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陕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运行管理政策的研究

发表时间:2020/12/24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25期   作者:张思琪
[导读] 在陕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陕西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对全省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张思琪
        陕西省科技交流中心,陕西西安,710054
        摘  要:在陕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陕西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对全省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十四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陕西省应大力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对区域、领域国际科技合作的带动作用。文章在分析总结在陕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领域布局、运行管理、交流广度、政策支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在陕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的政策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部门对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管理,提升陕西省对外科技合作水平,助力陕西创新型省份建设。
关键词: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运行管理;政策研究

        一、引言
        当今世界经济科技全球化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在提升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是抓住新科技变革带来的机遇、消化吸收世界科技进步成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事务治理和保障国家外交战略实施的有效方式。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是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已成为中外联合研究、吸引科技人才、科技资源共享、国际技术转移的科技创新活动聚集平台,在扩大地方科技开放与合作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陕国合基地在推动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增强科技实力及创新能力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截止目前,陕西共有112家国合基地,其规模和数量在全国均排名靠前。因此,陕西有条件通过建设高水平、有成效的国合基地,提升陕西对外合作开放的水平,并助力陕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在陕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总体发展及运行管理情况
        1、在陕国合基地总体规模
   (1)、国家级国合基地规模
        科技部自 2007年启动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以来,截至2019年年底,陕西已获批国家级国合基地24家。按照科技部的划分,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为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种类型。陕西现拥有国际创新园家10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1家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家。
(2)、省级级国合基地规模
        陕西自2014年启动认定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截止2019年年底,共认定88家省级国合基地,划分类型参照科技部执行,其中国际创新园1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60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3家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4家。
        2、在陕国合基地运行管理情况
(1)国家级国合基地运行管理情况
        2011年科技部发布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2014年,科技部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级国合基地的管理,规范考核评估工作,发布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对国家级国合基地的管理工作目前通过认定基地、审核年度报告、绩效评估报告和抽样现场评审、调研的形式。
        国家级国合基地获批后,每年需提交年度报告作为年度评估的参考材料。科技部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已认定的国家级国合基地进行评估,每 3-5年为一个建设期,主要方式是现场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4 类。其中,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国合基地,将通过组织推荐部门给予通报表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将给予警告并通报,要求2年内进行复评,如复评结果仍为“不合格”,则取消其国家级国合基地资格。
(2)、省级国合基地运行管理情况
        2013年陕西省科技厅制定了《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2020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对省级国合基地建设期内的考核评估工作,发布了《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实施细则》(陕科办发[2020]41号)。根据《细则》,对已认定的省级国合基地开展定期评估,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国合基地认定5年后开始第一次评估。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省级国合基地,省科技厅将给予通报表彰,并提供后补助经费支持。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国合基地,将通过依托单位给予警示并通报,并于两年内进行复评。对于复评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国合基地,取消其省级国合基地资格。
        三、在陕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陕国家级和省级国合基地聚集了依托单位的国际科技合作资源,在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中凸显了综合示范作用,提升了陕西的国际科技合作水平,但在发展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1、在陕国合基地的类型和布局还不完整
(1)、国家级基地的布局问题
        截止2019年底,全国共有722家国家级国合基地,陕西现有的国家级国合基地在国家层面占比仅为3.3%。作为一个科教富集的大省,这一比率与其他中等发展程度的省份相比都有较大差距。此外,陕西目前还没有获批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类型的国家级国合基地,一定程度上说明陕西在推动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聚集三秦,吸引国际先进技术、人才和项目落户方面亟待加强。
(2)、省级基地的布局问题
        按照省级国合基地依托单位性质分类,陕西省省级国合基地主要分布在高等院校,其次是国有企业,分布比例详见表1。
        表1:88家陕西省级国合基地依托单位性质情况

