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12/18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4期   作者:雷艳
[导读] 摘要:贫困人口在经济上的脆弱性使其遭遇天灾人祸等不利因素极易返贫,须建立防止返贫的指标监测体系及保障措施以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
        中共彭水县委党校
        摘要:贫困人口在经济上的脆弱性使其遭遇天灾人祸等不利因素极易返贫,须建立防止返贫的指标监测体系及保障措施以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
        关键词:防止返贫;监测;长效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衰退,中小企业面临破产危机,务工者面临失业风险,疫情从健康和收入两方面对贫困地区农民产生不利影响,这极易打乱扶贫工作节奏,造成扶贫质量下降。2020年7月的暴雨洪涝灾害,也是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巨大冲击,自然灾害作为偶发因素会使致贫不利因素叠加,冲击脱贫户脆弱的经济基础,加大因灾返贫的风险。
        贫困人口在经济上的脆弱性使其遭遇天灾人祸等不利因素极易返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突发性疾病以及劳动力意外事故伤残都会使脱贫户重新跌入贫困陷阱。增强贫困人口面对突发事件的抵御能力,构建返贫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现减贫的同时也达到预防返贫的目的,这才能够使贫困地区稳定脱贫,转向“自我造血”式的可持续发展。
        二、导致脱贫人口返贫的关键因素分析
        第一,政策性因素。政策性因素主要是指基于政府政策原因引发脱贫人口返贫风险。
        首先,扶贫开发过程中对于交通水利、职教培训、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帮扶在贫困人口脱贫之后可能不再持续,使得脱贫人口发展乏力。社会保障方面,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提供水平不高,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宽、社会保障深度不高、保险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等,致使部分脱贫人口在遇到天灾人祸风险时,难以有效应对而再度陷入贫困。
        其次,由于环境保护政策而引发的“资源环境诅咒”。脱贫人口赖以发展的有限资源受到“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水源区保护”“降低碳排放”等生态保护政策约束,物价上涨和补贴降低双重因素影响致使部分脱贫人口出现返贫,同时如果存在生态移民,移民过程中的生计损失与随之而来的生计风险更是不可忽视。
        第二,自身能力因素。依据多维贫困理论,贫困人口脱贫需要自身可行能力提升,脱贫人口返贫则是其可行能力相对发展需求相对下降所致。能力缺失主要表现为身体健康水平下降、应变能力缺乏、知识技能较低等。疾病和衰老在人类生存发展中不可避免,因此“因病返贫”和“因老返贫”就成为极大的致贫风险。随着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现代生产方式转型,许多知识技能水平相对较低的脱贫人口难以适应社会的快速变化和知识的更新速度,遭遇就业难、发展难等可持续发展困境。
        第三,自然灾害因素。重大自然灾害一方面给受灾群众带来生命与财产损失,另一方面对公共服务设施和经济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影响区域发展环境,让扶贫的投入和扶贫效果大打折扣。另外,近年愈发引起社会关注的是气候突变带给贫困人口的影响,因旱、涝、气候失调等原因引发水资源分配不均和气温升高,严重影响粮食正常生产,致使“气候变化责任最少的贫困人口承担着气候变化带来的最大的威胁”。
        三、建立防止返贫的指标监测体系及保障措施
        (一)构建防止返贫的指标和监测体系
        预警标准是数据库对返贫对象状态进行判断的依据,既可以通过单一关键指标进行判断,也可以通过多维贫困指标进行判断。姚学刚认为,我们应当重点关注家庭劳动能力和可支配收入两大指标。当一个家庭中出现劳动力减少、劳动技能丧失、失去就业岗位、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情况时就要引起高度注意。系统要及时记录关于家庭劳动力及收入变动情况,动态测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线,作为判断该家庭是否返贫的参考依据。

扶贫管理部门可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渝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等数据库,同时对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立人工监测上报和自动化智能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
        (二)健全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贫困地区农民面对天灾人祸的自我保障与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防护网”作用对防止返贫至关重要。政府应逐步完善社会救助式扶贫制度,对老、弱、病、残等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行长期救济,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子女受教育的机会,防止贫困的“代际遗传”。对遭受疾病或自然灾害的农村贫困户,政府应给予及时准确的专项救助。在贫困地区设立义务卫生医疗站,配套教育资源,为贫困农户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与教育服务,建立起内容齐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网。
        (三)壮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现代特色农业
        产业和就业是稳定脱贫的关键。培育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生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综合采用资金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等多种途径,健全完善扶贫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扩大扶贫产业惠及面。
        充分发挥现代化农业、规模农业和生态农业的特色优势,完善农业经营方式。因地制宜发展与当地环境资源相适应的特色生态农业,延长产业链,形成农业生产与经营一体化、规模化,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增加当地农产品附加值。帮助建立农业电商平台,引导农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网上完成农产品的销售,获取相关服务,增加致富门路。
        (四)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
        1、增强贫困人口自主发展意识和能力。贫困群众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习总书记也强调: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从扶贫效果的角度看,要使政府扶贫投入收到良好的回报,就必须培养他们的自立进取精神和自主发展意识,注重对贫困者的精神扶贫。
        2、优化扶贫政策兑现方式。一是强化正向政策激励。建立“先干先得、多干多得、不干不得”的正向激励机制。改进财政资金补助方式,除低保兜底发放现金外,其他扶贫措施都要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二是实施反向约束引导。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约束引导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3、以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的脱贫信心。产业扶贫是激发内生动力的一大引擎,产业扶贫也是一种内生发展机制,目的在于促进贫困个体及家庭与贫困区域协同发展,根植发展基因,激活发展动力,阻断贫困发生的动因。
        (五)扶贫与环境治理相结合
        面对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等扶贫不利因素,我们必须坚持走生态扶贫的发展道路,在扶贫开发的同时保护贫困地区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展节约型农业、可循环农业、生态型农业是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可持续的重要方针。对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壤等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要符合生态环境建设科学规划,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着力解决干旱地区缺水问题,实施贫困山区的水土流失治理与综合开发,形成生态环境治理的合力。
        (六)持续加强党对稳定脱贫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扶贫脱贫工作,强调要加强党对农村扶贫脱贫工作领导并作了四点重要指示。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两个体制机制,即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以及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第二,要坚持党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扶贫标准;第三,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第四,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党政机关定点扶贫,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脱贫的四点指示精神,核心是加强党对扶贫脱贫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害是建立党政一把手责任制。
        四、结束语
        贫困治理并非一劳永逸,界限分明,今后一段时期仍将处在动态发展的过程中,从“贫困—脱贫”阶段转向“脱贫—防返贫—永久脱贫”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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