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12/30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5期   作者:陈振泓
[导读]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各行各业的发展也有了进步。
        身份证号码:64222119650808XXXX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各行各业的发展也有了进步。脱贫攻坚工作的阶段性胜利将为困难农村带来一定的进步,也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贫困农户的生活现状。而在取得这一定阶段的成功时,紧接着需要采取巩固措施即新的战略来保持现有的成果,也就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采用,而从脱贫攻坚过渡到乡村振兴时,其衔接工作包括了负责的对象以及治理体系的衔接、工作目标的转移、主要扶贫方法的改变等现实性问题,这都对接下来的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考验。
        关键词: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思考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当前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建房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农民效益增收成为当前关键问题。文章首先探讨了当前农村建房出现的问题与困难,然后研究了农村建房新模式的出路,以供参考与借鉴。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难题
        1.1目标人群差异大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负责任的目标群体,其目标人群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脱贫攻坚更倾向于点对点的扶持,强调的是精准到户,故根据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来看,从目标人口数量来看,脱贫攻坚战略任务的主要负责对象不超过1亿人口,所占比例在农村中仅是较少的一部分,从地域空间分布来看,脱贫攻坚的重难点关注对象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相比较而言其目标对象范围更大、更宽泛,涉及几乎所有的省份、农民、农业,具有全局性,从地域空间分布来看涉及全国人口的扶贫工作,尤其是在近年来,东部地区乡村扶贫工作重心的转移尤为明显,已经初步实现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转变,乡村振兴工作大幅度取代脱贫攻坚主要集中在2020年后,而因其目标扶贫人口的差异性问题也为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留下悬念。
        1.2工作任务目标差异问题显著
        乡村振兴作为脱贫攻坚的阶段性升级战略,所负担的责任更大,是一个周期性更长、任务更加艰巨的宏观性战略决策。除了脱贫攻坚中已经强调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实现之外,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贫困地区大部分的民生改善问题,让困难贫困县摘掉贫困称号,而该阶段目标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定,而在进入下一阶段时也就是在展开乡村振兴策略时,对于上一阶段所得到的阶段性成果实际上是不满足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运用,包含了在人才、产业、文化、生态上的全面扶持发展,从其目标的长远性来看具有更高层次的战略思考,要求在帮助贫困地区摆脱贫困时不仅需要解决当前难题,同时要致力于乡村今后的发展,保证在短暂的国家扶贫政策之后也有后续保障。而就乡村振兴来看在服务于不同区域时,所面临的区域性难题也是不同的,因为各地进入乡村振兴计划阶段的时间各不相同,以至于在同一时期针对脱贫改善不同的区域应当制定出差异化的乡村振兴策略,而不能像在进行脱贫攻坚阶段时使用一套统一的标准。
        2当前农村建房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1村庄规划不当
        我国农村一直以来的居民具有浓厚的念土意识,且村民法律意识较弱,致使许多“一户多宅”的土地仍然把握在原使用人手中,其用于堆放杂物、围墙建设等,这给村庄容貌带来不良影响,也给违法建设创造条件,同时还让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遇到阻碍。此外,村民建房的需求量大,存在跟风性强、难以控制的特点,非常容易违法占地建房,这也让农村规划工作的开展受到影响。


        2.2登记不动产农房较难
        自我国重视农房农地一体化登记工作开始,许多农房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与其登记的数据存在明显差距,许多村民自建房拥有人并不属于本身集体组织的成员,而且许多农房占地面积也超过了相应指标,相应部门与上级对农房建房问题给出了许多规定和文件,但仍然无法有效解决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出现了许多宅基地资格权人和使用权人登记模糊、建房超标等问题。
        2.3城镇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居住难
        我国提倡农民返乡务农务工,提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新创业,但在下乡人员与农民合作建房时,由于未明确规定建筑面积、合作方式、使用期限等,导致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居住问题得不到解决,使创业者无法在农村创业过程中获得踏实感。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许多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从事农家乐、现代农业、民宿、养老、休闲、农业等多种工作,其中存在不符合规定,利用农业用地解决居住或生产问题,如果不对其作出及时纠正与指导,其他违法用地行为也会效仿而生,导致农村用地更加难以管理。
        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难题
        3.1目标人群差异大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负责任的目标群体,其目标人群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脱贫攻坚更倾向于点对点的扶持,强调的是精准到户,故根据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来看,从目标人口数量来看,脱贫攻坚战略任务的主要负责对象不超过1亿人口,所占比例在农村中仅是较少的一部分,从地域空间分布来看,脱贫攻坚的重难点关注对象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国家明确重点关照贫困对象。乡村振兴,相比较而言其目标对象范围更大、更宽泛,涉及几乎所有的省份、农民、农业,具有全局性,从地域空间分布来看涉及全国人口的扶贫工作,尤其是在近年来,东部地区乡村扶贫工作重心的转移尤为明显,已经初步实现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转变,乡村振兴工作大幅度取代脱贫攻坚主要集中在2020年后,而因其目标扶贫人口的差异性问题也为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留下悬念。
        3.2工作任务目标差异问题显著
        乡村振兴作为脱贫攻坚的阶段性升级战略,所负担的责任更大,是一个周期性更长、任务更加艰巨的宏观性战略决策。除了脱贫攻坚中已经强调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实现之外,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贫困地区大部分的民生改善问题,让困难贫困县摘掉贫困称号,而该阶段目标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定,而在进入下一阶段时也就是在展开乡村振兴策略时,对于上一阶段所得到的阶段性成果实际上是不满足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运用,包含了在人才、产业、文化、生态上的全面扶持发展,从其目标的长远性来看具有更高层次的战略思考,要求在帮助贫困地区摆脱贫困时不仅需要解决当前难题,同时要致力于乡村今后的发展,保证在短暂的国家扶贫政策之后也有后续保障。而就乡村振兴来看在服务于不同区域时,所面临的区域性难题也是不同的,因为各地进入乡村振兴计划阶段的时间各不相同,以至于在同一时期针对脱贫改善不同的区域应当制定出差异化的乡村振兴策略,而不能像在进行脱贫攻坚阶段时使用一套统一的标准。
        结语
        针对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变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为更好实现振兴乡村帮助农村贫困地区摆脱贫困状态,实现国家制定的“两个一百年”战略奋斗目标,要求重视两者在工作衔接过程时出现的问题,并给予相应的补救措施,强调更加重视以人为本、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同时在工作衔接过程时要注意促进农村社会服务事业短板补齐问题,并且加快乡村振兴的四个转变,为实现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的战略任务打下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2]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3]胡钰,付饶,金书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中的生态环境关切[J].改革,2019,(10).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