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化探析

发表时间:2020/12/2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4期   作者:汤博越 赵凯 余冬
[导读] 摘要:志愿者服务在我国已经得到了蓬勃发展,志愿者们像一道道曙光,给需要帮助的人们带来温暖和希望,为社会的稳定、繁荣、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武警警官学院  四川成都  610200
        摘要:志愿者服务在我国已经得到了蓬勃发展,志愿者们像一道道曙光,给需要帮助的人们带来温暖和希望,为社会的稳定、繁荣、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志愿服务开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制度化方面的一些缺陷,不利于志愿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完善登记注册、认证、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制度化设计,推动志愿服务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化设计。
        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大规模开展始于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发起实施的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从此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志愿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志愿服务活动在救灾、大型体育赛事、展览会等活动中作用凸显。与此同时,在志愿活动的开展过程中相继出现一些问题,如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还有评价及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和法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成为制约志愿服务的瓶颈,需要政府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些问题。
        一、我国志愿服务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志愿服务的成就
        我国的志愿者由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民间志愿者、中华全国慈善总会及其地方组织、中国老龄科技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志愿人员组成,其中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分别归口于共青团和民政部门指导,是我国志愿服务的主体。从总体上讲我国志愿者服务的成就是十分显著的,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以前我国就已累计有1.5亿多人次的青年志愿者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海外服务、大型赛会、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为社会提供了超过5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
        二、我国志愿服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指导和协助志愿服务的职能界定不明确,忽视或干预现象严重。
        我国志愿服务的成绩显著,与政府的指导和协助分不开,但是,在政府指导和协助志愿服务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首先,存在忽视或压抑志愿服务现象。在一些地方志愿服务的发展初期,政府没有很好的评估志愿服务组织的性质和作用,存在忽视甚至压抑志愿服务的现象。其次,存在过度重视志愿服务现象。有时志愿者在特殊活动中的服务却引起行政机关的过度重视,将这个志愿服务纳入行政工作范围之中,使志愿组织承担了部分行政职能,改变了志愿服务的本意。再次,存在过于重视形式主义的倾向。志愿组织能够发展、生存与壮大起来的都与领导的宣传、政府的推广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也有一些领导或部门仅仅只注重做表面文章,却忽略了志愿服务的本质和效果,对志愿服务的指导和支持存在片面性。
        2、项目创新管理机制尚未完善,志愿服务缺乏理论支持。
        中国的志愿服务发展,理论支撑不足。当前,政府部门对于志愿服务的理论创新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以至于中国志愿服务的项目创新成果少,难以对志愿服务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而仅仅依靠模仿国外的模式又会出现不适合中国国情的状况。因此,我们只有切实不断完善项目创新机制,中国的志愿服务事业才能够可持续发展。
        3、评价机制十分薄弱,不利于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随着志愿服务的不断发展,构建完善的志愿服务评价机制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目前,我国志愿服务的评价机制仍然十分薄弱,不利于志愿服务的科学发展,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志愿服务发展的评价机制,是政府管理、指导、规范志愿活动良性运行的重要依据。
        4、激励机制较为单一,不利于发挥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我国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过于单一,仅仅依靠评选颁奖等形式,没有给人一种实至名归的感觉,难以继续吸引志愿者,调动志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导致志愿人员流失严重,服务项目难以延续,服务效益难以提高。影响志愿人员特别是骨干人员流失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志愿服务项目吸引力不足。第二,志愿服务组织凝聚力不强。第三,志愿服务组织缺乏发展空间,第四,志愿服务人员缺乏成长机制。第五,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有限。[2]国外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包括学习培训的机会、附近商业购物的优惠、小区活动的优惠等,是非常多样化、非常具体化的,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我们借鉴。
        三、我国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化设计的基本思路
        从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状况来看,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化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卓有成效的,与此同时,在志愿服务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我们自己在实践中总结的经验与教训,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化建设是克服这些不足之处的有效途径,并将有力地推进我国志愿服务的科学发展。
        1、建立全国统一的志愿者服务注册登记、认证制度。
        首先,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服务注册登记制度。现在,志愿服务处于蓬勃发展态势,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愿意参与志愿者服务中来,但是存在鱼目混居、欺世盗名的情况。因此如何对志愿者加强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可以在全国推行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建立志愿人员资料库,实现志愿者资源共享,以更加有效地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其次,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服务认证制度。为了加强有效管理,必须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服务认证制度。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根据志愿服务的时间或次数以及对社会的贡献,评定或获得相应的认证资格。
        2、完善项目创新理论支持体系。
        中国的志愿服务发展,理论支撑十分重要。当前,政府部门必须把志愿服务纳入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门、哲学社会科学管理部门建立专项研究基金、专项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志愿服务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究,不断解决志愿服务发展中的难题,为志愿服务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同时积极借鉴国外的志愿服务模式坚持为我所用的原则,不断完善项目创新机制,中国的志愿服务事业才能够长久发展。
        3、完善的志愿服务评价制度。
        要建立良性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就必须客观、及时地评价志愿服务。志愿者的评价是对对志愿者所从事的志愿工作优劣的检验,它关系着志愿活动能否科学发展。建立评价制度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建立星级评估制度,把志愿服务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志愿工作的完成程度以及社会影响力来给志愿者评定等级,志愿服务时间越长或者在志愿工作中获得很大成就者所评定的等级就越高,反之越低,并以此作为政府支持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当然,志愿服务评价机制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还需要密切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与完善。
        4、完善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
        一是要培育公民的参与意识,增强公民对志愿者的认同感。宣传舆论导向对于志愿者参与的价值和志愿精神的传播意义深远,近年来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党和政府宣传部门必须加强对人们关于志愿服务的教育与宣传,要真正从内心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社会道德感及公民参与意识,把志愿活动变成一种完全自觉的公民行为。二是运用正确的激励方法,完善激励机制。志愿服务事业不仅需要爱心、激情和理想来支撑,同样需要一定的精神激励、物质激励、身份提升激励,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朱磊。志愿者立法在期待中渐行渐远[N].法制日报,2007-12-03,(3)。
        [2]谭建光。中国志愿服务发展的十大趋势分析[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19(6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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