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化助力智慧市场监管创新发展

发表时间:2020/12/23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24期   作者: 孙占军1 张稳1 李松菀2
[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
        孙占军1 张稳1 李松菀2
        1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明确了建设“数字中国”的宏大构想。本文对以信息化助力智慧市场监管创新发展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信息化;智慧市场;监管创新
引言
        中国的资本市场波动幅度较大,不断强化的金融监管、政府推动的去杠杆政策以及试行引入熔断机制等措施的实施,也未达到降波动的预期效果。回顾东南亚国家1997年的股市震荡和资本外逃现象可以发现,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金制度、交易清算制度、期限配置监管的完善等良性资本市场制度是金融市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制度保证。
1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资源更加的丰富,竞争越发激烈,因此需要进行市场监管方式创新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使得市场化改革可以从广度以及深度上推进。政府通过有效的措施使得资源配置更多的依据市场发展规则以及市场竞争进行,从而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化作用,增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与此同时,政府也需要通过完善的制度与策略进行市场监管,使市场体制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以及监管有效性不足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创新也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定位以及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保证市场稳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的作用效果,保证竞争公平性,维护市场秩序,这样就能够促进市场经济更加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2借助“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实现监管创新效应的倍增
        当我们树立了社会共治的全新监管理念后,该如何使监管机制、监管效能得到更有效的提升,这里所讲的“互联网+”并不是传统的信息化的概念,两者在数据获取范围、流程实现方式、规则确定方法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传统的监管信息化仅仅围绕政府部门,数据仅涵盖许可、检查、执法等政府侧业务所产生的时点数据、样本数据、填报数据,都是静态的数据。而“互联网+”数据的获取范围则从政府部门的闭源数据向整个社会的开源数据扩展,数据获取实现从时点、样本、填报向全量、实时、在线的转变。另外,原来政府部门传统的信息化是把数据归集在一起做一些流程化处理,而“互联网+”则是基于数据进行知识化处理,形成预置知识和业务规则,然后通过预置知识对业务和数据进行自动化处理,使监管更高效、更智能,真正实现数字化、协同化和知识化支撑的“智慧监管”。
3实现“智慧监管”的建议
        解决好信息化建设统和分的问题,过往的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尤其以原工商部门为主,引领并形成了省级集中的信息化建设模式,较好地支撑了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随着“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不断深入,我们需要重新思考信息化建设统和分的问题,重新认识信息化和业务的关系,以便解决好技术对业务创新的支撑。笔者认为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市场监管部门层面,应该更多地从规范、标准、数据、规则等层面进行统一的顶层设计和技术指导,建设统一的数据资源库、禁限用词库、经营范围标准化等,一方面,提高信息化建设集约化水平,充分发挥数据归集的优势;另一方面,消除标准不一致带来的风险,实现监管的公平公正。但是,众所周知,基层是业务执行的重要环节,也是监管创新的发源地。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信息化水平以及创新的深度广度不同,很难在全国乃至全省形成整齐划一的创新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泛化的、不加选择的信息化建设大集中不仅不能支撑业务创新,反而会成为基层创新的束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一些地区的创新激情。因此,建议面向社会、企业,尤其是外网用户的信息化系统,应该下沉到基层,结合业务创新进行建设。


4信息化助力智慧监管的解决方案
        4.1总体思路
        具体来说,就是要实现“全归集、可共享、看得见、能预警”。“全归集”就是结合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全面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查、投诉举报、执法打假、舆情信息等市场监管全业务数据。“可共享”就是打破现有业务条线分割、各自为政的现状,实现市场监管总局各司局之间、市场监管总局与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市场监管部门内“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退,提高监管便利化服务水平”。“看得见”就是推进智慧监管中心建设,展示市场监管系统重要业务数据指标,满足对全国监管工作情况的监督需求,实现对全国监管情况“看得见”。“能预警”就是利用重要信息系统,加强风险预警和趋势研判功能建设,实现对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支撑市场监管部门精准监管和综合联合执法,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4.2智慧监管的具体措施
        加强大数据中心建设,为智慧监管提供数据保障。坚持以数据为核心的理念,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推进建立“多元化采集、主题化汇聚、知识化分析、个性化服务、便捷化利用”的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体系和平台,推进数据汇聚和数据沉淀,实现大数据中心能力体系的应用和数据接入,支撑企业信用公示、“证照分离”、监督抽查、综合执法、“互联网+政务服务”、应急指挥、综合决策等业务应用。全面夯实数字化基础,逐步形成市场监管大数据生态,以数据驱动市场监管业务创新发展,为实现智慧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一是实现市场监管总局与地方的数据上下互通。整合全系统市场监管数据,形成各类主题库,并实现与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线上流转。二是实现市场监管各业务的数据协同壁垒。打通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各业务板块的数据壁垒,让数据在各类系统间流转,实现业务协同。三是实现跨部门的数据横向互通。完善数据共享接口,实现市场监管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
        4.3市场行为监管
        针对传统领域中的金融行业,也需要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改革,需要有效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并与我国的经济实际状态相结合,使得金融监管改革更为科学合理的进行,在今后的改革中,需要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合同与奖励以及市场化手段来使得市场行为监管更加完善。与此同时,针对非金融领域行业,也需要意识到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重要性,需要重视安全监管、政策监管以及公文监管,在这样的要求下,实现市场监管方式的信息化与科学化,有效应对各种效益因素,实现经济市场发展与外界环境之间的良好平衡,使得政府、市场、企业等获得共同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经济发展由计划经济转换为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与典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在于政府在市场发展中起到的宏观调控作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市场发展的秩序,为了进一步保证我国经济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化改革阶段,因此需要加强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来使得市场竞争更加秩序化,保证市场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夏志方,李栋.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中),2019(12):4-5.
[2]高士平.浅谈智能化信息系统对市场监管的意义[J].中国新通信,2019,21(23):159.
[3]胡开秋.以市场监管信息化驱动市场监管现代化[N].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09-03(005).
[4]陶利军.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回顾与展望[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18(02):58-61.
[5]张俊林,胡艳.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监管”[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18(11):33-34+45.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