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邵阳烟草员工奖励制度及优化措施

发表时间:2020/12/23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24期   作者:孙英红
[导读] 员工奖励制度是企业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孙英红
        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422000

    
        摘  要:员工奖励制度是企业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了解邵阳烟草员工奖励制度的现状,剖析员工奖励制度存在的问题,探析员工奖励制度的优化路径,并提出优化邵阳烟草员工奖励制度的措施。
        关键词:奖励制度;优化措施
        
        员工奖励制度是企业合理运用内部和外部的各种激励手段,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内在驱动力,切实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的重要激励手段。因此,在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进一步优化员工奖励制度,有效发挥员工奖励工作的更大效益,对于加强员工队伍素质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邵阳烟草员工奖励制度的现状
        2014年,邵阳烟草立足表彰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制定出台《邵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表彰奖励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规范全市系统表彰奖励活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专项评先评优奖励制度,定期评比表彰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树立、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弘扬力争上游、争当先进的敬业精神,在全市系统努力营造出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1.1  表彰奖励的范围
        结合行业特点和邵阳烟草实际,明确表彰奖励范围主要涵盖全市烟草系统组织开展的评优评先活动,参加国家局、省局和地方政府的评先评优、创先争优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以及参加各类比武竞赛获得优胜的奖励等。
        1.2  表彰奖励的项目
        针对员工奖励设置的奖励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分为七项内容、四个层级和两种形式。七个类别主要包括综合工作类、专项工作类、部门工作类、劳动技能竞赛类、文体竞赛类、劳动模范和工作先进。四个层级分别是指获得国家级奖励、省级奖励、市级奖励和全市烟草系统级奖励。两种形式是指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类,一般是指颁发荣誉称号和发放一次性奖金。
         1.3  表彰奖励的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表彰奖励工作的基本程序、实施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全市系统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要求按照制订方案、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组织决定、表彰奖励的程序执行。同时,明确了对违反规定获得或实施奖励的,按程序撤销奖励,追究责任,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2  邵阳烟草员工奖励制度存在的问题
        邵阳烟草的奖励机制运行多年,在提高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方面很好的发挥了正面激励作用,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形式化、简单化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指标控制不够严格
        建立员工奖励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表彰优秀,鼓励先进,在员工队伍中树立学习榜样和先进典型。但在实际操作中,承办方对表彰奖励指标往往设置上限没有设置下限,一些单位、部门抱着“不用白不用”“逾期作废”的思想,不管推荐对象是否符合先进典型标准,都按照上限落实指标,有时甚至“矮子里拔将军”,降低了奖励的先进性。


        2.2  存在平均主义倾向
        一些单位、部门把表彰奖励当作“福利”,在评选奖励过程中存在“论资排辈”、 “轮番坐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直接指定”等不良现象,员工辛勤的付出与奖励不对等,不仅损害了评先评优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挫伤了一些爱岗敬业、勤勉肯干员工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奖励效果的发挥。
         2.3  存在重复奖励问题
        物质奖励作为奖励激励的一种重要手段,企业使用得当就能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但一些单位把物质奖励当作“法宝”,对于同一表彰奖励项目,个人既享受集体奖励又享受个人奖励,对于奖励方已经奖励的,就完全参照其奖励标准重复发放一次性奖金,这样使员工过于依赖物质奖励,而忽略了个人争先创优真正的目的,反而会降低他们的积极性。
        2.4  忽视正面激励效果
        奖励制度的效能之一就是激发员工要求进步的主动性,调动员工积极工作的自觉性,在企业内部形成相互竞争、相互提高的良性局面。但一些单位、部门对员工奖励制度只当做临时一项工作任务来完成,把奖项一评定完、奖金一发放完就了事,对于奖励制度是否发挥其最大效能重视不够,对受奖对象的宣传力度不够,忽视了奖励本身所具有的正面激励效果。
         2.5  缺乏适时的教育引导
        建立员工奖励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也是对员工进行良好教育的有效方法。因此,奖励的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奖励的名额也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否则就会失去了奖励的意义。但一些单位、部门往往只关注获得奖励的员工,对一些其他未能获得奖励的员工关注度不高,没有适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认识。
         3  优化邵阳烟草员工奖励制度的几点建议
        3.1  拓宽表彰奖励适用范围
        结合近几年邵阳烟草表彰奖励工作实际,根据本系统组织和本系统外组织的方式,规范表彰奖励项目的适用范围,设置并对表彰奖励的级别分类和奖励类别进一步具体化,在奖励级别上增加了市局本级、县级局奖励层级,在奖励类型上增设了积分奖励,并按照“获得行业内荣誉”和“获得行业外荣誉”分别实行不同标准的奖励。
        3.2. 加强表彰奖励结果应用
        将积分制引入邵阳烟草员工表彰奖励制度中,通过积分加分的形式,提升所有员工的积极性,明确规定对在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员工,除了颁发荣誉证书、发给一次性奖金外,同时按照相关积分制办法进行积分或者按照相关考核评价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加分,加强表彰奖励结果的应用,从而全方位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3.3  严格一次性奖金发放
        针对一次性奖金多层级重复发放的问题,明确表彰奖励项目一次性奖金的发放要求,规定行业内上级单位或者行业外单位已经发给一次性奖金但低于员工奖励制度规定的标准的,由所在单位将差额部分补足;上级单位或者行业外单位已经发给一次性奖金且高于员工奖励制度规定的标准的,所在单位不再发放一次性奖金。同时明确员工在同一表彰奖励项目中既获先进个人、又获先进集体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发放。
         3.4  强化表彰奖励的实施
        从实施流程上进一步强化表彰奖励工作,明确表彰奖励项目根据全市系统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奖励年限、奖励比例组织实施,并明文规定表彰奖励项目实行年度计划申报制度,要求承办部门严格遵循规定的时间和条件提出表彰奖励申请,同时明确了各类表彰奖励项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增强表彰奖励的公开、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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