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校合作产教融合的研究与实践

发表时间:2020/12/2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8月22期   作者:席慧
[导读] 随着我国产业升级进程的不断深入,
        席慧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710075
        
        摘要:随着我国产业升级进程的不断深入,对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校育人育才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体现为三个转变:一是办学主体的转变,即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二是发展方式的转变,即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三是办学模式的转变,即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无论是办学主体、发展方式还是办学模式,其在转变过程中
都离不开行业企业的参与。企业出于对于技术技能型人才、技术创新、科技研发等方面的需求,同样离不开产教融合的有效支撑。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对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实现职业教育有效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型企业;服务能力

1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释义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的改革任务。《国家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根据《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建设培育范围涵盖了现代农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在内的 20 余个急需产业领域。在教育部公布的先期重点建设培育的 24 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占比 20.83%,商务服务业占比 16.6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比 12.5%,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占比 8.3%。同时,该办法明确了将优先培育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
2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积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产教对接不紧密、校企资源融合不充分、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等问题。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就是要发挥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推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衔接,使教育服务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1 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激发企业参与办学动力
        制约我国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头热”“走形式”的现象。究其原因,首先是校企间对人才培养主体定位认识的错位。部分企业片面地认为人才培养是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的单方面职责,而忽略了企业自身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认为自身与高校间只是简单的招聘与就业的供求关系。这种认识虽然在逐渐地发生改变,但仍然普遍存在。

其次是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无法得到明显的实际利益。引企入教改革,要求企业能够参与到育人的全过程,这种模式上的转变对企业而言无疑是人才培养的前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机会成本。这种机会成本的增加和对校企合作效果的不确定预期,有悖于企业经营的逐利性原则,严重削弱了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再次,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方面,对企业的要求更多对停留在鼓励或支持,缺少相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由于企业和高校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对不同政策间的理解和执行效力也存在差异,很难激发企业参与的
主动性。
        我国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 《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条件、建
设实施程序、支持管理措施做了相关规定,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 + 财政 + 土地 + 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相关激励政策的实施可有提升企业参与办学动力,先建后认、动态实施的原则能够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2.2 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促进校企资源有效融合
        目前,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仍存在着课程内容滞后于产业转型升级,培养载体还过分依赖于校内实训基地,实训设备功能升级滞后,师资普遍缺乏工程实践经历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其症结在于校企资源融合不充分。建设培育产融合型企业为促进校企资源的有效融合提供了有效途径。从企业角度看,企业可利用其在资本、技术、知识等方面的资源禀赋,在企校联合办学、现代学徒制、学生实习实训、1+X 证书制度试点、共建学科专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开发知识产权证明等方面展开深度且稳定的校企合作。从高校角度看,应主动寻求企业参与引企入教改革,积极构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可通过校企共同组建职教集团这一方式构建具有立体式、开放式、网络化、实践性特征的校企命运共同体。通过集团化办学,整合校企资源,实现共建共享,使行业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资源投入者、培养过程的主动参与者和培养成果的分享者,协助处在建设培育期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2.3 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增强院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随着我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的不断加快,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职院校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学校的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不够紧密,对人才的培养针对性不强,直接导致了就业结构性矛盾。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引企入教改革,企业可参与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共建共享、基地建设、就业与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将校企双主体育人的成果转化为企业转型升级的原动力,应用于企业技术进步、员工技能提升、科技协同创新等诸多环节。高校通过与行业领先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以有效提升高职院校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Z]. 发改社会〔2019〕590 号,2019-03-28.
[2]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J]. 教育发展研究,2019,39(3):77.
[3]候芸子 . 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政策分析及几个重点问题的思考 [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18):17-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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