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委派驻纪检组如何发挥“探头”优势

发表时间:2020/12/23   来源:《文化研究》2020年11月上   作者:李俊
[导读] 强化国企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建设,完善管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党内强化监管的关键内容,是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推进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制与改革监察机制、深化发展的关键举措。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实现国企纪委派驻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呈现出“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完成企业监督、执纪、问责的职业使命。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李俊  545002

摘 要:强化国企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建设,完善管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党内强化监管的关键内容,是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推进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制与改革监察机制、深化发展的关键举措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实现国企纪委派驻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呈现出“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完成企业监督、执纪、问责的职业使命。本文重点分析国企纪检组“探头”优势的充分发挥,意在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 派驻纪检组 探头优势 充分发挥
        派驻纪检组改革作为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使党组织实现组委监督的主要方式,是纪委贯彻落实推进派驻全覆盖监督、党内监督的新型部署和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个派驻纪检组要想聚焦主业主责,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明确运用,从而实现派驻权威与优势的有效发挥。
        一、梳理工作责任,对“为何干”问题实施处理
        国企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责任定位,唯有明确掌握与科学掌握,才能实现对“为何干”问题的有效处理。
        (1)以政治站位角度提高认识。纪委属于政治机关,派驻纪检组也属于政治机关,需强化“四个意识”,实践“两个维护”,无论平常监督、执纪审查还是追究责任,都要讲解政治,秉承法纪、政治、社会等效果综合统一。
        (2)以增强“三转”意识定位。国企纪委派驻纪检组属于一个专职机关,在遇到新任务及新时代,秉承职业定位的过程中,需坚定转方法、转职能、转作风,恪守责任边缘、聚焦主责主业,针对责任不转的问题做到真正避免与纠正责任。
        (3)以坚持依纪执法角度履行。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共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执纪工作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各地省委及地方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派驻专的规定、指导意见,对派驻纪检组的执法凭据、执纪依据、工作责任、监督范围实施了明确规范,作为国企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绳子与尺子,需严格按照规范来落实相关工作。
        二、梳理工作关系,对“为谁干”问题实施处理
        派驻纪检组和驻在单位共同办公,无法避免出现工作面子抹不开的情况。所以,梳理工作管理,对“受谁领导、为谁负责”等问题实施处理尤为关键。
        (1)摆正位置,增强三个意识:上层监管意识,纪检组属于派驻在被监督单位的,属于不走巡视组;常态化监督意识,监督非一时的,需长期坚持、始终维持。
        (2)找准定位,梳理关系:派驻纪检组和纪委监察呈领导与被领导两种关系,负责报告上级纪委监委工作;派驻纪检组和驻于单位呈监督和被监督关系,对于驻在单位的日常工作并未参与;纪检组按照法纪查办案件,提出相应地处分建议,并将问题线索及案件移交至上级纪委进行审理。
        (3)通过整合力量,实现整体工作合理的形成。纪检组因内部员工较小,任务繁重,需强化写作配合,监督构建完善的组织协调体质与相关工作机制,才能为纪检工作的稳定推进提供保障。



        三、梳理工作思路,对“干什么”问题实施处理
        面对监督、执纪、问责的新任务、新局势,派驻纪检组需进行新型手段的逐渐探索,优化新方法,尽量从思想方面实现“三个转变”:
        (1)将“神秘型”转向“开放型”。明确无案防案、有案查案的思想,一方面以案促改抓好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另一方以效能监督为导向,抓作风,促成效;从“如何防”方面搞好“开放型”文章,具体以讲廉、学廉、展廉、思廉、诺廉五个方面开展,抓好企业党员、干部职的思想关。
        (2)将“抓大放小”转向“抓早抓小”。根据“四类形态”相关要求,明确掌握“极极少数、少数、大多数、常态”之间的关系,并将领导干部思想方面、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充分反映,达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综合适用谈话函询、批评、自我批评等诸多方法,保证工作的有效落实。
        (3)将“追小人物”转向“追大人物”。强化党内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一岗双责”的边际线。增强主体监察的职责,构建定期报告、相互检查、及时报告等相关的监督机制,并形成一个“自己负责自己的工作、监督提醒我有责、发现问题严格追责”良好地局面。
        四、梳理工作方式,对“怎么干”问题实施处理
        强化监管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与领导班组的工作,只具有良好地思路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具备好方法,所以,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从信息报备方面着手。搞好“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的报备,但凡牵涉大型事项的决策、主要干部任免、主要项目的投资建设、使用资金额度较大等相关情况,应以会议决策及纪要等方式向纪检组报告并存档备案,落实台账式管理。将党员领导干部个体的先关备案事项做好,构建驻在部门党领导干部的个体信息库,促进违法乱纪问题查处有效性与针对性的全面提升。
        (2)从构建约谈函询方面着手。合理掌握函询契机,有效完成年度、半年度、阶段性工作同时,在推进主要工作或者关键任务的过程中,存在着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容易出现重度违法乱纪问题;合理掌握函询内容,包含建设党风廉政相关工作的开展状况、落实“两个责任”的状况、就某些的问题将相关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应在廉政档案中记录函询情况。
        结束语:
        总之,基于后续执纪严格的背景下,国企纪委派驻纪委组必须落实好政治监督与担当问题。派驻纪检组无论在任何时间与情况下,都要做好克己慎行、自我束缚,对履责监督、执纪、问责等廉政风险主动排查,驻构抵抗腐蚀的思想防线,严守监督执纪工作纪律,通过铁剂铁律铸就干净、忠诚、担当意识较强的执纪“铁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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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从应. 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J]. 廉政瞭望, 2019, 000(002):62-63.
[3]曹婷婷. 关于发挥国有煤炭企业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能的思考[J]. 决策探索(中), 2019, 606(02):28-29.
[4]方向. 浅析企业纪检派驻组如何充分发挥监督优势[J]. 智富时代, 2019, 000(006):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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