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可行性研究

发表时间:2020/12/2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8月22期   作者: 张洪涛
[导读] 目前, 社会各界日渐关注和重视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张洪涛
        山东省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 菏泽 274500
        摘要:目前, 社会各界日渐关注和重视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其在不同领域的运用已经证明了未来社会发展和工作模式将全面实现信息化。面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经常会面临的一些难题, 如办事效率低下、排队时间过长、办事难等, 而借助于“互联网+”技术, 打造不动产登记工作平台, 将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还可以极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然而, 将“互联网+”技术与不动产登记工作实践进行有效结合, 探索新的工作模式, 目前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需要将各类互联网技术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 立足不动产登记工作实践要求和克服传统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效率、公平、公开、质量等原则, 推进不动产登记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快速发展和早日完善。
        关键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可行性;研究
        1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必要性
        1.1 科技信息进步的成果体现
        1.1.1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供了通用平台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9年8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9年8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8.54亿,其中城市网民占73.7%;互联网普及率为61.2%;移动互联网用户为8.47亿,占99.1%网民使用手机上网;与5年前相比,我国网民数量已达8.54亿,移动宽带平均下载率增长约6倍,移动互联网流量下降90%以上。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使用成本逐渐降低,速度越来越快,应用越来越广泛。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不断提高,互联网的发展所带来的改革福利必将惠及不动产登记领域和全体城乡居民。
        1.1.2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为互联网+不动产注册提供了一种智能模式
        当前,信息时代,大数据也被一些人视为时代发展的“石油”,未来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也将受到大数据资源开发能力的影响。通过大数据分析,以人为本的理性智慧城市建设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技术层面,可以整合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多个部门和业务,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在方法层面,可以通过公众行为的可视化,为民众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
        通过云计算的应用,扩展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电子政务模式。发展云计算,创新信息产业业态,可以有效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通过云平台的建设,可以对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起到很好的创新作用。
        可以看出,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县城、乡镇的全面普及,社会信息化从一线城市向县城的不断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不断成熟,对于County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和其他房地产登记部门具有相似经济基础的互联网,互联网+房地产开发的发展代表着大势所趋,必然发展。技术进步带来的这种改革福利可能会晚一些,但不会缺席。
        1.2营造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
        如果说基础设施是企业发展的硬环境,那么政府服务就是企业发展的软环境。因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衡量国民经济能否保持快速发展的重要指标。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整体排名由去年的46位上升至31位,这也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以来中国的最佳排名。这一成就的取得,在互联网+政府服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并得到了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的贡献。作为东北地区的县级市,要积极探索,为中国不断努力营造更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1.3不动产登记的必然发展
        不难看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组织机构重组、业务整合、流程再造、要素简化、期限缩短等措施,基本实现了全市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平稳有序发展。

但由于数据和资金短缺,互联网+房地产登记还没有得到有效实施。下一步要防范骄横、浮躁、凝聚和时代潮流。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不断开拓不动产登记新局面,早日与发达地区整合,全面实现“互联网+房地产登记”服务。这也是不动产登记的必然发展。
        2 应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新思路
        2.1 依托“互联网+”技术, 打造不动产登记在线申请和办理新模式
        在传统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往往采用综合地籍调查。房地产首次登记时,需要将该宗地(海)及其建(构)筑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调查,要求工作人员复核地籍调查结果,认真记录房地产单元号,工作周期长,很容易犯人的错误。在这项工作中,如果我们采用互联网+技术,将大大缩短工作周期,消除人为错误,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人员可以将申请流程和操作点嵌入互联网平台系统或移动应用中,满足新申请用户(相关权利人)在线提交预申请材料的需求,并上传“权利人身份证明、地籍调查结果、权属”等所需信息“依据”到系统通过互联网平台系统或移动应用程序按要求进行,以便工作人员对新提交的地籍调查结果进行网上预审核。整个“互联网+房地产登记”管理系统能够自动处理提交到入场处的信息,形成房地产单位,并根据预先设定的原则和机制自动完成系统中的预验收和预检查操作。一旦系统同时自动审核,登记信息将生成并保存在系统中,通知将通过互联网平台系统或移动应用推送到相关权利人的账号上,提醒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应列出所需证件类型、名称和要求的详细清单,并告知相关权利人,并告知预约办理时间(或相关权利人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这样,相关权利人就可以根据时间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避免排队、浪费时间。当相关权利人的原始数据与上传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的数据一致时,工作人员可以当场接受申请并当场作出结论。不一致的,应当通知相关权利人上传信息,请求补正或者发出驳回通知。可见,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相关权利人可以完成一系列的操作,如物料的自动提交、标准物料的自动生成、自动检验申请、系统推送消息等。以及相关权利人携带原材料的约定时间、完成或问题处理等。办事安排合理,便民利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有保障。此外,互联网+技术可以应用于房屋的登记和变更,如变更和转让,从而创建一个专业的“互联网+房地产登记”系统平台,可以满足在线申请、提交材料、预约处理及网上操作相关业务操作。
        对于房地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互联网+房地产登记系统平台可以提前掌握工作量,合理安排窗口处理用户的数量和时间,有效地减轻现场工作的压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群众中树立不动产登记部门良好的服务形象。
        2.2 依托“互联网+”技术, 打造不动产登记费用网上支付新方式
        互联网+技术在移动支付中的普及,为不动产登记费的网上支付提供了可能。我们知道,在“互联网+”背景下,政府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已成为必然趋势。而许多行政部门已经形成了跨部门、跨地区、跨层次的数据共享模式,为网上支付不动产登记费提供了现实依据。那么,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充分依靠“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共享优势,依托当前社会主流支付方式,大胆地在互联网+房地产登记中创新。
        结束语
        推进信息集成,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我们要借鉴俄罗斯通过跨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减少登记材料报送的做法,加快存量数据的清理和整合,尽快建立和完善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政府信息集成共享的有关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信息数据,积极推进各级与住建、公安、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交流共享,满足各部门管理需要,同时,减少企业和自然人报送材料数量,降低信息核查难度,提高信息核查效率,缩短办理时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参考文献
        [1].程琪麟.政府服务信息共享下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以眉山市为例.公共管理.2019.23:51-52
        [2].刘聚海张菲菲李彦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支撑下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总体框架研究.国土资源信息化.2019.01
        [3] .安妮.“互联网+”视域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信息网络规划研究.丝路视野.2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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