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基本特征的分析

发表时间:2020/12/2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5期   作者:吴松
[导读] 摘要:作为一个矿产资源大省,贵州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规模已经达到了顶值,这样也就导致了地址环境遭到了破坏,从而带来了一系列的矿山地质问题,在这中间,矿山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它造成的危害以及威胁最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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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作为一个矿产资源大省,贵州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规模已经达到了顶值,这样也就导致了地址环境遭到了破坏,从而带来了一系列的矿山地质问题,在这中间,矿山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它造成的危害以及威胁最为严重。本文就贵州的地质灾害类型进行了说明,而且还分析了起基本特征。
        关键词:贵州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基本特征
        引言
        贵州省矿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是全国矿产资源大省,其矿产资源在品种、数量、储量、规模等方面。目前贵州省因矿业开发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类均具有一定的优势。主要矿产有煤、铝、磷、锰、金和汞等。全省矿山有5627个,在省内各地广为分布,根石流及矿坑突水等五种。这些矿山地质灾害具有分 据已调查的5265个矿山资料。按矿山生产规模分,.布广.频发、突发、影响大、危害严重等特点。截止到 大型31个,中型48个,小型5186个。优势矿产的开发,使贵州成为南方最大的煤炭输出基地,并成为重要的磷化工、铝工业、锰系铁合金、钡盐生产基地。矿产的开发,促进了贵州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但由于在矿产资源规模开采前缺乏系统的规划、开发过程中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因而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也引发了众多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如地质灾害、水土污染、地下水均衡破坏及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等。
        一、矿山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
        目前贵州省因矿业开发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采空地面塌(沉)陷、滑坡、崩塌(危岩)、泥石流及矿坑突水等五种。这些矿山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频发、突发、影响大、危害严重等特点。全省因矿产开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采空地面塌(沉)陷及矿坑突水等地质灾害不计其数。统计结果显示,在五类灾害中采空地面塌(沉)陷所占比例最大,是矿山地质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的灾害类型,其次是滑坡、崩塌(危岩),矿坑突水灾害,发生额率相对最低。
        二、贵州矿山地质灾害的基本类型
        1.种类多:由于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平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质灾害中常见的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而贵州的地裂缝常常是崩、滑、塌在地表的一种反映。其中,对人民生命财产危害最严重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贵州省地质灾害以中小规模为主(占90%以上),大型或巨型较少。但几乎每年都有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一般情况是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规模较小,而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产生的规模则相对较大。1993年以来全省共发生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58起,其中死亡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l000万元以上的特大级灾害有18起,而且或多或少都有人为因素的影子。
        2.分布广:在地域的分布上,贵州全省9个地(州、市)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生,但最频发的主要集中在遵义、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和铜仁地区,其分布与地理地貌、地质构造、岩土结构、气候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经统计分析,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5—9月,平均每月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40—60起,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35—90%,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其次是4月和10月,平均每月发生地质灾害10起左右,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5—l0%左右,是地质灾害中发期;1—3月、11—12月两个时段,每月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3起,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0.5—1.0%,是地质灾害低发期。
        3.易诱发:根据资料统计,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有大气降水自然因数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的作用。由于贵州境内多属山地,受地形地貌的影响,降雨在区域和季节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除普降暴雨诱发群发性地质灾害以外,因为局地暴雨而诱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也是贵州省的一大特征。在工程施工建设中,由于防灾意识不强,人们在工程建设中常不自觉地出现一些不合理的工程活动,例如不合理的规划选址、不切实际的工程设计、不合理的切坡、采砂、采石、地下水开采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现象也较为突出;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强度的增加,采区内地表移动变形迅速发展;再加上陡坡垦植,植被破坏等原因,导致地质体失稳因素增加或加剧,地质灾害隐患呈高速增长的趋势。特别是贵州省煤炭等矿产资源丰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资源开发力度高速增长,采空区导致的地面不均匀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日渐突出,甚至还进一步导致边坡失稳,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产生。在各大矿区各种地质灾害在迅速增长,无论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规模、危险性、危害性都在呈指数级增长的趋势,受胁人口、受胁的工程设施和财产在不断增多,危害很大。
        4.影响大:一是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自1993年以来,贵州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5012起,其中造成有人员伤亡的237起,造成1090人死亡,29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23.98亿元。平均每年发生地质灾害358起,造成人员伤亡的约17起,死亡80人左右,直接经济损失接近2亿元。二是破坏城镇、矿山、企业。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摧毁了大量城乡建筑设施、耕地、工厂和交通干线。如乌江源头的大方县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石阡、沿河等县城滑坡,印江县城的岩口、杉树完小滑坡,赤水大同滑坡等,滑坡体规模大,危害严重。三是破坏铁路、公路、航道,威胁交通安全。如2003年发生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灾害死亡人数较2002年上升了4.7倍(2002年5起13人,2003年是8起62人)。2004年12月3日凌晨3时40分左右,贵州省纳雍县骔岭镇左家营村岩脚组N侧400米处陡崖临空面发生一起山体基岩崩塌事件,造成44人死亡,13人受伤的特大地质灾害。造成骔岭一带煤矿停采达半年,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结语
        在这样严峻的情况下,贵州省的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必须要进行统一的规划以及管理,同时也要加强执法的力度,尽快建立一种可持续的、可行性以及可操作性比较高的保护地质环境的一种机制,这样才能减少灾害的发生,保障国家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邵林,李军.贵州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基本特征[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11(3)
        [2]薛天照.浅析民国时期贵州自然灾害的特点[J].科技风,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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