存在推诿现象,降低工单流转的时效性。
(三)新旧规定更新
电力用户的不断增加,电力需求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单纯依靠电力法及供电营业规则等无法满足现代电力需求。在稽查中发现两部制电价中存在用户异常情况为历史遗留的业务漏洞,稽查查出问题后难以要求相关业务班组及时整改。导致查处后难以闭环。
(四)稽查工作未行成有效闭环
稽查查出异常问题后,各班组未能对查出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式自查,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过分依赖稽查督促,未能从自身主动思考整改措施,责任班组也未能制定相关营销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对人为恶意或者影响较大的差错进行考核,惩戒性较差,类似错误屡禁不止。
三、强化营销稽查
(一)完善稽查管理制度
稽查的管理制度需要不断的完善。需要明确营销稽查员各项职能,按照相关规则、工作时限、工作流程等要求,对营销各业务部门进行重点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核查各业务部门与业务人员是否按照规章进行业务处理,规范各业务人员业务行为,促进营销基础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对营销稽查管理办法的制定、营销稽查组织体系的建立、职责分工的定位、辅以网格化分工明细表等来完善营销稽查的管理制度。
(二)匹配的稽查手段
稽查方式多样化,可分为自检、互检等,也可分为抽检、专检、全面检查等模式,稽查内容按专业可分为电费电价、用电检查、线损管理、表计管理、供用电合同等,每个主题需要采用稽查方式不同,需要根据主题的特点进行稽查方式的选择,依据网格化分工明细表,明确稽查对象与管理部门,减少工单流转时限,确保相关管理部门对异常反映出该部门管理上的漏洞及部门与部门之间、专业与专业之间的管理断层清晰明朗,按照部门进行问题梳理、归纳,并提出有关规范管理的整改建议与建议。做到举一反三式进行查漏补缺,稽查查一次,部门改一批,部门不仅仅局限查与改,做好部门自省自查,将极大促进营销基础管理的提升。
(三)强化的班组协同
班组协同化程度影响稽查整改时限与稽查整改率,下达稽查任务时需要各班组配合,采用网格化班组协同表可以增加整改时限利用率,减少了稽查工单流转时限,并定点定位明确责任部门(或班组)与协同部门(或班组)、直接联系人与协同联系人,减少互相推诿等情况,增加部门(或班组)协同与处理,各班组能放大思考,自身业务环节是否对下一环节或上一环节产生影响,后期是否对其他业务造成影响,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发生。
(四)预警在侧提醒
结合稽查系统内预警功能提醒,每日对进行对电价、基础档案等异常数据进行核查,结合采集系统内每日异常数据的核查处理,做好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落实稽查预警功能,防范风险发生可能性。
四、小结
营销稽查在电力营销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供电企业需重视营销稽查重要性,依据供电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匹配的稽查策略,稽查人员也需不断加强自身业务技能,认真落实稽查工作,做好班组协同,充分发挥稽查内控外查作用,夯实电力营销管理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丹.电力营销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探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年24期
[2] 魏良标.探究电力营销管理中营销稽查的作用价值. 财讯. 2016年20期
朱红: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长丰县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