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时代中国土地改革的大转型创略分析

发表时间:2020/12/24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28期   作者:刘俊梅
[导读] 土地作为全球作为稀缺的重要资源,受到了各个国家的重视,各国根据自身的国情制定出了适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制度。
        刘俊梅
        重庆通拓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市  401120
        摘要:土地作为全球作为稀缺的重要资源,受到了各个国家的重视,各国根据自身的国情制定出了适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制度。土地是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之本,是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解决好农村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所在。笔者立足于城乡一体化的条件下,就中国土地改革的大转型创略进行分析,旨在缓解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用地矛盾,处理好农业和工业、市民与农民间的矛盾,探索出土地改革的新路径。

(一)优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城乡一体化时代下,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应秉持“科学化、规范化”的理念,推动城市一体化进程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十八大明确指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首先需要优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应经得起时间的考验,针对我国当前土地产权制度中的不足之处,可以借助于法律手段,最大范围的将土地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权益分配给农民,大大提升农民进行生产活动的积极性。同时,各级政府也应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角色转变的脚步,成为农业生产活动的监督者,规避政府、企业、组织以强制性手段剥夺农民的土地,对土地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实现对农业发展的优化。
(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中国土地改革应坚持公平这一原则,但这并不是指绝对的公平,应做到因地制宜,为土地发展谋求新思路,为推动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力量,可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与股份合作,进一步构建新型的经营主体,形成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这就要求集合部分农民的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在此过程中,农民既充当劳动者的角色,也扮演着所有者的角色,为提升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政府应予以相应的经济补贴或政策支持,为农产品的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发展农村经济。
        为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可以适当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农业发展应以建设现代化农业为目标,注重对农业的科研投入,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性不变,做到因地制宜,打造专业的农业生产企业,扩大农业的生产规模,充分发挥集约农业的优势。成立相应的农业服务组织可以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一定保障,消除农民的顾虑,将精力放在农业生产方面。
        再者,政府在农村土地改革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因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通过对市场进行合理的调控,为农业在市场活动中注入活力,提升农业生产力,打造集约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三)改革征地补偿制度,完善土地流转市场
        随着城市化进程及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征用不可避免,但应严格遵循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控制农用土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坚守土地红线。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科学合理的进行土地规划,尽量不破坏农村基本的农业生产,严禁强制性征收农村土地的行为。与此同时,政府还应陈担起补偿责任,保障土地补偿款的按时发放,保护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提升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对于因补偿款而引起的群众矛盾,政府应积极与失地农民进行协商。此外,在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上,政府可以与农民尽心合作,在农民监督的前提下,由政府参与经营,成立保障性基金,提升农民应对风险的能力。
        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政府还需要承担起自身的责任,规范市场行为,积极构建较为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为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政府还可以颁布相应的法律,为涉及到农村土地流转的经济行为推出政策法规,是土地流转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再者,可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升农村土地的价值,帮助农民获得更多的经济权益,农民的土地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等行为,使农民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同时,农村土地入市还会产生一系列的蝴蝶效应,加速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资源流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存爱差异,各地区政府应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保护农村土地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人均耕地面积较小,为了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必须维持一定数量的耕地,我国用全球耕地总面积的8%养活了全球21%的人,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建设、工业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不可避免的要占用部分耕地。在农村土地的建设过程中,对于浪费、破坏土地的行为应予以严惩,耕地红线不能碰。
        与此同时,在不破坏农村用地的同时,还需要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通过加大在农业方面的投入,提升农业用地的利用效率,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用地应进行合理的规划,使农村土地资源可以得到更为高效的利用,为了有效规避浪费、破坏土地行为,应坚持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秉持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实现对农业土地的合理管控。
最后,还需要注重对国民生态意识的教育,使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减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行为。为了保障粮食安全,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条件开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作,在保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重点保护农村用地,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参考文献
[1] 高中建, 李长垚.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意识建构研究[J]. 河北学刊, 2020, v.40;No.230(03):163-169.
[2] 李坤. 浅析新时代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改革[J].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9, 000(004):17-18.
[3] 李泉. 中国城乡发展70年:实践反思与前景展望——兼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新型城乡形态[J]. 甘肃理论学刊, 2019, 000(003):89-96.
[4] 傅兆君. 城乡一体化时代促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思考[J]. 江南论坛, 2020(9).

作者简介:刘俊梅(1988-04-22),女,汉族,籍贯:四川广安,当前职务:项目主管,当前职称:中级工程师,学历: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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