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农业综合执法现状及难点

发表时间:2020/12/2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8月22期   作者:刘玉琼
[导读] 几十年来,经过中央及各级政府和我县人民的共同努力
        刘玉琼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65699
        摘要:几十年来,经过中央及各级政府和我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农业发展状况呈稳定上升趋势,以务农为主的人们,生活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业执法作为真正可以确保“三农”群体利益的政策措施之一,是党和政府工作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人民的利益具有极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县的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意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执法的规定和要求,服务于人民,维护人民利益。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开放发展,对外的贸易不断增加,农业执法也慢慢显现出了跟不上时代进程的弊端,而且这种现象在某些地区相对比较明显。所以,如何正确面对农业执法现状,制定有效的解决方式,并有效的贯彻执行,是我们目前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农业;综合执法;现状;难点
        导言:近年来,我国农业综合执法取得突破性进展。随着农村法治建设的发展,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了协助农村发展的执法队伍。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由于部分地区法治观念淡薄,严重阻碍了农业法治化的推进,同时也表明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还有待提高。因此,在农村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和农业综合执法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1 农业综合执法的主要特性
        1.1 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广
        目前,我国农业综合执法涉及面广,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前期投入检测、农产品质量和后期农产品市场监管等。在此过程中,执法部门还需要及时检测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种子、土壤、肥料、饲料等,保护新品种和野生植物的安全。一般来说,农业综合执法的范围极为广泛和专业。
        1.2农业综合执法成本高
        农业综合执法涉及面广。在检测质量、控制市场的过程中,执法人员需要完成跨区域执法任务。同时,他们还需要严格筛选农产品的种植、销售和运输渠道。在这个过程中,农业执法部门需要使用大量的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执法成本高。
        2农业综合执法的现状
        2.1 法制机构得到建立完善
        建立执法机构和农业法制工作机构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已得到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各级紧紧抓住改革机遇,经批准同意,已经建立专职农业执法机构和农业法制工作机构,改变了分散执法的现状,逐步转为综合执法,基本形成农业执法体系。
        2.2人员作风形象得到提升
        综合执法实施前,执法形象差、执法水平低、执法地位低等问题在农业系统领域不同程度存在。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综合行政执法的方式,培养一批业务精、形象好的专业执法队伍深入基层一线,可以有效地解决以上执法人员作风形象问题,树立了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的社会形象,也为提高其社会地位打下坚实基础。
        2.3全国性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相对缺乏
        团队合作是团队成功的关键,但是农村地区的执法机构目前还不能进行有效的合作。一方面,各机构独立运作,导致执法机关在对不合格经营者进行处罚时,不能及时得到信息,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不合格经营者的产品仍在市场上销售,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相当不利于农村执法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在农产品质量检验的全过程中,存在多次检验和漏检现象,严重影响了执法效率的提升。
        3农业综合执法的难点
        3.1 执法队伍素质偏低
        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执法队伍是综合执法的主体。农业综合执法的实施效果将直接受执法队伍素质的影响。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业执法队伍素质普遍不高,主要是综合执法机构本身吸引力偏弱。而且开展综合执法工作需要掌握的知识较多,不仅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更要详细了解各种农业问题。因此,农业执法工作属于专业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对相关人才的素质要求也很高。如果执法队伍不能广泛的吸纳或者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执法服务人员的素质提升起来将比较缓慢。
        3.2执法经费相对较高
        在实践中,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综合执法的高成本主要受农业性质的影响,执法中最重要的是检查农业资产和相关农产品。要想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就需要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这样的实施方式直接导致执法成本相对较高。
        3.4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地位尴尬
        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能不等同于执法机构人员,农业综合执法是一种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以作出这种行为,不能委托。但在我国目前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中,除少数公务员外,大多属于事业单位,是企业的身份,不具备行政强制执法资格,这就导致了他们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的困境。目前,拥有公务员的执法人员比较少,不能满足农业综合执法的需要,仅依靠具有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会造成“有机构无人员”、“有人员无编制”等问题,对农业综合执法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4强化农业综合执法的策略
        4.1重视沟通合作,加强互联互通
        由于执法对象的差异性,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此外,不同地区在认知水平、执法方式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影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除要注重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区域建设与区域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利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成果,促进农业综合执法水平的提高。
        4.2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保障机制
        随着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农业执法队伍正朝着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政府的支持力度也在逐步增加,特别是在资金方面。此外,通过完善保障机制,可以提高农业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建议根据区域发展实际,调整创新机制,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为提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奠定制度基础;加大资金投入,为综合执法队伍提供一定的硬件条件,比如执法车辆和办公设备。

