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0/12/2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4期   作者:满静楠
[导读]

        辽宁凌海市委党校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国绝大部分人口在农村,所以农村基础民主建设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和农村的繁荣稳定,同时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和政治文明程度。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本人就这一问题对我市15个乡镇的30个村进行了详细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的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调查结果总述如下:
        一、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形成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并得到了普遍推行。
        第一、普遍实行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是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因此,各村普遍高度重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换届时,各村都积极实行了民主选举,让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真正把作风正、有文化、有能力、受村民拥护的人选进村委会。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改变了过去那种委任与选举并存、选举流于形式、将领导者的意志强加于村民的不良做法。第二、普遍实行民主决策。正确决策是保证农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调查中了解到90%以上的村都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主动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切实落实村民在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真正做到了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例如:2018年,因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的需要,某镇决定将临近两个村的两所小学合并。就该合并到哪个村的问题,两村的领导各执己见,僵持不下。两村分别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代表意见,最终采纳了另选校址的建议。经民主协商决定,将两校旧址卖掉,在两村之间建立一所新学校,既缩短了孩子们的上学路程,又保证了孩子们的学习环境。第三、普遍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经调查,95%以上的村,将一切直接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村里的重大事务向村民公开,毫无保留的交底。设立了公告栏,将村干部的管理行为完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村民可以依法管理村中事务,满足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愿望,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有效地抑制了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例如,某村在修路过程中,有些村民认为开支过大,对村干部有意见,村监督小组到现场实地丈量、计算,结果并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达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目的,消除了村民的疑虑,加深了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程度。
        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一、“两委”关系不协调。 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是党和国家政策最直接的贯彻者和执行者。“两委”关系不协调,不仅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也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这种不协调关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相互对立,不团结。党支部和村委会互不服气,明争暗斗,甚至公开唱“对台戏”;或貌合神离假团结,遇到具体问题暗中较劲、互使绊子。二是领导关系错位。村委会不接受党支部领导,重大决策绕开党支部。三是包办代替。部分支部书记对村民自治不理解、不支持,作风霸道,把持村务不放,把村委会当摆设。四是“双让双放”。


即党支部和村委会都不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推让,放弃工作。导致“两委”关系不协调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书记主任争权夺利;二是基层干部素质较低;三是“两委”职责权限不清;四是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
        第二、个别村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没有严格按法定程序去做,使民主选举流于形式。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村在换届选举时,受到了个别领导者的意志、家族势力、黑社会势力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严重存在拉选票、相威胁等违法现象。导致一部分选民改变了投票的方向,没有完全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没有把真正有才干、品德正、愿意为群众干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其主要原因:一是民主选举制度不够完善;二是某些干部和群众法制观念淡薄。
        第三、个别要务公开不彻底,不利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查中发现,有些村干部害怕群众监督,不愿意让群众监督,所以对村中的财务和一些重大问题,不敢向群众彻底公开,使群众无法了解情况,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其主要原因:一是某些村干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较差;二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为了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必须做到办事公开,打破神秘和封闭,最大限度地增加透明度,相信群众,向群众交底,不仅敢于让群众监督,而且还要创造条件便于群众监督。
        三、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几点建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更应加大力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坚持探索和创新。
        第一、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因此,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三者的有机结合。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改善“两委”关系。改善“两委”关系,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我认为改善“两委”关系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大力提倡书记、主任“一肩挑”,从职务上消除书记与主任不协调的问题。二是加强对村级班子的教育培训,从素质的提升上消除“两委”不协调的问题。三是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从制度上破解“两委”职责权限不清的问题。四是强化对村级主要领导的监督,从管理上破解“两委”班子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第三、要坚持和完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民主的原则和设想,只有采取适宜的制度形式,才能成为实际的民主现实。因此,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村级事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一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系统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第四、要增强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意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我国人口绝大多数在农村,如果广大农民不能享受民主权益,没有参与农村政治生活的途径,所谓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原则就难以落实。这就要求农村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民主意识,自觉地尊重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支持广大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作为村民自治的主体,广大村民更应该增强民主意识,依法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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