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 旦增卓玛 811500
摘要:人类从远古时期就开始狩猎采集,以这种生活方式生存了近几百万年的时光,从狩猎采集的过程中学习和掌握自然规律,同时也产生了狩猎采集的工具和禁忌,从而有规律的进行狩猎采集,本文以蒙古狩猎为对象,逐步的从汉文史料,以及外国使者、旅行者的游记等原始文献中搜集相关狩猎与禁忌等内容,从而进行对比得出文献中的狩猎文化的生态规律,及蒙古狩猎中的生态保护观念。如今相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相聚出台,禁止了一切的狩猎方式,同时使狩猎文化也逐渐消失,这些狩猎文化中也出现很多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在现代文化的背景下保护环境职责尤为重要,在此探索浅析史料中狩猎文化带来的生态观。古代是如何通过狩猎来进行生态环境的平衡,从史料文献的选取中了解人、动物和环境三者之间的联系。
关键词:史料 狩猎 图腾 生态保护 禁忌
一引言
北方的少数民族大多以水草为主,蒙古族同样也以这一方式不断迁移,同时在草原上以打猎为生,狩猎曾在诸北方少数民族历史上起到过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这种猎杀过程也逐步产生了禁忌的观念,伴随着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同地区人们有不同的忌讳和狩猎方法,因此史料文献也记载不同,从相关文献可以看出"个人狩猎","部落狩猎","盟内狩猎",以及贵族上层"钦临狩猎",等等不同的禁止方式,这些禁止方法也会产生不同的忌习俗的核心文化价值意识,仍有实际的功能需求,同时还有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的概念,这些猎人习俗是经验积累的长时期生产过程,智慧积累的结果,也是使野生动物能够存活下来的手段。在艰难的生活环境里,人们出现了相关禁忌的现象,狩猎前要祭祀,供献神灵,占卜出猎方向。狩猎前不能唱歌、跳舞,如今有些地区是女性是不能碰触其狩猎工具等很多不同的禁忌。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多的狩猎禁忌与图腾信仰,通过对史料的分析,逐渐了解到狩猎背后的环境观念。
研究的对象选为十一世纪至十二世纪蒙古文献中的狩猎观念和禁忌等,通过史料文献的记载,一些游记的记述中了解这个时期古代的狩猎方式和禁忌对其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笔者从文献搜集的角度对蒙古狩猎和禁忌的生态观念方面探讨自己的观点,因笔者能力有限未能完整的搜集各种文献,只是以以下的文献作为依据进行自己的观点。
二.史料文献中蒙古与蒙古狩猎
蒙古—原为东胡系鲜卑同族室韦诸部中的一个小部落,唐时代时住在今额尔古纳河下游南峻岭丛林中的蒙兀室韦(《旧唐书·北狄传》)。五代辽宋金时,译作韈劫子、梅古悉、谟葛失、毛割石、毛揭室、萌古子、蒙国斯、蒙古斯、蒙古里、盲骨子、朦骨等名。元代译作蒙古。“《蒙古秘史》原文作“忙豁勒”。拉施特《史集》释“蒙古”一词意为“孱弱、淳朴”,这一含义正与初僻处深山老林里的原始部落蒙古部的弱小、淳朴的状况相符合。至于将“蒙古”一词释作“银”(古蒙语蒙昆)或“永恒、长生”(古蒙语蒙格),则均与“蒙古”一词的古蒙古语原语mongghol不符。”通过史料中了解蒙古的来源与生活的特性对其生活的影响。
1.个人狩猎大部分在民众当中进行,蒙古当时分为森林狩猎部落与游牧部落,成吉思汗在征战时也对其森林狩猎部落进行了征服,在两个部落中都会以狩猎为生活所需和娱乐项目为主,后者是在生活条件充足时进行的,也多于成吉思汗的士兵与将军之间的娱乐,前者的狩猎在《史记》、《蒙古秘史》、《史集》等中记述的较多,古代蒙古人除了游牧使用的奶制品以外,就多以狩猎为主,在司马迁的《史记》中的匈奴“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毋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咸食畜肉,衣其皮革”②等描述在《蒙古秘史》的第一卷
(图1) 就有对狩猎的描述“有一天,朵奔·蔑而干到脱豁察黑·温都儿山岗上去猎捕野兽。他在森林里遇见一个兀良合惕部人,在杀一头三岁的鹿,用火烧烤那头鹿的肋条肉和内脏。”并将自己的狩猎物的肉给予了穷困的马阿里黑巴牙兀惕人,狩猎时也并不吝啬于别人,可见当时的猎物是充足,而不是处于灭绝的程度。在第26-27节中写了孛端察儿被哥哥们排挤后到了巴勒谆·阿剌勒“没有食物吃时,他窥视被狼围阻在山崖上的野兽,射杀而食之,或去拾取狼吃剩的兽肉充饥,兼养自己的鹰。就这样,渡过了那一年。到了春天,野鸭飞来了时,(孛端察儿)把自己的鹰饿着放了出去,捕捉到(许许多多)野鸭和雁,(吃也吃不完),挂在许多枯树上,散发出臭气,挂在许多乾树上,腥气难闻”,③通过训化鹰来给自己捕猎生存说明人与动物之间既可以捕猎也可以训化,野生动物的训化在对狩猎者而言也是进化的一种结果,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作者的描述对猎物过多的捕杀而腐烂,间接性的其实再讲不可过于贪恋,在蒙古人的观念中捕猎也是适可而止,不可过多贪恋的去狩猎,这种观念对其生态保护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图2)从史料文献中可以了解到古代蒙古人的狩猎与个人生活是紧密相连的,在文中狩猎场景也是描述较多的,个人的狩猎经常是生活的贫困,无法生存时的另一种选择,成吉思汗在童年时被部族抛弃时,多以狩猎为主,因此会在文献中看多如此多的狩猎场景。
