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分类及启示

发表时间:2020/12/23   来源:《文化研究》2020年10月下   作者:张卫国 冀翔
[导读] 从战略、组织和实施层面,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呈现出层次化、类别化的特点。

公共管理学院山西财经大学  张卫国  冀翔  030000

摘要:从战略、组织和实施层面,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呈现出层次化、类别化的特点。政府与大学作为驱动力量,形成了“大学主导”与“政府主导”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战略选择的最终确立、组织体系建设的优化以及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具体操作与实施,需要实现与大学内涵式发展、内外部治理以及教育创新实践的深度契合,并最终导向于大学发展的使命与功能。
关键词:高校;创业教育;模式
        大学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功能属性,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主阵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引擎时代,我国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也已进入“全面推进、不断革新”的发展阶段。纵观国外大学创新创业教育,逐步探索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呈现出“主体多元、类型多样”的规律与特点。本文尝试探索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分类模式,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基于战略层面的模式类别及特征分析
        尽管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回应社会及市场的需求,但是社会力量的介入更多地会关涉到其市场或行业组织利益,自发性的规律及特点使其很难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导力量。政府与大学当仁不让地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两股主导力量,在模式的选择上发挥统领性、全局性作用。因此,从战略层面看,国内外逐步形成了以“大学主导”与“政府主导”的创新创业教育战略模式,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分别是美国与中国。
        (一)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对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宏观指导与调控,短时高效地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繁荣与发展。政府层面往往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我国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即是得益于“政府主导”的内在驱动力量。在近二十年间,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个别到普及的发展阶段,没有强大的政府推动,想必很难取得如此成效。[梅伟惠.美国高校创业教育[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政府主导模式”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够直接与国家或区域发展战略对接,为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空间及条件但也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困难与问题,尤其在大学层面存在诸如形式大于实质现象创新创业教育缺乏系统性与规划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计不合理、创业教育师资力量匮乏、创业教育配套机制不健全等。[李伟铭,黎春燕,杜晓华.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十年:演进、问题与体系建设[J].教育研究,2013(6):42-51]
        (二)大学主导模式
        大学主导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将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与大学自身使命紧密联系起来,进而在创新创业教育为主流的教育价值观引领下,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最终促进大学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正如一位美国学者在深入研究了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的创业科技园后,不无感概地指出:“高技术公司聚集在人为设置的地区,如斯坦福大学的科技园、波士顿地区周围的环形公路,这实际上是既成事实的表面现象,而不是高技术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具有极大自主选择权的美国大学,其主导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呈现出如下几方面特征:第一,尽管美国已经形成涵盖大中小学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但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而言,它必须服从于大学的发展战略,“自下而上”的特点尤为突出;第二,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整合政府与社会或市场的资源,但主导权取决于大学自身的内部力量,创业型大学的产生即是这一特点的集中体现;第三,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形式多样,既有依托学院或组织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也有通过创业组织或创业基金推动的创新创业教育,也有跨学科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等。
         二、基于组织层面的模式类别及特征分析
        (一)基于“学科-专业”的学院模式
“商学院模式”也可称之为“聚焦模式”,即聚焦于核心的学科专业力量,开展相应的课程教学及实践活动,例如美国百森商学院、麻省理工学院等著名院校均采用这类模式。[黄兆信,赵国靖,唐闻捷.众创时代高校创业教育的转型发展[J].教育研究,2015(7):34-39.]该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依托各自的商科类专业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向学生提供系统的创业教育课程来普及创业知识、传播创业理念、培育创业精神、提升创业能力。“商学院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将商科、管理学科的专业力量优化配置到创新创业教育之中,既可以面向全校开展,也可以立足学院自身发展,逐步形成创新创业教育的品牌效应。
        (三)基于“组织-协调”的行政模式
        美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辐射模式即是学校层面的创新创业教育机构或中心,其主要职责包括: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活动支持、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社会建立广泛的外部联系网络,包括各种孵化器和科技园、风险投资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资质评定机构、小企业开发中心、创业者校友联合会、创业者协会等。[常建坤,李时椿. 发达国家创业活动和创业教育的借 鉴与启示[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07,10(3):39 - 43.]
        三、启示及建议
        (一)明确不同主体职责与战略定位
        基于国内外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战略层面分析,政府应该发挥宏观战略层面的指导或调控作用,将国家发展战略聚焦于人才战略与教育发展战略,在经费投入、政策保障以及氛围营造等方面,为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注入强大的活力与推动力。经费投入不仅布局于高水平大学及理工科大学,也重视特色型、应用型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政策保障立足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外部治理,实现大学自身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优化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组织体系
        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层面的选择及改革,既不划一而论,也不因循守旧。具备学科专业条件的大学应加强学院模式的改革与发展,“商学院”“创新学院”等模式能够最大化地发挥大学学术力量的地位与作用,逐步形成优质的师资、良好的生源、精品的课程、有效的教学、灵活的项目等,这是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向深、向远发展的内在要求;不具备或暂不具备学科专业条件的大学则应充分发挥行政力量的“组织协调”作用,在课程教学、项目竞赛以及实践活动等层面,逐步推进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梅伟惠.美国高校创业教育[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
[2]李伟铭,黎春燕,杜晓华.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十年:演进、问题与体系建设[J].教育研究,2013(6):42-51.
[3]黄兆信,赵国靖,唐闻捷.众创时代高校创业教育的转型发展[J].教育研究,2015(7):34-39.
[4]常建坤,李时椿. 发达国家创业活动和创业教育的借 鉴与启示[J]. 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07,10(3):39 - 43.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