        从上表看出,作为国际技术转移的主体、提高科技创新开放度的主角,陕西企业性质的依托单位占比不高,仅有19.3%。此外,上文提到,陕西仅有1家国际创新园类型的省级国合基地,从一定程度上说明陕西对具有技术研发、智力引进、技术转移、技术产业化等多种功能和条件的大型科技产业基地或园区建设力度有待增强。
        2、陕西对省级国合基地的管理制度化工作亟待完善
        针对省级国合基地每5年一个建设期内完整的、成体系的建设、评估、指导和考核办法尚未建立,省科技厅对其的长期建设中的宏观管理工作处于缺位状态,对基地的运行缺乏规范的制度化指引,对经费使用缺乏中期审核和后期核算。此外,针对省级基地国际合作的产学研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针对各省级基地的建设模式和发展定位还在探索之中。
        3、陕西对在陕国合基地的政策支持应加大落实进度
《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中提到,“陕西省科技厅优先推荐在陕国合基地申报国家级各类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通过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对国合基地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重大项目择优给予政策倾斜”。对在陕国合基地申报的各类陕西省省级科技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的政策下一步需抓手具体落实。
        4、部分基地依托单位对国合基地的建设重视不足
        一些依托单位把基地认定看作政府部门对自己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肯定,或者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一种方式,后期推动基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建设力度不大,在国合基地发展规划,在提供制度、技术、人才保障,在平台共建共享、技术转移等方面还还需提高重视程度。部分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对其合作成果的宣传不到位,缺乏对自身在建设动态、重大成果及其成果转移及产业化等方面的信息的宣传。
        5、在陕国合基地开展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
        在陕国合基地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整体能力不强,隶属高校的基地对外合作主要局限于人员互访、学术研讨、合作发表论文,涉及联合研发、共建实验室、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等深层次合作的内容不多;隶属企业的基地对外科技合作以科技援外形式为主,以装备制造领域的技术输出为主,整体上缺乏强大技术实力在海外进行技术投资和规模扩张。
        四、促进在陕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大政府相关部门对基地的管理和扶持力度
        (1)、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完整的国合基地建设、评估、考核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同时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对全省国合基地的行业布局、定位发展、运行管理、检查验收,提出建设性意见,结合政府出台相关管理细则,给予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2)、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议出台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在加强在陕国合基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中组织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联合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资源引进与输出、产学研对接活动等。
        (3)、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省科技厅内各处室之间的协调沟通,制定出台国合基地在申请科技项目、引智项目、基金项目、创新团队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的政策。
        (4)、加大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基地的项目支持。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的优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可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支持,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国际合作项目,不计入限额申报数。
        2、优化省级国合基地的考核评估体系,增强对基地发展定位的政策性引导
        对依托企业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要评价其引进海外研发机构和高层次人才的情况,及引进海外先进技术形成新技术或新产品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情况。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要评价其引进海外研发机构和高层次人才的情况,及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成果转移和转化的情况。依托中介机构和园区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要评价其协助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引进海外研发机构和高层次人才情况,及协助引进海外先进技术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情况。
        3、增强在陕国合基地依托单位在创新体系中布局的合理性
        积极鼓励企业成为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创新主体,增强陕西科技创新合作总体布局的系统性、协同性。鼓励在陕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响应,各层次全面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积极鼓励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国合基地,以市场为导向,成为科技创新主体,重点关注应用研究,将重心放在前沿技术的突破上。引导依托单位为高校的国合基地,注重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积极支持国合基地成立国际合作战略研究院、建立智库,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国别研究,把握全球创新要素流动和集聚的新趋势及新动向。
4、整合资源,增进在陕国家级与省级之间的信息共享
        制定科学的合作机制和协作模式,发挥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盟集聚国际科技合作资源及信息的服务能力。一方面发挥国家级国合基地的有利示范和带动作用,一方面整合在陕国合基地的合作资源,形成集团优势。此外,还应收集国际科技合作动向和信息,将合作信息有效整合并推送至在陕国合基地。定期发布在陕国合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动态和需求、人才培养、科研成果与技术突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搭建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的交流平台。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