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研究

发表时间:2020/12/31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5期   作者:胡云
[导读] 党中央注重运用党内法规和制度的形式来确保民主党派行使职能,2015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并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规定“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扬州市委党校
        党中央注重运用党内法规和制度的形式来确保民主党派行使职能,2015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并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规定“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如此完整地论及民主党派职能,并将民主党派的三大职能一并排列,称为基本职能。文件还对新时代政治协商的内容和形式、参政议政的内容和体现、民主监督的内容和要求,作出细致规定。本文先阐释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职能,后以扬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的行使情况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查询资料、走访调查和进行专人访谈等,发现民主党派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了参政议政作用,归纳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根据问题对扬州民主党派的发展提出新期待。
        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首要职能。做好参政议政工作,是民主党派一项中心任务。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必须有参政议政的诉求和参政议政的行为,而参政议政正是民主党派代表阶层和群体利益的主要渠道。需要明确的是,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的行使并不是完全割裂的,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很多相互交叉的地方,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比如,一份建设性的提案,就有可能既包括对以往情况的批评,也包含今后如何开展工作的对策,因而同时具有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双重属性。
        与我国其他一些工青妇组织、协会、民间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相比,民主党派在参与公共决策过程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作为法定的参政党,民主党派在我国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市域层级的民主党派具有联系民主党派中央和连接基层民主党派的双重职能,能够切实掌握地方信息,建言献策,是参与地方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二、扬州民主党派充分行使参政议政职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主党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与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职能。尤其面对新冠疫情这一全球大流行病,民主党派从中央到地方,积极参政议政贡献力量,始终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并进。各民主党派中央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号召广大成员发挥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联系广泛优势,组织民主党派医务人员投入抗疫一线,围绕防止疫情扩散、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等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号召广大成员踊跃捐款捐物,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各民主党派地方在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带领和号召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地方抗疫贡献力量。
        目前,扬州市现有7个民主党派市委会,21个县级市委会、38个总支、242个基层支部,成员4280名。扬州民主党派服务于扬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促进扬州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尤其在这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及时增援防治一线、主动捐款捐物、推进复工复产,更是通过委托地方、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灵活开展调研,积极献言建策参政议政,服务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三、扬州民主党派行使参政议政职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扬州市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涵盖了参与咨询、决策、执行和监督四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有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提交提案和议案、参加人大和政协、政府任职、对口联系、专题调研、协调关系、社会服务、外事活动、对外联络等十一项工作。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和十一项具体工作,形成了比较成熟和相对固定的模式,构成了扬州市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运行的有机整体。扬州市民主党派通过参政议政参与政府决策,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深层,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我市民主党派行使参政议政职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也对扬州民主党派提出了新的期待。


        (一)进一步提高建言水平
        扬州市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特色不够明显,有些民主党派没有形成自己参政议政的品牌优势。二是部分提案还存在着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等问题,还有一些提案则显得创新不足,其中一些“老点子”、“旧点子”本身不具备应有的实际价值。三是参政议政的形式和内容有时候存在随意性,议政过程中有些是以即兴发言的形式来进行政治协商,有些提案调查不细、分析不透、思路不新、建议不实。这些情况的存在使得民主党派进行建言献策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受到限制,进而也导致地方政府有时在决策过程中无法倾听到来自基层的真实声音。因此扬州民主党派需要积极吸纳专业人才参政议政,加强民主党派自身的代表性,认真做好建言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言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监督能力
        民主监督是中国各民主党派参政能力的重要构成要素,民主党派的监督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相比,目前显得相对较弱,民主党派的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民主党派监督能力不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民主党派有些民主监督的实践中,执政党与民党派的交流不够充分,民主党派获取的信息不够充足,进而影响了民主监督的成效。二是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对民主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能力较弱。落实到扬州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能力则更为弱一些,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中和谐谦让的氛围浓厚、民主党派成员不够重视等现象时有发生,扬州民主党派的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改善协商实效
        在各层级的协商民主中,直接参与者基本上都是各民主党派中的领导人即代表人物。在理论上,他们在政治协商中的言论和行为,都是代表组织的言论和行为。他们必须在协商会议上反映各自党派所联系和代表的群众的利益诉求,对协商议题提出本党派的有价值的政策建议,不能发表个人意见,更不能发表不成熟的观点、看法或意见。因此,不论是直接参加会议的党派领导人或代表人物,还是党派组织,都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这些准备包括必要的社会调查、党派成员座谈会、撰写调查报告或发言稿等。就时间来说,这样的工作,少则一两个星期,多则几个月。没有这样的充分准备,协商的实效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扬州市协商民主的现实中,民主党派仓促上马、临时应付的情况有时是客观存在的。因此需进一步改善扬州民主党派的协商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调研针对性
        调研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些专题调研的目的性、时效性不够强。民主党派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有提案、建议案、专题调研、民主评议、行风评议、情况通报、个案跟踪、委派特邀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但存在有时因情况不明、或因主动性不够而不能提前介入,不能做到事前、事中监督,针对性不强。二是有时调研联系不够,有些调研成果缺乏科学评价。民主党派调研有时存在与政府有关部门通气不够、联系不紧、支持不足,唱“独角戏”的现象。此外,民主党派开展参政议政工作,其效果怎样,如何考评,没有定性或定量的标准。三是有些民主党派成员因为事先没有经过调查,准备不充分,提案摆出的问题多,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少;发言表态性的多,发表真知灼见的少。有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和盲目性,究其原因,在相当程度上与缺乏调查研究或调查研究的针对性有关。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若调查研究做得不深入,不扎实,就有可能出现做表面文章的现象。扬州民主党派要进一步加强调研针对性,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为党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实情和依据。
        当前扬州转型升级正处于关键期,需要充分发挥扬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能,引领民主党派成员更多参与创新发展、更多建言改革开放、更多献计民生改善,最大限度为扬州高质量发展汇聚力量。扬州民主党派自身更要克服局限性,提高自我要求,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职能,助力扬州“三都一城”建设,服务扬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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