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空间问题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发表时间:2020/12/21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4期   作者:1卢彦静 2陈俊文 3姚颖祺
[导读] 摘要: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世界各国政府致力解决的社会问题。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开展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城市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逐渐形成规模,但是其建设质量无法满足大量中低收入居民的需要。

        12.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武汉  430071;
        3.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430061
        摘要: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世界各国政府致力解决的社会问题。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开展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城市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逐渐形成规模,但是其建设质量无法满足大量中低收入居民的需要。文章调研和分析了中武汉市一些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现状,主要包括旧城住区及经济适用房,并通过分析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武汉,居住空间,中低收入人群
        1研究背景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通过对城镇住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国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供给住房的公有制为主导。从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政府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直到1998年的住房货币化改革标志着福利住房制度的终结,市场化的住房分配体制的确立。住房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对于中低收入居民来说,其住房消费能力不足,无法凭借自身努力满足住房需要,没有政府的帮助,是不可能解决居住问题或改善居住条件的。
        2武汉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空间现状分析
        武汉市对中低收入者住房的供给有一套较为完善的供应体系,但是由于城市还缺乏一套成熟的机制来促进官方和非营利机构为中低收入居住空间提供长期的建设、维护和监督。同时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设计师和开发商也无暇顾及中低收入社区的居住品质。所以,一方面造成了主要承担解决中低收入者居住问题的经济适用房饱受社会的批评;而另外一方面旧城中低收入者住区环境日渐恶化。
        2.1中低收入住区的类型
        武汉依托长江、汉江两条水轴圈层式向外拓展,根据历史演变的时间和空间顺序.将武汉市主城区的中低收入住区划分为三种类型:旧城老化街区、城中村和保障性住房。前两类是城市发展进程中过滤下来的、或随着城市扩张而逐渐被包围的旧有住区,后一类则是面向满足特定政策条件的低收入阶层提供的新建住区。
        旧城老化街区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以棚户区、板房区为主的住区,如武昌司门口、汉口汉正街周边等。二是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空间肌理和建筑特色保存较好的传统街区,如汉口的里分等。三是以效益较差的工厂企业单位旧有公房、老式福利房为代表的住区,如红钢城、武重宿舍等。
        城中村包括内城边缘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从内部空间特征上看,都属于建筑密集、布局杂乱的高密度自由式住区。
        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这类新建住区在内部空间特征上与一般的小区没有太大的区别。
        2.2旧城住区
        (1)目前武汉旧城区的中低收入者居住空间在满足基本的居住职能和提供主要的配套服务设施之外,往往还要承担生产或服务功能。
        (2)外观形象与内部功能同所在城市存在着强烈反差。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管理以及政策引导,各种用地在居住区内混杂,布局紊乱。
        (3)与日俱增的居住压力导致了现有居住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大大降低了住区的居住水平,同时由于这些房屋大部分都是自行搭建没有经过专业的规划设计,户型、面积、功能等室内空间和室外空间很难达到一般住区的居住标准和居民的正常需求。
        (4)存在配套设施和小区环境存在过于简陋和老化的问题。住宅间间距不足,除去道路,剩余面积已经不多,很难形成一个有趣味的可以让人停留的居住外空间,造成了“领域感”的缺失。
        (5)室外空间的缺乏,也导致了绿化和配套设施的不足。在这种八、九十年代建设的住区里都是硬质铺地,绿化面积很少,即使仅有的一点绿地也会因为疏于管理慢慢的褪去或者是垃圾丛生。



        2.3经济适用房
        在最近的几年,武汉的经济适用房虽然越建越多,但是能受惠的中低收入者却越来越少,居住空间设计上的错位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1)部分房型面积过大、户型豪华
        目前武汉经济适用房住宅有一部分能够严格的按照经济使用房的各项标准来进行小区的开发。但仍有很多开发商为迎合市场常常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法,打着经济适用房的幌子,开发的却是超标准的中高档商品房,住房面积一般都在100m2以上。有的小区,像丽水花园它的所有住房的面积高达148~255 m2。
        (2)配套设施和小区环境与定位不符
        武汉部分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居住环境十分“优越”。近年来开发的一系列经济适用房项目,如百步亭二期、三期,丽水花园、穗丰花园、滨江苑等。而这两年武汉真正的“经济适用房”小区环境越来越差,有的为了节省成本也开始“偷工减料”,绿化和配套设施应付了事。
        (3)空间设计不人性化
        武汉经济适用房住宅面积虽然较大,但是由于各空间分配,尺寸比例不合理,导致住宅使用功能缺失,面积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例如:90~100m2的住房,就以面积标准来说已经完全可以满足一个三代同堂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但是武汉的经济适用房这个面积的住房户型一般只2室2(1)厅。
        3对中低收入人群居住空间问题的建议
        3.1打造混居模式
        “混居模式”是指不同收入和阶层的居民在邻里层面结合起来,形成相互补益的社区,以此来促进社会整合,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这种模式使之不会被排除在城市主流社会之外。
        对于武汉来说,居住空间分异格局已经逐渐凸现,而居住空间分异是实行混居社区模式的根本动因。中高级住区多位于江南江北核心区以及5km以内地域及国家级“两江一园”的沿湖地区,形成中心+组团式布局;内环线和中环线之间正在逐步形成中低级居住区,居住空间分异格局虽已初见端倪。
        我们可以选择在一些空间分异不是很明显的区域或者地段开发混合型的居住小区,在小区内安排不同价格档次、面积标准的户型、楼型。这种住区主要是满足中低收入和中高收入两种层次的消费群体,因为这两种相邻层次的群体虽然经济收入上存在一定差距(差距最小),但是在生活习性上没有太大的区别,他们生活在一个住区内生活不会引起本质分歧,能够比较融洽、和谐的相处。
        3.2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1)加大政府对旧区改造的投入
        旧城区的传统历史风貌不仅体现在老街区的城市布局、城市肌理以及建筑形象等具象可视的物质形式上,并且蕴藏在其背后广泛的社会文化和悠久历史所积淀的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之中。因此,在旧区改造时,要十分注意对有价值的历史街区、建筑以及文化的保护。但在保护的同时,应加大对于环境改造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
        (2)确保经济适用房空间分布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建立完善的购买资格认证体系,是完善经济适用房运行机制的基础。在新加坡,经济适用房的摇号过程中除了请公证机构公证以外,同样也可以请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并通过网络进行视频直播,以增强操作的公证性和透明性。此外,在资格认证环节,除了要收集居民家庭和个人的收入情况,建立完整并方便公众查询的数据库。具备真实性、公开透明性和资料完整性数据库应该是整个经济适用房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再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将成为公正性原则的保障。
        4结语
        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空间问题并不是一个可以单独解决的独立问题,它是城市发展问题的一部分,包括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只有站在城市宏观层面整体把握,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控制和政策引导,逐步实现中低收入人群可支付成本居住、可承受成本生活的发展目标,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发展氛围。
        参考文献:
        [1]郑煜.城市低收入者社区的话题[J].建筑技术及设计,2003(8):42-47
        [2]叶迎君.居住空间分异初探[J].规划师, 2001, (3): 94-97.
        [3]单文慧.不同收入阶层混合居住模式——价值评判与实施策略 [J]. 城市规划,2001,25(2): 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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