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刑事侦查简史及其在执法中的重要性

发表时间:2020/12/30   来源:《继续教育》2020年第5期   作者:程辉峰 王康
[导读]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研究其他法系相关专业历史,对于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我国现行侦查制度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程辉峰  王康
        1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    710068; 2.31401部队(济南)    250002
        摘要: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研究其他法系相关专业历史,对于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我国现行侦查制度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刑事侦查;警察专业化;现代科技
        
        同其他国家一样,美国今天的刑事调查人员也是其警务历史的产物,往上可以追溯到英国。1534年始,英国就有了明显的侦查活动,直到19世纪早期,侦查都是公民和罪犯的职责,他们充当告密者和巡警,政府鼓励其提供有关非法活动的信息。公民得到钱,或者被免除履行义务的公共服务。罪犯得到金钱,或在某些情况下得到赦免。19世纪50年代,在大多数城市,私人赞助的守夜人系统被地方政府组织、授权和补贴的常规警察部队所取代。1929年通过《都市警察法》之前,英国在刑事调查方面的作为基本上是不被肯定的。与腐败、秘密、欺骗和圈套有关的问题,加上基于阶级的社会和政治冲突,促进了预防性警察的产生。新警察的领导者罗伯特·皮尔等在侦查活动中行事谨慎。虽然他们主要关心的是公众的接受程度,但新警察在逮捕罪犯方面的效率如何也备受关注。虽然直到1842年才成立了一个小型侦探单位。便衣警察被用来抓扒手、参加工会和政治会议。在设立侦探股时,其理由是必须对谋杀等令人发指的罪行有所反应,这便确立了侦探作为主要处理更严重和复杂的犯罪的先例。
        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被誉为“现代警察之父”,作为英国社会政治精英阶层的一员,他为改善英国执法的基本结构奋斗了30多年。1780年发生在爱尔兰移民和英国公民之间的戈登骚乱,引发了一场持续了50年的关于是否需要改善公共安全的辩论。19世纪早期,伦敦已经成为一个大型工业城市,贫困、混乱、种族冲突和犯罪等问题日益严重,旧的执法体系开始崩溃。“新警察”体现了罗伯特?皮尔对一支高效、积极主动的警察部队的愿景,为了纪念他,警官们开始被称为“警察”。
        然而,许多早期的美国警察部门只不过是守夜人系统的扩展版本。1838年,波士顿警察局只有9名警官。第一批美国警察不穿制服、不携带枪支,仅通过与众不同的帽子和徽章来识别。直到19世纪晚期,为应对不断上升的暴力犯罪,武器才成为警察的标配。美国人借鉴了伦敦治安管理模式:预防犯罪、固定节拍的可见巡逻、以及半军事化的组织结构。然而,美国警察的政治控制结构却与英国不同。直到19世纪后期,美国的选民都是拥有财产的白人男性,他们直接控制着政府机构,相比之下,伦敦居民对警察没有直接控制权。结果,美国警察部门立即陷入了政治旋涡之中,导致许多严重的问题。伦敦警察专员不受政治影响,能够维持较高的人事标准。然而在美国,由于政治在19世纪的影响,低效、腐败和缺乏专业精神成其主要特征。直到20世纪,美国的警察制度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推动这一变革的主要力量有两支:促进警察专业化运动、现代通信技术。特别是,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刑事侦查工作越来越科学、准确。如果说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是现代警察之父,那么奥古斯特?沃尔默(August Vollmer)就是美国职业警察之父。沃尔默从1905年到1932年担任加州伯克利的警察局长,他比任何人都更明确地提出了警察改革议题,这一议题至今仍在影响着美国职业警察的发展。