只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更好地促进农业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保证农业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4.3加强区域协作,同心形成合力
        为了提高执法效率,有必要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合作,确保高效的执法效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实现。首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并在此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做到信息互通。执法人员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找到相关信息,并根据平台上的信息进行相应的执法操作。利用这种信息共享方式,可以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联系,从而提高执法效率。其次,在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时,各地定期召开交流会,会上提出执法中的各种问题和难点,通过集体沟通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此外,在交流会上,各地还可以配合执法,也可以与公安部门或相关农业管理部门合作,显著提高农业综合执法的联动威慑力和检查效率,同时,也可以达到及时处理相关犯罪分子的效果。
        4.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为确保农业综合执法的顺利实施,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业执法的支持力度。表现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典型进行宣传。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农业执法的实际需要,为执法队伍提供良好的环境,促进执法人员增强执法意识。此外,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责,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和群众的利益。同时,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法规的重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执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4.5加强综合执法,保障生产安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资市场的内部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农民在购买农产品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很容易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因此,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建设,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加大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检验力度,确保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农产品进入市场。此外,农业综合执法队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确保农民能够买到优质农产品,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奠定基础。
        4.6建立考核制度,发挥群众作用
        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职业操守,预防制止腐败。考核制度也要让农村群众参与,形成执法人员要监督群众是否违法,群众监督执法人员是否懈怠的良好局面,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平等。充分发挥群众作用的具体办法可以参考设立专门的民意箱,建立信访制度等。
        4.7注重规范建设,确保“三公”落实
        在执法的过程中,公正、公平、公开是最重要的。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要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可以请有经验的业内人士为执法大队讲解“三公”的重要性,加强人员对“三公”的理解。此外,还要建立健全“三公”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要透明,随身佩戴好自己的执法证明,使人民放心,请人民监督,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或法律条文进行适当的处罚,严禁根据个人喜好或个人恩怨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8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
        农业综合执法队是执法过程的主要执行者。当前加强我国农业执法工作,应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入手。推进农业执法队伍“法制化”建设,主要是实现农业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由事业编制向公务员身份转变,使执法队伍能够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要求进行执法。同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工资待遇,吸引人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首先,要加大对执法人员实地工作的激励力度,给他们更多的晋升机会。其次,要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招聘门槛,在招聘过程中注意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农业知识,选拔更适合当前农业综合执法的人才,注重优秀执法人才的引进和使用。第三,注重对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举办相关讲座或轮流选派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还可以结合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采用科学的培训机制,既能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又能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从而在整体上促进提高执法队伍的工作水平。
        4.9农业综合执法保障资金
        经费是农业综合执法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做好财政方面的工作。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综合执法的财政支持力度,将农业综合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充足,避免出现因资金不足而执法机构无法运转的现象,避免因经费问题出现以罚代法或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加强执法物资的保护,加大对执法基础设施和相关设备的投入,特别是对执法过程中的一些必需品的投入,如执法车辆等,做好农业综合执法的后勤保障,推动农业综合执法朝着现代化、专业化、科学化方向稳步发展。
        结束语
        农业是我国的经济基础。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法治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对于以农业为基础的农村来说,法治也是加快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可以说,农业发展前景光明,可以使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今天的成功离不开农村执法大队的功劳,以及配套的法律监督体系。农业执法水平的提高丰富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法治经验,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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