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的真实保护

发表时间:2020/12/29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26期   作者:房峒旭 于晓鸽
[导读]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房峒旭 于晓鸽
        辽宁省阜新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23000
        【摘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在全球参与排名的131个经济体中中国位列14,是唯一一个进入前30位的中等收入经济体。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是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发展格局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发展格局建设中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教授、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杨东认为,将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外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要求。

        【关键词】网知识产权;实际保护;时代发展
        
        1知识产权的含义国际上对规范知识产权领域立法、执 法和一般民事行为影响重大的《世界知识 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 权协议》本身并未给知识产权下概括性的 定义,它们只是规定列举了知识产权应当 包括的范围和权利种类。世界知识产权组 织编著的《知识产权法教程》则从知识产 权保护客体的角度提出:知识产权是同情 报有关的财产,这种情报能够同时包含在 全世界任何地方无限数量复制件的有形物 体中。这种财产并不是指这些复制件,而 是指这些复制件中所包含的情报。
        2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 知识产权,国家通过立法使其地位得 到确认,并且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施行而 使其取得现实的法律保障。知识产权对法 律和法律的施行依赖程度较其他有形财产 的民事权利要高得多。然而知识产权的保 护决不仅仅是行政执法和打“官司”,而是 一项系统工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含义 包含五个方面: (1)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 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 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 种保护。没有知识产权立法,就没有知识 财产的法权形态,就没有其创造者和其他 权利人的法律地位。如果其脱离、失去国 家法律的保障,其创造者或其他所有人就 会一无所有、丧失一切。因此,建立和不 论知识产权及其法律保护 王 雨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科学系 213012 [内容摘要] 中国入世后如何切实而有效的保护 本国和他国的知识产权仍然是一个非常 复杂的问题。要建立与我国发展阶段相 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根据自身所 处阶段的特点,根据具体情况,与国家 发展战略相结合,制定切合实际的标准, 以维护国家的最大利益。 [关键词] 知识产权;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断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首 要任务。 (2)行政保护,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 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 为予以行政处罚,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 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对知识产权 的行政保护,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特 色的“双轨制”的体现。不论今后我国行 政执法的趋向如何,对我国当前严重的盗 版、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利用行 政处罚手段,对知识产权给予保护仍不失 有效措施之一。在某些知识产权领域如商 标,行政执法占据重要的地位。 (3)司法保护,指通过司法途径对知 识产权进行保护。 (4)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集 体管理组织是知识产权创造者或其他权利 人自身权利予以保护的社会组织。

在知识 产权保护机制形成的历史中,较弱小的知 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往往强大 的使用者如出版商、广播电视公司等相抗 衡,为保护权利起到很大作用。 (5)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自我救济。知识产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知识产权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侵权、 盗版往往有切肤之痛。他们本身的知识产 权及其法律意识有无或高低,对知识产权 保护意义重大。我国的企业相对来说知识 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不懂得利用多种知识 产权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知识财产,对屡屡 发生权益被侵犯、域名被强注、误将公知 技术当“专有技术”等,有的将发明专利 的专利号仅起到包装装潢作用等。知识产 权人的自我救济范围很广,在主张权利阶 段,就包括向侵权人提出警告、交涉,各 类请求权的行使等等。 上述五个方面的保护互相渗透、互相 配合,形成社会综合治理的立体防线,才能有效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及时制止、制裁侵权行为,保障科技创新的战略 任务得以实现。此外,最为基础、最为重要、最为迫切、难度也最大的,是树立和 提高全社会、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了此种意识才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全面保 护,实现社会的真正文明。 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 护的中心和关键的一环,是最重要的知识 产权法律实施活动。我国加强了对知识产 权的司法保护。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 护,是在人民法院深入进行司法改革,强 调严肃、公正和公平执法,为我国改革开 放、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可靠 司法保障的背景下开展的。也是在我国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按照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规定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的情况下开展的。对知识产权 的司法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 径进行保护,即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刑事、 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 律责任,以及通过不服知识产权行政机关 处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 对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以支持正确的行 政处罚或纠正错误的处罚,使各方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切实的保护。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范围包括对 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邻接权以及 防止不正当竞争权等涉及人类智力成果的 一切无形财产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保护。 对知识产权丰富复杂的各类权利的司法保 护,对知识产权形形色色各类纠纷的处 理,主要通过人民法院的三大诉讼途径来 实现的。也正是这三大诉讼途径演义着中 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源远流长但年轻的历 史,她作为重要的一翼,使共和国焕发出 创新的勃勃动力和生机。
        3结语?
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一方面政府既要加强立法,也要督促行业自律,对于不够自觉的知识产权间接管理者,应追究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使用者亦应该提高警惕,培养保护自己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以防范知识产权被他人侵犯。我国正处在知识产权发展位阶高速变化的过程,因此对对知识产权进行实际的保护尤为重要,是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策略,我们就要评估、如果可行就要执行,落实到底实际的保护知识产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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