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标准研究

发表时间:2020/12/24   来源:《论证与研究》2020年11期   作者:肖鑫
[导读] 摘要:想要促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经济的更好发展和进步,就需要对“一带一路”战略进行重视。本文主要是对“一代一路”倡议中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促进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使得沿线各国都能实现有效的合作和沟通,促进各国经济发展。
肖鑫 (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 19级法律(非法学)) 摘要:想要促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经济的更好发展和进步,就需要对“一带一路”战略进行重视。本文主要是对“一代一路”倡议中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促进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使得沿线各国都能实现有效的合作和沟通,促进各国经济发展。 关键词: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引言: 在“一带一路”的战略实施之后,沿线的相关国家经济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并且国际合作也变得日益紧密起来。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目标,对个沿线的每个国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是不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一定的差异,这也使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经贸面临着不同的风险。“一带一路”既给沿线国家的发展带来了不少的机会,同时也对沿线国家提出了相应的挑战,知识产权在不同国家的保护标准差异性也会给贸易的自由化造成一定的阻碍,因此需要对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进行良好的协调,从而为沿线国际的贸易发展带来更多的机会。 一、“一带一路”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概述 (一)“一带一路”的概述 1、“一带一路”的背景 在两千多年前的汉朝,丝绸之路就已经诞生,它将中亚、南亚、西亚以及欧洲和北非之间进行了联结,是重要的陆上交通要道,在后面的演变中,它所起到作用具不再局限于运输通道,逐渐的也成为了经济、政治和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2013年的时候,我国提出与东盟各国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在这个阶段,“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正式诞生,这两大倡议被合称为“一带一路”。中国“一带一路”的倡议就是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化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此项倡议的提出主要目的是对中国的发展瓶颈进行突破,从而更好的探寻出在中国发展经济的新思维,以下的几个问题就是我国发展正在面临的重要问题。首先是我国的产能比较大,但是内需却只是处在饱和状态当中,虽然经济的发展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但是高质量经济产业的占比是比较低的;二是我国目前的石油天然气和其他矿产资源的存量虽然大,但是现有的技术却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因为经常会受到经济发挥着经济发展情况的制约,需要对国外市场进行一定的利用;三是我国地区发展状况不平衡,尤其是对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和西部内陆地区来说,贫富差距比较大;四是产业和基础设施分布不均,因为内陆地区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的产业比较普遍,而沿海地区多是技术密集型工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这样的经济结构无法很好的承受住外部的市场打击。 就近些年来说,我国重点实施了西部开发的重大战略,尤其是对于我国边境地区来说,整体的状况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并且还会朝着持续稳定的方向进行发展,因此边境的各国也开始与我国开展更多的交流和合作。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中,我国想要对现有的经济进行更好的突就遂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会覆盖到我国的很多城市,并且还会对所涉及到城市和地区的特点进行定位,能够让不同城市的发展优点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可以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进行有效的沟通,并且可以带动欠发达地区经济的更好发展。另外,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影响下,我国的内需也在进一步的扩大,在经过这样的发展之后可以让知识密集型的产业也向欠发达地区进行转移,让地区经济发展可以更加均衡且协调。通过“一带一路”,我国将更深层次的参与全球化进程,并且为本国经济带来更多的利益,使我国站上一个更加广阔的平台。除了能够使我国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以外,“一带一路”的提出也能够让更多的我国企业得到“走出去”的机遇,加大与沿线国家更高水平的合作,加快产业结构转型,焕发出我国的企业和经济的新生机。 2、“一带一路”的意义 “一带一路”的战略能够对东南亚、中亚和西亚的经济进行整合,同时还能欧洲进行沟通,最终可以形成一个欧亚大陆经济整体。这个倡议可以对亚欧大经济圈进行连接,也能让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提议。“一带一路”的战略不仅能够顺应我国对外开放区域结构转型的需求,同时也能顺应国际产业转移的的需求,通过实施相关的政策来让我国更好的发展优秀的成果因素。就当前的局势来说,欧美的不少国家都认为“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是对其的重要挑战,因此会对中国加以诸多的限制,这种局面会对我国的进一步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发展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推进“一带一路”不仅是我国发展的需求,也会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中澳发展趋势。 (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1、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内涵 对于现代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来说,不管是在国际贸易还是在国内贸易中,有形商品与无形知识产权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来说,不能只是局限在在国家技术贸易中的展示产权保护,也包括着商品贸易中的附带知识产权保护。在这样的基础上来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含义进行解释的时候,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入手。一般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不仅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一种衡量,也是各国针对自身的国情来制定出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在“一带一路”的建设当中,对于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具体内容的协调,不仅需要对不同保护水平进行关注,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内容来做出相应的协调和管理,要争取做到某些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标准能够为沿线国家所接受,并不会造成贸易壁垒。因此要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进行明确的界定。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来说,从字面意义上进行理解的话就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时候来对保护力度进行衡量的一种准则,其中也包括含着与同类事物之间的比较和核对。将这个含义作为依据可以将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分为两个层面的含义,一层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它所指的就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不同的国家会呈现出不同的保护力度,这样的差异性问题容易导致进出口双方的贸易行为出现争。但是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来说,在短期内是无法实现很好的提升,因此就需要借助其他途径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进行协调;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来说,它的另一个层面的含义就指各国依据本国国内法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所做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内的不同做法。 2、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首先来说,知识产权会渗透在“一带一路”贸易互通中的各个领域当中,尤其是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影响下,各种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特征的信息技术和产品、业务以及产业进行相互的融合和发展,使得传统的产品结构出现了变化。当今时代的服务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行业,在服务贸易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扩大市场份额的核心内容,同时在知识产权因素的引领下,国际贸易的结构也在发生着非常深刻的变化和发展,其范围会朝着更加广阔的范围进行延伸和发展;其次,对于现代科技不断发展的国际发展趋势来说,知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一个企业必须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只有掌握好技术和人才的优势才能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这是企业参与到国际竞争当中的重要因素。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各个国家的企业竞争必然激烈,尤其是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只有不断的增强企业和相关产业的优势,才能让企业在当今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