沃尔默以提倡对警察进行高等教育而闻名,他在伯克利雇佣了大学毕业生,并于1916年在加州大学组织了第一次大学级别的警察科学课程。在这方面,他也是现代刑事司法教育之父。1923年,他从伯克利请了一年假,出任洛杉矶警察局局长。沃尔默还撰写了1931年维克沙姆委员会关于警察的报告,总结了警察部门现代管理的改革议程和提高警官的招聘标准。
        20世纪初,随着警察专业化的到来,罗斯福总统于1908年颁布行政命令,成立了调查局,1935年正式更名为联邦调查局。在那之前,联邦政府没有专门的刑事调查机构,破案的只是私人侦探机构。然而,刚成立的调查局很快卷入丑闻。一些特工被发现打开了一位反对设立该机构的参议员的邮件。在1919年和1920年,该局对可疑的激进分子进行了大规模的搜捕,同时还严重违反了正当程序。20世纪20年代,更多的丑闻接踵而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执法部门最重要的新人物是FBI局长埃德加·胡佛。在一系列丑闻之后,他于1924年被任命为该局局长。利用公众对20世纪30年代全国犯罪浪潮的恐惧,他扩大了FBI活动的规模和范围。1930年,他成功控制了新的统一犯罪报告(UCR)系统。1934年,一系列新的联邦法律赋予了联邦调查局更大的管辖权,包括逮捕为了逃避起诉而跨越州界线的罪犯的权力。第二年,联邦调查局开设了国家警察学院,培训特工,并受邀请培训一些当地警察。胡佛是公共关系方面的大师,他巧妙地利用媒体塑造联邦调查局特工的专业典范形象:敬业、诚实、训练有素、高效无情。不可否认,胡佛的某些名声是实至名归的,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比当地的警察受过更好的教育和训练。但是在胡佛作为联邦调查局局长的漫长职业生涯(1924-1972年)中,同样也存在丑陋的阴暗面:他夸大了联邦调查局在几起著名案件中的作用——比如“漂亮男孩”弗洛伊德案——并篡改犯罪数据,以夸大联邦调查局的效率。他专注于小规模的银行劫匪,而忽视了有组织犯罪、违反联邦民权法的行为。更糟糕的是,胡佛系统地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监视政治团体,收集当选官员的秘密文件。直到1972年他去世后,人们才知道他滥用权力。胡佛对联邦调查局的领导对当地警察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对教育和培训的重视建立了人才标准的模式。
        十大通缉犯名单的制定,以及联邦调查局犯罪实验室的建立,都强调了打击犯罪,而牺牲了警务的其他方面。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对警察的研究爆炸性增长。这项研究的大部分资金是由执法援助管理局(LEAA)(1968-1976)和后来的国家司法研究所(NIJ)提供的。1970年,福特基金会拨款3000万美元成立了警察基金会。该基金会赞助了一些最重要的警察研究,包括堪萨斯城预防性巡逻实验。后来,由大城市警察经理组成的专业协会——警察执行研究论坛(PERF)成为了警务创新的领导者。堪萨斯城预防性巡逻实验是警察研究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1972-1973)。实验测试了不同巡逻水平的影响,发现增加巡逻并没有减少犯罪,也没有显著影响公众对警察在场的意识。与此同时,巡逻的减少并没有导致犯罪率或公众对犯罪的恐惧增加。该实验挑战了巡逻对犯罪影响的基本假设,更快的反应时间并没有带来更高效的缉捕行动。
        1971年,联邦调查办公室被改造为一个中央机构,负责指导、控制和协调各州调查办公室的工作。人们很快发现,没有一个集中的情报收集和评估网络,就无法开展有效的行动。对许多人来说,任何这类情报网络的建立都将与民主社会的宪法所体现的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措施进行对抗。尽管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还是倾向于忽视传统的侦查工作,而倾向于高度技术化的系统,如数据库和计算机终端。目前,现代技术已经使刑事侦查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由于实验室设置了法医科学管理人员和组织,这些使得调查人员能够科学地接近犯罪现场。
        在未来,随着刑事侦查作为警察和执法机构的一个重要职能的更深入推进,随着现代科技手段与侦查策略的紧密结合,犯罪线索将会更容易被及早发现,罪犯分子将会被准确、快速地锁定和缉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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