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合力推进纪检监督工作

发表时间:2020/12/17   来源:《文化研究》2020年10月上   作者:徐佳木
[导读] 本文通过调研、访谈、查阅文献等多种方法,分析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协同监督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调研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开展多部门协作监督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构建与完善国有企业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增强纪检监察监督合力提出建议。

河北省唐山市河钢唐钢纪委   徐佳木   

摘要:本文通过调研、访谈、查阅文献等多种方法,分析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协同监督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调研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开展多部门协作监督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构建与完善国有企业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增强纪检监察监督合力提出建议。
关键词:联动协作;纪检监督;责任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察机构,通过监督查找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协助国有企业领导和相关科室建立、完善、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在保障国有企业规范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监督水平,履行好监督责任,特别是加强国有企业多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开展协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是新形势下推进国有企业科学管理、依法依规治理企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1.增强各部门监督主体责任意识
        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体制保障。因此,要加强党委和纪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作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发力,协同前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主责是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三转”要求,不断强化对监督者再监督的归位意识,真正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审查和评估各职能部门制度对权力约束制衡是否有效,是否考虑到风险防范等。国有企业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责任,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工作、涉及到谁的监督内容,谁就是监督的责任部门。各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出击,围绕权力运行查摆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制定整改措施,充分发挥监督的主动预防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
        2.加强监督主责部门之间联动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以及其他监督主责部门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监督主责部门有效联动,提高互通情况、相互支持、协作配合的意识,经常性开展工作交流、情况通报、结果反馈工作。纪检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应充分利用其他部门的优势,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涉及其他监督部门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其他监督部门也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移交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3.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
        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监督力量不足。在有限的人财物条件下,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关键要集中各部门的优势力量紧盯监督重点。抓住重点项目,对国有企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加强监督。抓住产品、设备、耗材采购及基建工程项目中的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切实提高监督效率。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建立的廉政监督联席会议要围绕物资采购、基建、资金资产管理、行风等监督高风险事项加强信息互通,并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实施监督或核查。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监督事项与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单项联动协作机制。如,国有企业以行风问题为重点与法务部开展协作监督,法务部门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行业行风问题查办等情况;以财经纪律为重点与审计部门开展协作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审计情况等。
        4.建立健全综合协作监督长效
        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与国有企业其他监督主责部门各方协同、衔接有序、务实高效的监督机制。完善日常和专项监督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定期或不定期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廉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围绕高风险事项加强信息互通,共同实施监督核查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议。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跨部门的监督协作配合形成有秩序的系统合力,提高协作效率。
        5.加大协同监督考核的监督力度
        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制度,综合运用各类考核和评价手段,将监督检查结果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对于协同监督不力的部门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党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年中督导、年底考核的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纪委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并向被检查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将各党支部、各职能部门履行协同监督职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
        完善纪检业务指导督查机制。纪委加强对各党支部纪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例会或培训会,指导各党支部的纪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对各党支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其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对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
        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分享工作成果,加强监督的深度和力度,形成对权力运行监督的全覆盖,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李延涛,商植桐,张洁,张旭.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三转”的思 考[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
[2]李菲,王鹏驰,董欢秋,等.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提升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效能研究[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8(3):26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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