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吏贪腐原因粗探

发表时间:2020/12/23   来源:《文化研究》2020年11月上   作者:肖粲
[导读] 明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一个重要的时代,它建立了全面的专制统治,官吏贪腐也一直是明代无法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肖粲  410007

【内容摘要】明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一个重要的时代,它建立了全面的专制统治,官吏贪腐也一直是明代无法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关键词】明朝;官吏贪腐;原因
        正文:
        明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即将转型的关键时代,也是被普遍认为是一个进行得比较平稳和有效统治的时期。这一时期,国家开始从开放走向闭关,历代以来形成的行政制度至明朝已经比较成熟,它建立了全面的专制制度,皇权得以高度强化。尽管明朝历代君主都比较重视吏治整顿,但仍未能刹住贪腐之风,至中后期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吏治腐败在明代一直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关于明代官吏贪腐的原因,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究:
        一、“断头政治”导致权臣弄权和宦官擅权。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指出:“有明一代之坏,自高祖废宰相始。” 宰相的废除,使国家权力高度集中于皇帝之手,形成皇帝的独裁。明初的几任皇帝,基本上尚能勤于政事,然而自宣德以后,一些特殊的“爱好”使皇帝很少能专注国事,朝廷主要操纵在官僚手中,而皇帝深居内宫,被赋于浓厚的神秘性格,对朝廷之事不闻不问,举朝形成群龙无首之象。
        自宪宗成化以后,至天启年间,前后一百六十多年,期间仅弘治后期数年,皇帝尚能经常上朝议政,其他则藏在深宫,如为求长生不老静心修炼的嘉靖帝,“瘾君子”万历皇帝,“木匠皇帝”明熹宗等。
        皇帝的这些特殊“爱好”使明朝中后期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断头政治”局面,在“与世隔绝”的日子里,皇帝们或依靠阁臣或依靠身边的亲信宦官对国家朝政大事进行管理,这种局面很容易出现权臣弄权和宦官擅权的局面,从而导致明朝吏治腐败和贪污成风。
        皇帝不问政事,权臣应运而生,权臣们勾结党羽,排除异已,把持朝政,中饱私囊,如嘉靖时的严嵩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政客和贪官之一,他完全靠谄媚升至宰相之位,当权二十年,严氏父子利用手中权势,把国家政权玩弄于股掌之中。
        明朝的历代皇帝都有利用宦官执行政府使命的惯例,但在“断头政治”多发的中后期,宦官在明朝的政治生活中地位不断上升,皇帝不亲政务,针对阁臣的“票拟”,皇帝的“批红”往往由太监代替,司礼监权力逐渐居于内阁之上,宦官逐渐操纵国家政权。如武宗是一个只对女人和游荡感兴趣的皇帝,司礼太监刘瑾往往选在武宗专心游戏时请他批阅奏章,皇帝大怒:“吾用若何事?乃溷我!”由此,刘瑾有事不再禀告,而是由他自己代皇帝做出决定。
        在皇帝的宠幸和依赖中,形成了以宦官为核心的利益集团和权力核心,如宪宗特地创立由汪直主持的西厂,正德时刘瑾的核心集团“八虎”,天启年间魏忠贤的核心组织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几乎包括大多数宰相和大多数政府官员,爪牙遍布。宦官的势力渗入到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在内的各个政府部门。



        皇帝不理朝政,权臣和宦官集团控制国家大权,骄横跋扈,搜刮民脂民膏,极尽贪污受贿之能事。王振籍没抄家时,搜出金银六十余库,玉盘上百只,珊瑚六、七尺高的二十余株;刘瑾窃权仅六、七年,其籍没时,搜出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余万两,其他珍宝无数;严嵩藉没时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余万两,其他珍宝不知其数……
        二、仕途的僵化滋生了贪腐之风。
        对于明朝的人才选拔,明史选举志:“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庶民要想进入仕途,只有通过科举和学校,但参加科举和学校只能通过八股文的方式,且明制规定参加科举的必须是州、府、县的生员和国子监的监生,于是学校就成为了科举制度的附庸,科举和学校实为只有科举一项,科举成为全国读书人唯一的出路,一旦中第,便走上仕途。
        全国的读书人都把目光盯上了科举一项,把它作为走上仕途、飞黄腾达的唯一途径,但科举名额又有限定,于是为了挤上科举入仕这根独木桥,士子们各尽其能,科场的腐败日益滋长。“科场之事,明季即有以关节进者”,到明末则为普遍之事,很多商人、地主的子弟往往以金钱换取科名。通过金钱、贿赂走上仕途的官员,为官之后开始了变本加厉地贪污受贿,聚敛财富。明代学者黄省曾说当时的士人把入仕比做经商:“吴人好游托权要之家……家无担石者入仕二三年即成巨富。由是莫不以士为贾,而求入学庠者,肯捐百金图之,以大利在后也。”由此可见,明代的吏治贪腐,与科举僵化有深刻的关系。
        三、薪俸的微薄助长了官吏的贪腐。
        明代官俸之薄,可以说是历史上仅见的,《明史》载:“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明代官员的俸禄以实物大米支付,但在洪武朝结束前,只有部分薪俸付给大米,其余部分以“折色”方式付给纸钞、丝、棉等,且折色的比率极低,这样官俸事实上降至其名义上的二三十分之一,且有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则通不得支。
        微薄的薪俸根本不足以维持他们在京城的奢华生活,他们的收入主要靠地方官员馈赠的礼金或礼品,而对多数低级官员,一旦因责罚俸,则付不出必要的家庭开支。
        正常的官俸让官员们上不能事父母,下无以养妻子。那些靠举债登科的寒士子弟,入仕后面临巨额债务的偿还,“鸡犬升天”般蜂涌而至的亲族,以及在官场上的交际、斡旋,正常的俸禄根本无法应付,这要让官吏们不贪污,不法外弄钱,是很难实现的,故想禁止贪污几乎是不可能的。贪污已然成为社会的风气,明前期,社会尚指斥贪污为不道德,至后期,则社会且指斥不贪污为无能,几乎形成了官僚体系内大规模的集体贪污局面,内外上下,贿赂公行,对民众层层盘剥,以至民不聊生。
        皇帝的不理朝政,全国的读书人把入仕之途视同经商之利,官吏薪俸的微薄等都助长了明代官吏贪腐的社会风气,当然明代吏治腐败、贪污成风的原因,远不止以上所述,其他如监察制度的失效,商品经济的繁荣、物质条件的优越导致拜金主义的盛行等都是重要因素。终明一代,贪腐现象一直是统治者无法革除的弊病,它导致了明朝的政治腐败,民不聊生,使存在270多年的明王朝走上了末路。
参考书目:
1.黄仁宇:《中国大历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
2.黄仁宇:《万历十五年》(中华书局,2013)
3.英·崔德瑞,美·牟夏礼编:《剑桥中国明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4.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6)
5.柏杨:《中国人史纲》(山西出版集团,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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