二、“一带一路”下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 当世界进入到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生产力水平已经得到来了大幅度的提升,因此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也在逐渐的提升,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当时的工业发达国家正在牵头制定世界范围内的工业产权保护条约。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是从这些年才开始逐渐的觉醒,因此也在慢慢的加入到一些国际公约和条约当中,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一步的提升我国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自从在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之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相关国际法的制定和实施就分别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来对相关的事务进行管理和组织。目前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是将WIPO作为中心,多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的制定都是在WIPO的组织下完成的,除此之外,WIPO还组织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事务。 (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力度开始加重。《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支柱,在这样的上来对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构建,除了国内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之后,还会对国际保护法律事务进行积极的参与,通过加入到众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例当中,进而实现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的丰富。总体来说,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在不断地提高,虽然以我国目前确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来说,与美国、欧盟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比较低的,但是总体来说呈现出一种进步提高的趋势当中。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协调措施 (一)保护条件的协调 1、选择合适的路径和方法 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协调主要是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方式来进行实现。首先是各国通过签订相关的国际条约,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协调来进行双边或者多边条约的缔结,让小范围内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协调可以得到磋商,从而实现小范围内先达成统一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这样就可以在很多很大程度上提升各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然后沿线国家针对根据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调好的标准再签订区域性的国际条约,使这些标准能够在区域内得到统一,促进沿线各国关于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磋商过程,在“一带一路”所涉区域内形成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最终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内贸易自由化而服务。 2、建立起信息分享的平台 区域内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标准的差异容易给其协调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再加上“一带一路”所跨越的区域会涉及到很多的国家地区,这些复杂的国际环境同样会给知识产权标准的协调带来很多的阻碍性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建立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信息分享的平台,通过的这样的方式来来实现对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动态的追踪。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信息分享平台来说,方便区域内的国家对其进行充分的利用然后做好相关的知识产权分析,从而实现对本国贸易的预警。 3、约定好相关的协调清单 想要对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进行提升,需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增强在信息和执法以及监管上的合作和管理,进一步的推动相关协定的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对边境口岸的设施条件进行改善,减少商品过境的成本,进一步的提升商品通关的能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共同提高商品贸易所涉知识产权的透明度,对提升贸易自由化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对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消除来说,主要就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进行协调,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防止一些国家利用知识产权设置非关税贸易壁垒,从而影响到国际贸易市场的自由化发展。但是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虽然可以在区域内得到协调,但是区域内的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差异性是无法进行改变的,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协调清单主要是针对相关商品流通而提出的一种策略,并不是对立法进行改变。 4、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影响下,大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正在逐步的觉醒,各个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也开始逐渐的完善。在全球化发展的影响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在提升,因此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在完善,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协调依据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对于“一带一路”区域内的各国发展来说,需要对国家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协调的对话进行重视,区域内的国家要对批次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保护标准进行一定的了解,避免因为过大的差距而受到很大的影响。总体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协调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各个国家来进行共同的努力。 (二)保护措施的协调 1、制定协调规则 知识产权其实是一种财产权利,它本身所代表的是一种权益,但是又因为它属于的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利,因此很容易就会受到侵害,因此这种情况在“一带一路”中是非常常见的内容,在这样的背景下,协调规则制定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协调来说也成为了一种助力。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在不同国家中是拥有差别性的,尤其是在权利用尽方面的规定期限上,这样就很容易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容易给知识产权拥有者带来巨大的损失,也会给国家间的贸易畅通性带来影响,因此需要执行协调规则来对各国差异比较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来进行协调,进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一体化发展。 2、协调市场准入原则 知识产权本身属于一种无形的商品,它进入到一个国家所表现出的规模就是在市场准入的规制范围之内的,因此对于市场准入标准的协调来说,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对于其他国家知识产权进入到本国市场程度和范围的协调。对市场准入标准的协调绝不是要求各国修改本国的国内法律进而重新确定新的准入标准,而是将本国原有的标准作为主要的依据和指导,在这样的基础上来对沿线各国的情况进行分析,然后在对市场准入的标准做出适用于国际通行的规定,这样各国之间在实施贸易时就不会因为不同的知识产权市场准入标准而导致贸易障碍。 3、建立协调机构 在“一带一路”深入发展和相关内容的丰富下,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协调也需要得到更新和进步,因此需要执行处新的协调规则来对其发展进程进行加快。在订立好相关的协调规则之后,还需要对协调机构的建立进行重视,这样可以避免各国在适用协调规则的时候出现理解错误的概率,对提升协调规则的可用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结语 总之,“一带一路”将全球范围中的知识产权事务都纳入到了战略考量当中,沿线国家数量众多,并且区域跨度也比较大,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象,甚至一些国家的保护制度还会存在着冲突的现象,这些内容都会给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带来一定的影响,其协调的难度也会进一步的增大,因此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出发来对知识标准的协调有效性进行提升,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一体化的进程,从而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长足性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米晓敏.“一带一路”视野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8:62. [2]苏家萱.“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9:57. [3]杨芳.“一带一路”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9:43. [4]刘佳宇.“一带一路”下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9:59. [5]陈晓飞.“一带一路”倡议下商业秘密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9:48. [6]陈旭.“一带一路”倡议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8:57. [7]林媛,张义雄.跨境电商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及应对[J].法制与经济,2020(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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