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婷婷 冯丽娜
延安市人民医院 陕西 延安716000
摘要:目的:在急诊科严重创伤患者急救护理中,应用无缝隙护理模式,探究无缝隙护理的临床效果及应用价值。方法:选取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在我院急诊科就诊的危重创伤患者90例,随机分组,研究组患者实施科学的无缝隙护理方案,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结果:研究组患者在接诊、检查、抢救时间上均比对照组时间短,两者差异情况显著(P<0.05),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为95.55%,高于对照组患者的77.78%,差异情况明显(P<0.05),对比有意义。结论:在严重创伤患者抢救过程中,实施无缝隙护理具有显著的作用,可提高患者的抢救成功率,提升患者的护理满意度。
关键词:无缝隙护理模式;急救护理;临床效果
前言
由于近年来创伤发生率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升高趋势,直接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很严重的威胁。由于严重创伤患者具有病情严重、病情多变的特点,所以,在临床急救过程中,积极有效救治管理体系的构建非常重要。当前,在临床上已有很多专家提出了无缝隙护理管理方案,此方案的提出对于严重创伤患者在临床抢救上具有积极的意义,可以提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下面我们做详细阐述[1]。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在我院急诊科就诊的危重创伤患者90例,随机分组,,研究组45例,对照组45例,依据患者入院顺序将其组对比,对照组(2019年8月-2019年12月)和研究组(2020年1月-2020年5月),每组45例。研究组中男23例、女22例;年龄17-65岁,平均(33.12±3.2)岁。对照组中男22例、女23例;年龄18-66岁,平均(32.42±3.1)岁。两组患者对比无统计学意义,可作为参考对象进入接下来的研究。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研究组患者实施科学的无缝隙护理方案。
(1)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展开无缝隙衔接工作,做好患者的分诊和分区,一定要在急诊科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护士,对患者展开相关的检查。检查患者的意识、血压、脉搏以及末梢神经具体情况,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及时对患者的受损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并由专业医护人员实施急救。(2)实施急救的护理模式,患者创伤严重的情况下,护士一定要在各项急救准备充足的情况下,抢救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急救过程中,要确保患者的呼吸道通畅,另外要及时为急救患者构建静脉通路;监测患者的各项体征,并且及时进行记录;协助医生做好B超、CT等临床医学检查。(3)配备急诊手术室。手术室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一些严重创伤的患者可以直接进入手术室,以便可以及时采取必要的手术治疗,缩短患者的急救时间。
1.3观察指标
观察患者在急诊科的时间指标。包括接诊、检查、抢救时间,时间越短说明患者的救治越及时。
观察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情况。
1.4统计学资料
采用SPSS21.0软件分析统计数据。数据对比差异明显(P<0.05),说明统计有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的接诊、检查、抢救时间对比
研究组患者在接诊、检查、抢救时间上均比对照组时间短,两者差异情况显著(P<0.05),有统计学意义。
.png)
讨论
当前时期,严重创伤患者数量日益增加,人们对医护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采用常规形式的急救护理方案已不能满足人们对医护服务的要求。车祸严重创伤往往会由于撞击、碾压等行为造成患者丧失体液,由于机体血量降低、代谢紊乱,往往会引起患者创伤性休克。一旦抢救不及时,非常有可能造成严重并发症,或出现死亡。在严重多发性创伤伤员的急诊抢救过程中,应构建积极完善的“无缝隙护理模式”,对患者的及时救治起到有利的影响,并且在挽救患者生命过程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探究在急诊科严重创伤患者急救护理中,无缝隙护理的临床效果及应用价值。本次研究选取在我院急诊科就诊的危重创伤患者分成两组展开研究,研究组患者实施科学的无缝隙护理方案,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结果研究组患者在接诊、检查、抢救时间上均比对照组时间短,两者差异情况显著(P<0.05),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为95.55%,高于对照组患者的77.78%,差异情况明显(P<0.05),对比有意义。在严重创伤患者抢救过程中,实施无缝隙护理具有显著的作用,可缩短患者的接诊时间、检查时间、术前抢救时间,提高患者的抢救成功率,提升患者的护理满意度。
综上所述,在急诊科严重创伤患者急救护理中,应用无缝隙急救护理,能够全面提升患者的抢救成功率,无缝隙护理模式在急诊科严重创伤患者急救护理中取得了良好的急救效果,在临床上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2]。
参考文献
[1]林晓燕,李建英,张晓春,等.无缝隙护理在急性脑血管病院前急救及转运中的应用[J].中国中医急症,2017,26(3):558-561.
[2]陈飞,邬善敏,张贯启,等.损伤控制性手术在以肝破裂为主的腹部多发性损伤中的临床应用[J].临床急诊杂志,2017,18(4):27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