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东莞市 523460
摘要:不论是对经济发展而言,还是对社会稳定而言,建筑企业是否可以保持安全生产,是否能够健康长远的发展,都是一项重要影响因素。保证质量与效益首先要确保安全,不论事故大小,只要工程建设出现事故,都会对其进程造成阻碍,并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基于此,以下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经常发生工程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建筑项目施工中,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工程整体施工安全具有较大影响。
1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的概念
监督是指管理部门通过监控与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对企业风险进行督促、监视、管理的过程。因此,建筑安全监管是一个建筑管理部门、社会机构等多方面全过程对建筑项目进行管理的过程,而非一次性的、仅针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7年)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为监管执行者。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分析
2.1安全生产责任未有效落实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会对施工安全性有较大的影响。通过了解发现,部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的安全生产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影响了施工安全。一般来说,安全生产责任在落实过程中,需要由施工负责人根据施工中,各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和义务等,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从施工实际来说,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主要表现在,责任并未落实到个人,施工安全问题出现,有推诿责任的现象,并不能够根据施工岗位找到负责人。从而,导致没有人承担事故责任。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施工企业缺乏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高度重视,并未有效梳理经济效益、安全生产之间的联系。
2.2成本管控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为了节约施工成本,工程单位往往自己进行工程设计,但在实际运行中,工程单位的设计并不能符合实际建设需求,显现出设计能力不足、整体设计水平低下、稳定性差等问题,使建筑施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例如,在该地区商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提前对该建筑的成本进行了严格控制,随着施工的不断进行,设计中的不合理现象与实际施工进度发生了冲突,造成施工方案重新修改,工期不断延误,不仅增加了成本投入,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2.3安全监管力度不足
安全监管力度,对现场安全的影响较大。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当前建筑工程现场施工中,普遍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中,监理单位并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没有履行监理安全监管的职责,并没有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理小组,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展开日常的巡查、监管。安全监管力度的不足,未能够及时发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该问题产生的原因,监理单位缺乏对安全监管重视、意识不强等有密切的关系。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
3.1完善安全生产相关保证体系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可从完善安全生产相关保证体系的层面,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体系的完善,需 要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及监理部门联合,审查工程施工现场 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合理、是否合规。同时,定期监督施工部门是否在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落实该体系。一方面,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在此过程中,要明确安全生产中,法人 与项目经理各自的职责、责任,在施工现场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监控工作等,重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另一 方面,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培训。针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可通过强化教育的方式,引导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3.2施工安全行为监督检查要点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标准,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为检查中,结合动态系统核对管理人员考勤情况,到岗履职情况,通过现场询问等方式抽查管理人员对现场了解情况,对挂职不履职行为按要求予以处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危大工程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严格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中的相关规定,检查施工前是否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通过专家论证才能进行技术交底再按方案施工作业。危大工程还要在“项目监管系统”上填报。核查施工、监理企业检查记录有没有走过场、弄虚作假,现场做到有发整改通知书并落实整改。要求施工方按照规定对安全监督的注册手续以及工程的安全进行监督与检查,施工方需要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水文状况、气象状况以及四周建筑物的状况数据资料,从而保障安全监督检查的全面性。
3.3构建安全监督科学管理体系
构建安全监督科学管理体系,打破现有不合理管理体制,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各组织的科学安全管理理论宣讲,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理念,促进监督管理者、建筑工程从业人员深层次理解科学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分各单位、各部门、各组织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能与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规范在相关规章制度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详细划定建筑工程中不规范、不合理、不合法行为准则。督促管理人员细致改进管理方式、管理方法,深入研究工作内容,避免越位管理问题。健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合理清查的纠错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有效、针对性强的改进措施。
3.4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建筑工程参与人员安全意识的树立,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目标实现的前提。因此,为了强化意识,安全监督人员应从安全教育等方面入手,构建浓厚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氛围。
3.5建立负责人机制
建筑工程安全负责人机制是安全施工工作全面落实的保障,是事故发生后准确追究监督管理人责任的基础,是确保安全施工的关键。因此,积极完善建筑工程政府监督方、建设方、施工方等各方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详细划定各方安全责任与权力,是有效避免实际工程实施期,责任追究不明确、情绪化追责,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基础。建筑工程实施期间,各部门责任主体负责人需加大职责内的安全监督力度,督促自身管理范围内相关人员认真负责的完成各项工作,充分规避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束语
在现代社会中,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强化,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在安全监督管理期间,参与建设施工的各方都要积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落实各自责任的同时,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生产责任体系等。本文通过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方法。期望在本次研究下,可以为日后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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