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使用注意事项及各种“违规”情况的分析

发表时间:2020/12/29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第29期   作者:高久兴
[导读]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实际设计使用要注意哪些事项
        高久兴
        中煤新集二矿
        摘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实际设计使用要注意哪些事项;国家各级安全生产部门通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数据的实时在线上传来远程监控各地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效杜绝了煤矿一些瓦斯事故的发生。但某些煤矿通过一些违规行为屏蔽监控数据的上传或者上传不真实的数据来掩盖真实情况、逃避监管,本文以批判的视角来揭露、分析某些煤矿在安全监控系统方面的各种违规行为。

        关键词:设计使用考虑因素、监控数据上传、违规现象、原因分析。

正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使用考虑因素(注意事项):
        1、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数据服务器、主备机都必须不低于两套使用;
        2、主通信光缆必须2条并构成环网;井下地面交换机都采用两套热备;主干通信线(交换机至分站)应该有备份(线路)。
        3、井下安装分站点尽可能做到有主有备(带电热备),只有做到这些要求,当在用设备故障时,备用设备最短时间内投入工作,最大限度的不间断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安全监控,达到保障安全生产的需求。
        4、在分站设计搭载各类传感器最大容量上,尽量做到不要满负荷满容量使用;
        5、在超长距离巷道监控系统设备仪器使用方面要考虑传感器的最大供电距离,采用多线路,减少搭接传感器数量,以降低因供电距离长而产生的故障率。
        6、巷道内设计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时,需要断电的设备仪器和不需要断电的设备仪器,尽量分开使用线路,确保减少影响时间,比如 :甲烷传感器要和其他传感器分线搭接,风门、粉尘等功耗相对较大的设备仪器尽量避免与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共线搭接,避免造成瞬间断线故障。
        7、煤矿监控系统的实际使用要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监控数据上传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控数据是煤矿对井下各种环境参数、各类气体浓度以及各种设备运行状态等真实反应,监控系统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并实时在线上传到上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国家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通过远程监控来实时监控各煤矿在安全生产的过程,并通过监控数据来分析各煤矿在瓦斯、一氧化碳等各种有害气体治理情况,通过监控数据实时上传有效监管煤矿的安全生产。对各煤矿违规、违章组织生产形成有效威慑。
违规现象
        一些煤矿为了逃避远程监控,采取诸多违规行为,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上传不真实的数据来掩盖矿井瓦斯、一氧化碳管理的真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煤矿瓦斯管理方面,采煤掘进工作面瓦斯异常,不好控制,为了使甲烷传感器显示值不高值报警及超限上传,现场采取对传感器动采取“防护”措施使传感器显示值在安全值以下(规定最低预警值以下),具体做法有:将传感器挂在风筒出风口、用压风吹传感器、降低传感器悬挂高度、将回风传感器移到进风处等。
        2、在瓦斯治理巷道或其他地方进行打钻作业时,将甲烷传感器移到上风处、放在风筒漏风处、降低甲烷传感器高度等;或现场安设的甲烷传感器不上信号(不上传、不断电)、现场安设传感器(不上信号)而在别处(分站或其他进风地点等)安设甲烷传感器命名为打钻处的传感器上传信号等。
        3、在传感器校正方面,故意降低传感器显示值,人为使用遥控器降低显示值、在使用标准气样校正传感器时,使传感器低于标准气样值(比如,2%甲烷气样按1.96%校正使用,这样校正后的传感器实际测试值就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
        4、井下现场真实瓦斯、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或超限时,以其他因素影响(仪器进水、摔碰、仪器故障、人为因素等)为由按“误报”上报处理,逃避超限事故的责任处罚。


        5、在瓦斯抽采计量方面 ,弄虚作假,根据上级公司制定、下达的抽采数据总量,分解到井下各头面抽采的数据,人为调整计量仪器参数,以及管道甲烷传感器数值,降低管道一氧化碳显示值,或者使管道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值为零,使上传监控系统的计量数据符合要求等。
        6、在其他传感器校正方面,没条件实施时,现场做断线处理借口更换传感器升井测试校正,作假记录,利用虚假的记录数据对付上级检查。
        7、在设备管理方面,不按要求定期检修维护,也是通过假记录,对付检查。对各类传感器送检不及时违规超期使用等。
        8、在执行瓦斯电闭锁方面,对于一些难于执行的特殊设备(地面提煤主井煤仓,选煤厂皮带等)在断电器回馈上做手脚(重庆煤科院KDG3K型远程断电器自带回馈功能,将断电接点与回馈显示接点相连,回馈信号就随着断电功能同步动态变化)。
        9、甲烷、风电闭锁(3%闭锁)未按要求进行连接(只是将断电器接上电源,连锁线只是进入风机开关未真正连接到风机辅助启动按钮上)、监控系统主机上虽然设置了甲烷、风电闭锁(3%闭锁),但实际不起作用,弄虚作假。
        10、在人员管理上,未经培训,不持证上岗;不按要求定期对人员(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记录上作假等。
        11、监控系统中心站操作人员,违规删除、修改监控数据、私自(受某些领导指示)对敏感传感器(甲烷、一氧化碳等)设置调校状态;井下现场甲烷超限时 人为对传感器进行破坏等(造成断线故障诊断数据的上传)。
原因分析
        以上“违规、造假”行为,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给煤矿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假监控、假数据让监控系统失去了实际的作用。发生此类“违规、造假”现象的原因如下:
        1、某些煤矿各级管理人员,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之间产生矛盾时,都是以生产为重。忽略了安全的重要性。
        2、某些煤矿各级管理者,目光短浅,只重视眼见利益,考虑的只是自己在任期间效益。而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管理是长期的过程控制,在矿井总体瓦斯抽采、局部瓦斯管理上投入较少、工作投机取巧、工作做得不踏实。管理上存在侥幸心理,在监控系统上做手脚,以虚假数据掩盖真实情况。
        3、煤矿各级监督管理不到位,一通三防各级管理人员、安监员、瓦斯检查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等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某些煤矿管理利用瓦斯不超限风险押金形式捆绑各级管理、操作人员,风险利益共担,参与造假或对造假现象视而不见。
        4、上级监管部门,检查、监控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某些煤矿上传的监控数据异常不做具体分析,对某些煤矿在安全监控系统上的“违规、造假”现象监督、打击力度不够。
        5、某些煤矿对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力度不够,造成人员素质低、对具体的瓦斯管理工作不踏实,主要心思都用在监控系统作假上,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和维护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的意识。
        
        总结及建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实际设计使用中要综合考虑各种注意事项、科学灵活应用。针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方面的各类“违规、造假”现象,煤矿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打击力度、接受各方面检举、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上传的数据仔细分析,发现异常应一追到底,绝不给弄虚作假者留有任何生存空间;联合传感器厂家技术人员提升传感器抗干扰能力,彻底去除仪器“误报”的可能性;各煤矿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认识;树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每一位煤矿工人的监控系统的安全理念;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提高认识、提升技能,把煤矿瓦斯管理工作做踏实、做细致;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主要煤矿负责人要具备长远利益眼光,站得高、看得远,真正把煤矿瓦斯治理等安全工作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形成煤矿生产可持续、安全、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煤矿安全规程》 作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3月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19年8月12日发布;
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19年8月12日发布;
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使用》在《大众科学》2020年第32期;作者:高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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