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0/12/2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4期   作者:林树涛
[导读] 摘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  山东东营  257300
        摘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当前,我国要制定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1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本文在研究了国内外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几点建议,为各地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提供参考。
        1.1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的需要
        推进农村水污染防治,改善农村水环境是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内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监管的重要依据。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并不缺乏,但由于农村地区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管理规范和模式尚不健全,造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率不高的问题。2016年,我国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22%。相关标准的缺失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评价、验收、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关系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的选择,关系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维护成本。
        1.2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需要
        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我国一个重要的发展目标,建设美丽乡村必须治理好农村环境,而优良的农村水环境是良好农村环境的核心标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控制对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意义重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是农村水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排放标准对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十分必要和紧迫。
        1.3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需要
        现行有效的国家水污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均缺乏专门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控制指标和限值数据。若参照上述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必须增加脱氮除磷工艺,经济和技术难度较大。另外,氮、磷作为农作物的营养成分,应优先回用进行土地综合利用,不必处理到符合城市排放标准。因此,结合各地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势在必行。
        2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
        2.1国外相关标准
        日本针对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建立了不同的法律体系:公共下水道覆盖到的区域主要是人口密集区(2000人以上),适用《下水道法》,设施维护管理主体为地方政府;农业聚集地污水处理(2000人以下)适用《净化槽法》,维护管理主体为地方政府;农村地区的户用净化槽(5人以下)适用《净化槽法》,维护管理主体为使用者个人。日本还颁布了《净化槽构造标准及解说》《建筑基准法》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了净化槽构造标准、负荷计算、设备选择、施工安装、维护管理等内容。欧盟发达国家已进入城乡一体化阶段,城乡均衡发展。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欧盟无统一的硬性水质指标限值要求,各国按照污染综合防治(PPC)指令和水政策行动框架(WFD)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基于水质的排放限值,确保水质目标的实现。德国依据人口规模制定农村污水排放限值,规模越大,出水指标越严。10000人以下规模对总氮、总磷无排放要求,5000人以下规模对氨氮、总氮、总磷均无排放要求。
        美国将水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最大日负荷量同国家污染物减排(NPDES)许可证制度结合来实现环境目标要求。NPDES许可证制度由联邦环境保护局建立并执行。联邦环境保护局(EPA)授权各州、各郡县的地方环境保护局根据当地水环境、水资源、企业布局、经济情况等制定不同的地区性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依据技术和水环境质量确定,并未区分农村和城市地区。地区性排放标准也并非一刀切,不同的污水处理厂可以根据需要执行不同的排放标准。污水回用是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污水排放量增加的有效途径。


        2.2国内相关标准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了我国首个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要求,要求各地加快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目前,正式发布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的有宁夏、福建、山西、河北、浙江、重庆、北京等,发布征求意见稿的有江苏、陕西、山东等。上述省份在制订标准时主要按排入地表水环境功能敏感程度和设施规模进行分级。
        3制定标准的原则
        3.1分区分级,宽严相济
        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达程度、人口密集程度、地理环境条件、水体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类型、资源匮乏程度,避免一刀切。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设施类别(现有设施以及新建、改建、扩建设施)。综合以上因素,科学设置不同级别的控制要求。标准制定应遵循“可持续和-环境友好、技术经济合理、以科学基础为依据”三大原则。
        3.2回用优先,节约资源
        随着水资源短缺日益加剧,资源化利用应是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方向和趋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鼓励资源回用。资源回用应达到农灌、渔业、再生水回用(冲厕)、地下水回灌等相关标准。
        3.3注重实效,便于监管
        我国农村地区普遍经济、技术力量薄弱,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确定控制指标时,应考虑地方基层检测条件,优先选择目前检测条件己具备或在短期内的处理技术可有效处理的污染物。坚持客观性和前瞻性原则,以当前和未来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为依托,充分考虑污染控制水平,兼顾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
        3.4加大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员工需要不断将污水源处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不断加大把控力度,控制各个类型的污染源,这样能够更好将自身工作主动性发挥出来,有关部门和员工需要不断投入过多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资源,这样更有助于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针对污水岸边自排的活动,需要做好污水截流处理操作,跟市政污水管理工作进行有机结合,运用污水处理厂的操作可以满足排放标准和需求。对其进行管理期间,污水污水的处理管理缺少一定的统一管理力度。因此需要建设并且不断健全污水处理中心等有关工作,从根源上把控污染源,这样可以更好处理污水出现污染的问题。
        3.5加强清理污染物
        在实际水利工程中,建设部门应最大限度地清理污染物,确保污水的清洁。虽然该河流具有一定的自净能力,但由于近年来环境污染严重。人们需要采取适当的人工手段来解决河流中的污染物。在实际施工工作中,相关单位需要清理河流中的淤泥,或以人工湿地的形式改变河流水质。在工作中,可以在沟槽附近设置含水层,添加土壤或植物根系,增加原有污水的水生植物,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净化。这种形式相对便宜,可以取得优异的效果。
        结束语
        对农业水利中的污水进行治理至关重要,有关水利部门需要不断加强重视程度,达到对污水的科学治理,并且还能满足对污水的环境保护作用,加强水资源的使用效率。虽然污水治理过程中还出现一些问题,但是跟之前相比却有了很大改善。而对于已经获得一定成果的有关部门而言并不轻松,需要进行对应的有关技术和环境保护研究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使人们能够具有环保意识并且会对水资源合理利用,保护污水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余良,冯子文.浅析污水在化工厂循环冷却水工艺中的应用[J].企业技术开发,2015(18):176.
        [2]李培源.化工厂水处理及水质控制[M].中国出版社,2016,31~38.
        [3]兰炭末吸附宁夏炼油厂电脱盐污水的研究[J].高磊,张文霞,胡奇林.石油和化工节能.2015(05)
        [4]旋流萃取分离技术处理石化电脱盐污水[J].陈永强,龚小芝,陈发.化工环保.2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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