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新丽
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 山东省聊城市 252000
【摘要】:目的:探讨孕中期超声检查在胎儿先天性心脏病临床诊断中的应用效果。 方法:将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间于本院接受孕中期检查的50例产妇择为研究对象。全部产妇均统一接受孕中期超声检查。检查后,分析孕中期超声检查的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准确性,同时比较超声检查与产后诊断的先天性心脏病胎儿各心脏异常表现检出率。 结果:依据检查结果可得知,超声检查的先天性心脏病胎儿诊断准确率为94.0%(47/50),且超声诊断准确率与产后诊断结果相比无明显差异(P>0.05)。此外,超声检查与产后诊断的先天性心脏病胎儿各项心脏异常表现检出率相比均无明显差异(P>0.05)。 结论:孕中期超声检查在胎儿先天性心脏病临床诊断中的应用效果较为理想,可得到较高水平的疾病检出率,同时有效明确具体疾病类型,进而可为患儿的临床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孕中期;超声检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
前言:先天性心脏病是一种临床上较为常见的先天性畸形疾病类型,其主要由胚胎发育时期的心脏组织生成障碍或发育异常所引起,若未能尽早给予该病患者准确的病情诊断及治疗干预,则易致使其出现机体系统感染、生长发育不良等情况,进而可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1]。由于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初始发病阶段多处于婴幼儿时期,因此于产前检查中为胎儿进行准确的心脏发育情况诊断是十分重要的。超声检查是一种临床方面较为常用的疾病诊断方法,将该检查方法应用于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病情筛查之中,可有助于明确胎儿的心脏发育情况,进而可为胎儿的病情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2]。为此,本文主要探讨了于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中开展孕中期超声检查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及方法
1.1资料
在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间于本院接受孕中期检查的产妇中抽取50例作为研究对象;全部研究对象的年龄为23~41岁,平均年龄为(30.6±4.5)岁,孕周为19~26周,平均孕周为(23.4±1.5)周。
纳入标准:(1)全部产妇均为单胎及初次妊娠;(2)胎儿均经产后综合诊断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3)产妇及其家属均已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产妇合并患有心脏功能疾病;(2)中途无法继续研究。
1.2 方法
全部产妇均开展孕中期超声检查干预,具体检查流程如下:将飞利浦公司生产的型号为iU22的超声诊断仪器择为本次研究的检查仪器,并将超声探头频率设置在4~7MHz范围内。待检查前准备结束后,协助产妇取平卧位姿势,之后应用超声探头于胎儿心脏部位开展多切面扫查,以全面观察胎儿的心脏体积、血流情况、心房形状等方面现状;扫查期间,需应用五切面扫查探查胎儿的心脏房室瓣膜状态,并于产妇腹部位置处开展四腔心切面检查。四腔心切面检查过程中,需首先选定胎儿的脊柱长轴位置,之后应用旋转90度的超声探头对卵圆孔瓣位置进行有效定位,同时确定左心房位置,之后对心脏组织结构及形态发育情况展开探查,并全面观察心尖瓣方向及瓣膜闭锁情况。当开展主动脉弓切面扫查前,探头平面指示标方向应转移至左侧耳垂,之后有效观察主动脉发育异常表现。三血管切面扫查期间,应保证探头与胎儿头侧方向平行,然后对主动脉、上腔静脉等血管发育情况展开探查。左室及主动脉长轴的切面扫查期间观察内容包括左心室及心房发育情况、组织血流情况、是否存在狭窄表现等。右室及肺主动脉长轴的切面扫查期间,应注意观察右心房及心室发育情况、主肺动脉状态、动脉导管血流情况等方面内容,同时明确是否存在隔膜狭窄等发育异常表现。
若胎儿经临床诊断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则可依据胎儿病情现状及产妇意愿决定是否为其开展引产干预,引产胎儿需于引产结束后进行尸检检查,以确定最终诊断结果。除引产胎儿外,其余正常分娩胎儿均应于生产结束后,通过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方式展开病情综合诊断,并将综合诊断结果作为最终诊断结果。
1.3 观察指标
分析孕中期超声检查的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准确性,同时比较超声检查与产后诊断的先天性心脏病胎儿各心脏异常表现检出率。
1.4 统计学
应用SPSS21.0软件对本文中出现的各项计数资料(X2检验)进行相应的数据处理,P<0.05为对比数据差异明显。
2 结果
2.1 孕中期超声检查的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准确性分析
全部胎儿的产后诊断结果均为先天性心脏病。而依据50例胎儿的孕中期超声诊断结果可得知,先天性心脏病胎儿的超声检出例数为47例,诊断准确率为94.0%(47/50);先天性心脏病胎儿的孕中期超声诊断准确率与产后诊断结果相比无明显差异(X2值=3.09,P值=0.08)。
2.2 超声检查与产后诊断的先天性心脏病胎儿各心脏异常表现检出率对比
依据诊断结果可得知,超声检查与产后诊断的先天性心脏病胎儿各项心脏异常表现检出率相比均无明显差异(P>0.05)。见表1。
3 讨论
先天性心脏病是一种由心脏发育异常所引起的心脏功能性疾病,由于该病的主要发病时间为婴幼儿时期,因此于妊娠阶段及时给予胎儿准确的病情诊断及临床干预是十分重要的[3]。近年来,随着医学影像学技术的不断推广,产前超声检查现已在孕检过程中得到了有效应用,该检查方法可通过对胎儿的心室、瓣膜等心脏组织结构发育情况展开全面扫查,进而有效明确胎儿是否存在心脏功能异常表现,从而可为胎儿的先天性心脏病疾病诊断及妊娠管理提供相应的参考指导,由此可显著提升妊娠质量水平[4]。且相关研究资料现已指出,于孕中期阶段为胎儿开展先天性心脏病超声检查,可获得清晰度更高的心脏结构超声检查图像,同时可避免于检查过程中受到胎儿体位、骨骼遮挡等相关因素干扰,进而可明显提升超声检查图像质量及诊断准确性[5]。本文研究结果亦进一步证实了孕中期超声检查在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中的应用价值。
总而言之,于胎儿先天性心脏病临床诊断中开展孕中期超声检查的临床价值较为显著,可有效提升产前阶段的疾病诊断准确性,同时可准确判断患儿的具体疾病类型,从而可显著提高胎儿的病情确诊率及生命质量。
参考文献:
[1]李静.孕中期超声检查在80例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中准确率和漏诊率分析[J].锦州医科大学学报,2019,40(5):42-44.
[2]魏文利.孕中期超声筛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价值分析[J].临床医学,2019,39(9):58-59.
[3]刘娟.胎儿系统超声诊断孕中期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价值探析[J].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2019,3(20):149-150.
[4]卢慧韬,孙娟,巢书山.胎儿先天性心脏病高危因素及孕中期彩色多普勒超声 筛查价值分析[J].当代医学,2019,25(32):173-174.
[5]郭卫红,黄晓云,刘建,等.胎儿系统超声诊断孕中期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价值探析[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9,32(7):1056-1058.
作者简介:邢新丽,本科,副主任医师,胎儿医学、遗传咨询,聊城市东昌,区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