2.集体狩猎活动出现在志费尼的《世界征服者史》记述为:“成吉思汗极其重视狩猎,他常说,,行猎是┈[他们应当学习]猎人如何追赶猎物,如何猎取它,怎样摆开阵 势,怎样视人数多寡进行围捕。因为,蒙古人要想行猎时,总是先派探子去探看有什么野兽可猎,数量多寡。当他们不打仗时,他们老是那么热衷于狩猎,并且鼓励他们的军队从事这一活动:这不单为的是猎取野兽,也为的是习惯狩猎锻炼,熟悉弓马和吃苦耐劳。每逢汗要进行大猎(一般在冬季初举行),他就传下诏旨,命驻扎在他大本营四周和斡耳朵附近的军队作好行猎准备,按照指令从每十人中选派几骑,把武器及其他适用于所去猎场的器用等物分发下去。”④军围狩猎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训练士兵的胆量与技能的挑战,除了生存的需求和娱乐的选择外,士兵技能的锻炼也是在当时至关重要。从史料记载看,成吉思汗和窝阔台汗时期集团军围猎的情况比较多。在《扈从冬猎歌》第十卷中耶律楚材将这种围猎形象描写为:“天皇冬狩如行兵,白旄一麾长围成。长围不知几千里,蛰龙震栗山神惊。长围布置如圆阵,万里云屯贯鱼进。”⑤弗·弗·里克希尔所著《威廉注释鲁不鲁克东方纪行》中关于蒙古人的围猎,鲁不鲁克有这样的描写:“当他们想要猎取野兽的时候,他们很多人将知道有猎物的地方包围起来,然后缩小包围圈。最终将猎物围在圈内,然后用箭射击。”以上三个史料是对其成吉思汗的军围狩猎的描述,这种狩猎是集体性的大捕猎,所以会维持近几天的狩猎过程,从中获取事物的来源和捕猎的娱乐等功能,从功能主义的角度能其对这种行为进行解释,人们有了需求才会进行狩猎,这种狩猎在后期逐渐形成了相关的法典和禁忌,在蒙古人的观念里获取食物很重要,但对待生态环境的平衡更加重要,狩猎与当时的信仰、禁忌等关联起来,
三.古代蒙古的狩猎禁忌与生态观
古代蒙古的狩猎禁忌多与宗教信仰相联系,这对生态保护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蒙古族狩猎活动中的很多的禁忌或狩猎规则大概分三部分。
第一,不捕杀怀孕的飞禽和动物与成长中的小动物,这目的是为了保证野生动物长期有效的繁殖。据《元文类》载:“先帝圣旨,有卵飞禽勿捕之”;“正月至六月尽怀羔野物勿杀”⑦,在大型的军团围猎活动中,也尽可能把上述猎物预先逐出狩猎圈。
第二,不在发情或交配期打猎。蒙古帝国、元朝和北元时期,朝廷(图3) 都有严格的规定,严禁在春夏季围猎,尤其不准许进行大型围猎活动。其保护动物的正常备孕,使动物的数量不会被减少。
第三,减少大型灭绝性的围猎。在进行大型军团式围猎活动中,会对同类的动物放生一部分,一般原则是雌性和雄性搭配的放行。由此可知,长期的狩猎活动使人们了解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对此,明人萧大亨在其《北虏风俗》中评价说:“若夫射猎,虽夷人之常业哉,然亦颇知爱惜生长之道,故春不合围,夏不群搜,惟三五为朋,十数为党,小小袭取,以充饥虚而已。”⑧
除了与生活有密切联系的禁忌或狩猎规则外,还有与宗教信仰等有关的禁忌或狩猎规则,早期蒙古人的生态保护日和生态保护区很多与此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日要多于围猎日。如皇帝即位之日是生态保护日。据《史集》载:蒙哥汗登基时就产生了高贵的念头,“便想在这一天让所有的人和生灵都得到休息。他颁降诏敕说:在这个吉祥之日,无论如何不准任何人争吵,[所有的人]都要兴高采烈。正如各种各样人有权向命运要求享受和满足,不要让各种各样生灵和非生灵遭受苦难。对于骑用或驮用家畜,不许用骑行、重荷、绊脚绳和打猎使它们疲惫不堪,不要使那些按照公正的法典可以用作食物的[牲畜]流血,要让有羽毛的或四条腿的、水里游的或草原上[生活]的[各种]禽兽免受猎人的箭和套索的威胁,自由自在地飞翔或遨游;要让大地不让桩子和马蹄的敲打所骚扰,流水不为肮脏不洁之物所玷污。”元朝、北元时期的历任皇帝都继承了这种做法。皇帝指定的忌日或作佛事时也是严禁杀生的。忌日主要是新年、佛祖降生日、圆寂日等。北元时期,藏传佛教的格鲁派传入蒙古并取代了萨满教的地位,藏传佛教的仪式、礼节与萨满教的混合,使更多的佛事代替了萨满教的仪式,同时忽必烈对佛教的热衷使这种佛事活动期便成了当时的生态保护日。《大元通制条格》载:“至元十七年(128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中书省奏今年正月五月里,各禁断十个日头宰杀来。新年里依着那般体例禁断宰杀呵……三月初八日佛降生的日头,当月十五日佛入涅盘的日头,┈西天田地里这日头里不教宰杀做好事有来。三月初三日皇帝圣节有。一就自三月初一日为始至十五日,大都为头各城子里禁断宰杀半月,羊畜等肉休教入街市卖者,也休交买者。不拣几时做常川断屠呵,皇帝洪福根底的重大福有。”⑨;
