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汽车侵权责任认定

发表时间:2020/12/2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8月22期   作者:陈吉斌
[导读] 目前,全世界的无人驾驶汽车还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
        陈吉斌
        中共三明市委党校
        摘要:目前,全世界的无人驾驶汽车还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还存在很多技术、法律、伦理等方面的障碍,但无人驾驶汽车是现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无人驾驶技术不断取得发展和突破的同时,相关的法律规范却十分欠缺,加强无人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研究,明确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对我国无人驾驶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探讨无人驾驶汽车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以及归则原则等相关法律问题。

        关键字:无人驾驶  侵权责任  主体   归责原则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汽车自动驾驶的技术水平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谷歌、Uber、百度和特斯拉的自动驾驶汽车正在世界各地不间断地进行无人驾驶道路测试并积累了大量的测试数据,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芯片技术的进步带来的算力的提升,传感设备性能的升级带来的对道路环境感知能力的提升,再加上测试数据的不断积累带来的自动驾驶算法的不断完善,汽车无人驾驶技术将日臻成熟并最终实现商业应用。相比人工驾驶,无人驾驶的优势是十分明显的,它不仅更安全,还会极大提高人们的移动能力,更重要的是,它将使我们的道路交通更有效率。尽管无人驾驶技术目前仍然存在很多缺陷,还需要硬件、算法、数据、道路标识和信号灯等方面的不断提升和完善,但毫无疑问,无人驾驶汽车的时代一定会到来。本文旨在探讨无人驾驶汽车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以及归则原则等相关法律问题。
        一、无人驾驶汽车的定义
        所谓无人驾驶汽车,是指完全依赖车载传感设备来感知道路交通环境,识别道路标识和交通信号灯,通过人工智能算法自动做出路径规划和驾驶决策,全程无需人工干预的汽车系统。无人驾驶与自动驾驶并不等同。所谓自动驾驶,泛指协助或代替人类驾驶汽车的技术。按照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SAE)的标准,自动驾驶可以分为L0-L5六个级别:L0是指无自动驾驶,L1是辅助自动驾驶,L2是半自动驾驶,L3是高度自动驾驶,L4是有条件的自动驾驶,L5是完全自动驾驶。其中L1-L3级别的自动驾驶都只能替代人工驾驶的部分功能,能在一定程度上自动完成刹车、车道保持、定速巡航、变道、转向、自动泊车等功能,但遇到系统不能处理的情况时都需要人工干预,因此都需要保留刹车、油门、方向盘等人工操作功能。因为需要驾驶员随时介入并进行人工操作,L1-L3级别的自动驾驶不能称为无人驾驶,其侵权责任的承担与有人驾驶的普通汽车完全相同。L4级别的自动驾驶有运行道路条件和运行速度的限制,并不能应对所有场景,但已经不需要人工干预,不需要人类驾驶员。L5级别的自动驾驶可以应对任何交通环境和道路条件,没有任何限制,也完全不需要人工干预。因此,只有L4-L5级别的自动驾驶才是属于本文所定义的真正的无人驾驶。
        二、无人驾驶汽车侵权责任主体认定与归责原则
        据统计,9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的疏忽大意与驾驶操作不当造成的,而无人驾驶汽车没有人类驾驶员,所有的驾驶操作都是由自动驾驶系统来控制。从理论上说,无人驾驶汽车将比人类驾驶汽车更安全,因为自动驾驶系统不会有人类驾驶员因为疲劳或分心而造成的各种疏忽大意,对车辆速度和方向的操控也比人类驾驶员更为精准,能够做出比人类驾驶员更及时、更准确的驾驶操作。然而,无人驾驶汽车仍然会因为各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带来侵权责任。

无人驾驶汽车能够自主行驶,能够独立规划行驶路线并在各种复杂的交通环境中借助各种传感器、高精地图导航和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算法做出正确的驾驶操作,但无人驾驶汽车从根本上仍然是由人类管理或控制的物,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根据事故的原因,由不同的民事主体承担侵权责任并适用相应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汽车制造商的侵权责任。车辆的驾驶必须有驱动系统、传动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一系列复杂而精密的系统共同协调运作来实现,包含了各种机器、电路和其他部件,这些系统如果存在缺陷,就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造成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车辆的制造商应当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承担产品责任,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
        2、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商的侵权责任。自动驾驶系统的缺陷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车辆的自动驾驶系统是一套复杂的计算机系统,它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构成,硬件包括处理器、控制器、存储器、传感器等设备,软件则由人工智能算法和相应的数据构成。如果自动驾驶系统存在硬件缺陷会导致车辆无法正确感知道路交通环境,无法正确识别行人、物体、道路标线和交通信号灯,从而使自动驾驶系统无法做出正确和及时的驾驶操作。而自动驾驶系统的软件缺陷则会使车辆在面对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时无法像普通人类驾驶员那样做出正常的驾驶动作。认定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的缺陷的标准是,一个普通人类驾驶员在同样的交通环境下能够做出的驾驶操作,如果普通人类驾驶员能够正确识别道路交通环境并及时做出相应的驾驶操作而自动驾驶系统没有做到,无论是硬件的原因还是软件的原因,都可以认为自动驾驶系统存在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由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的开发商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产品责任,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
        3、汽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侵权责任。汽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义务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在汽车上路前必须确保车辆的硬件和软件都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对汽车的硬件系统应当注意加强保养和日常维护,对汽车的自动驾驶软件系统应当注意更新和修复。如果汽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尽到以上安全义务,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为督促汽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安全义务,其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即汽车管理人或所有人必须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保养、维护、更新、修复等安全义务,否则就推定其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汽车使用人的侵权责任。在无人驾驶汽车的使用人和所有人、管理人不一致的情形下,汽车所有人仍然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在启动汽车时应确保汽车处于正常和安全的状态,在汽车运行过程如发现存在故障或自动驾驶系统出现报警,应及时停止车辆运行并通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进行维修。如汽车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
        5、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如交通事故是因为第三方故意或过失损坏汽车的硬件设备、干扰汽车的传感系统或侵入汽车的自动驾驶系统,导致汽车无法正确识别交通环境或做出错误的驾驶操作造成交通事故,第三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全世界的无人驾驶汽车还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还存在很多技术、法律、伦理等方面的障碍,但无人驾驶汽车是现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无人驾驶技术不断取得发展和突破的同时,相关的法律规范却十分欠缺,加强无人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研究,明确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对我国无人驾驶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介:陈吉斌,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福建大田人 ,中共三明市委党校副教授,经济学学士,研究方向: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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