狩猎也有了规定的时间内举行,这就对生态内部的自然调理给于充分的时间,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写道:“他的习惯是,冬季三个月在狩猎之乐中度过。”至元朝时期,这种时间限制已经以成文法的形式被规定下来。从史料记载看,大汗的身体状况有时也会影响狩猎和屠宰时间。如,成宗大德十(1306年)年十二月,“帝有疾,禁天下屠宰四十二日。”11野生动物保护区一般有两种。一是与宗教、禁忌、习俗等有关的保护区;二是为了打猎而规定的保护区。与宗教有关的保护区主要是禁地,如寺庙和敖包附近以及受保护的圣山、圣水地带。肖大亨在其《北虏风俗》中也说:“若有盗及冢中所埋衣甲及冢外马匹,并一草一木者,获即置之死,子女尽入为奴。而资财无论矣。”⑧在早期蒙古社会,安放皇帝、贵人的地方被称作“大禁地”,是蒙古社会最早期的生态自然保护区之一。由于受萨满教的影响,蒙古人中形成了一种不杀害已成为某一部落之动物的习俗。对此,拉施特记载说:“他们有一种习俗,凡是做了某部落的汪浑[的动物],他们就不侵犯它,不抗拒它,也不吃它的肉,因为他们占有它是为了吉兆。直到现今,这种意义还有效地保留着,那些部落每一个都知道自己的汪浑。”这与藏族佛教中的放生有相似之处。
现今经济发展的进步,使很多地区的蒙古人不再依靠狩猎为生,全国所有的蒙古族地区的县志、州志中大部分已经没有了狩猎的记载,国家出台的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则,也使人们不去触碰这些法律,但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古代狩猎的合理性与对生态保护的观念的重要性。
三.结语
通过对古代史料文献的分析,由此可以看出蒙古狩猎的原因与禁忌的产生,在当时的社会当中狩猎一方面是为了生存而需,另一方面也有生活娱乐的因素,他们乐于其中,也保护与其中,从围猎到保护再到禁区,这一步步的将狩猎的法规趋于成熟化,从相关法典中对狩猎的规则中对怀孕、成长中的飞禽与兽的保护、狩猎时间的规定到狩猎禁区的产生都是古代蒙古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观念,这种观念在古代的萨满教到佛教的影响之前都在每个蒙古人心中,狩猎的同时也有保护的观念,从蒙古史料的记载到外国人的游记的描述再到后期的国家的法典的出现都是生态保护观念的呈现,由此可以得出狩猎禁忌的出现也是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准则,古代对狩猎与保护是非常重视,从狩猎---禁忌--生态三者之间都是相互循环的作用,禁忌在从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也是古代蒙古皇帝出台的相关法典和时间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①拉施特 .史集[Z ].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5
②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一匈奴列传[Z ].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③余大钧 .蒙古秘史 [Z ]. 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1.
④志费尼 .世界征服者史[ Z ]. 呼和浩特: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1980.
⑤耶律楚材 .湛然居士文集[Z ]. 四部丛刊本 .
⑥弗·弗·里克希尔所著 威廉注释鲁不鲁克东方纪行 ( 12 53一 1255 ) .,伦敦1900年版,第70页.
⑦苏天爵.元文类[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⑧萧大亨.北虏风俗[Z].
⑨乌峰,崔俊芳.早期蒙古的狩猎业与生态[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5第四期
1.图1,成吉思汗狩猎图(http://www.mgl9.com/post/3750.html)
2图2、图3蒙古古代狩猎图(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969657155532027
旦增卓玛、女、19920929、蒙古族、区域民俗研究、2015级西北民族大学民俗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