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华 祁帅
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 陕西西安 710000
摘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来,美国不断抹黑中国,频频对我施压,险恶用心昭然若揭。在美国霸权主义思想横行,外交政策越来越咄咄逼人的国际环境下,我们必须保持对美国的高度警惕,本文旨在通过回顾年初美国对伊朗高级指挥官苏莱曼尼袭杀事件,分析其所辩护的预先自卫理论,指出违法行为的本质和对当今国际秩序的破坏。
关键词:国际法;预先性自卫;国际秩序
?一、引言
2020年1月3日,美国军方在总统特朗普的授权下在伊拉克实施了无人机打击,袭杀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圣城旅”指挥官苏莱曼尼少将,引起国际社会一片哗然。袭击发生后不久,美国国防部就发表声明,称美国对苏莱曼尼的打击是一种“自卫行为”,其显然是在用国家自卫权为自己的行为辩护。那么什么是国家自卫权,国家自卫权能否预先实施,美国的此次打击行为是否合法?本文拟从国际法的角度对预先自卫进行理论探索,对美国袭杀苏莱曼尼事件进行实证分析,指出其违法的本质,保持对美国别有用心的政客的高度警惕。
传统国际习惯法认为,当一个国家意识到将要遭到他国武力攻击时,享有提前采取保护性武力打击的权力,这种权利的行使就是预先性自卫。1837年的卡罗林号案第一次承认预先性自卫是合法的国际习惯。但是,二战后,随着人们对战争巨大危害的认识,预先性自卫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非议,因为预先性自卫显然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目标,与国际法的禁止使用武力和武力相威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原则不符。
二、美国实施预先性自卫的违法性分析
(一)时机条件上对紧迫性的突破,是对预先自卫的滥用
预先性自卫权行使的前提条件也应当是国家受到武力攻击。至于何谓“武力攻击”,《联合国宪章》并没有给出解释和界定,国际法学者也未形成统一意见。我国著名法学家王铁崖教授在其主编的《国际法》中认为“国家进行武装自卫前提只能是也必须是遭到武力攻击”。周鲠生教授认为“自卫权的行使限于实施遇到外来武装进攻的场合才是合法的”。西方著名学者杰塞普认为,第51条是对“自卫可以在受到伤害的威胁存在但尚未发生就可以实施”的国际法传统的缩小性解释。奥本海认为:“宪章限定武装自卫的权利只适用于武装攻击的情形,而不适用于预期的武装攻击或者各种形式的次于武装攻击的不友好行为。”这些观点无一例外的支持预先性自卫权的行使必须符合“紧迫性”这一武力攻击或威胁的限度性要求,表达了对预先性自卫权滥用的担忧。袭击发生后,美国国防部发表声明称:“苏莱曼尼正在积极制定计划,攻击伊拉克和整个地区的美国外交官和军人”,而“这次袭击的目的是阻止其未来的袭击计划”。无论是按照当今国际社会的何种观点,“未来的袭击计划”这一条件,都不符合预先性自卫的“紧迫性”要求,美国的袭击行为是对预先性自卫权的滥用,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二)对象选择上对国家主体的突破,是对当今国际法秩序的践踏
从奥本海对《联合国宪章》赋予国家自卫权的恰当性解释来看,在联合国还没有制止侵略行为的有效办法之前,如果不承认这种自卫权,“那就是大开方便之门让一个或几个蓄意统治全世界的国家对被侵略者进行蚕食”。联合国对国家自卫权的赋予是为了防止个别国家侵略野心而对战争权的保留,这种权利行使的对象应该是国家,而不是为国家行事的个人。美国以自卫权名义对伊朗国家指挥官个人实施打击,显然违背了自卫权设定的初衷和国家对象的主体设定。从一般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外交官的袭杀是一种国际犯罪行为。
美国的袭杀行为不仅是强权政治的体现,更是对当今国际法秩序的严重践踏。
(三)相称性原则上对比例要求的突破,体现其“报复”行为的本质
自去年6月20日伊朗防空部队发射导弹击落美国“全球鹰”无人机开始,无论是美国单方面解除伊核协议,还是伊朗声称轰炸美国大使馆,美伊之间冲突不断升级。就在袭杀事件发生前不久 ,一名美国承包商在伊拉克遭到伊朗支持的武装组织的杀害。实际上,在美军对苏莱曼尼发起“致命行动”前两天,美国驻巴格达大使馆就遭到了当地抗议者的围攻,而美方事后表示,有“证据”显示这一事件正是苏莱曼尼等人在幕后策划的。《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57条“攻击时预防措施”规定:“在选择攻击手段和方法时,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以期避免,并无论如何减少平民生命附带受损失、平民受伤害和民用物资受损害”。一个国家使用无人机携带精确制导导弹在另一个国家对第三国外交官实施袭杀,并且造成其他人员伤亡,这已经严重超越了基本的武力使用比例要求。在一系列制裁措施无效的情况下,美国采取了这种“报复”性袭杀行为。
三、美国实施违法预先性自卫对国际秩序的破坏
(一)无视相关国家的主权权利,必然破坏地区和平与安全稳定
由于教派原因和国家利益冲突,伊朗与伊拉克两个中东国家,在较长时期内,敌对态度十分明显,在1980年至1988年两国进行了长达近10年的两伊战争。随着萨达姆的倒台,基于国家自身利益考虑,两国关系有所缓解,但是,此次美国在伊拉克境内对苏莱曼尼的袭杀行动必然造成关系的再度紧张。据路透社报道称精准袭杀成功的背后有叙利亚和伊拉克线人的协助,这不免会加深中东各国的相互猜忌,给本就派系林立、战乱不断的中东地区雪上加霜,地区局势更加紧张。此外,苏莱曼尼遇袭身亡的第三天,伊朗宣布中止履行伊核协议,重拾核计划,让中东地区再次笼罩在核扩散的阴影下。再者,美国无视地区稳定与他国安全的单边武力攻击激起了伊朗方面的强烈报复,再次点燃了中东地区火药桶,造成更多混乱局面,甚至可能会导致大规模的武装冲突乃至地区战争。
(二)突破国际法底线的军事实践,必然损害国际法和联合国权威
二战之后,随着《联合国宪章》的制定,联合国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世界保持了相对长久的和平与稳定,国际法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普遍尊重,并成为限制战争,解决地区武装冲突的重要基础。美国未经联合国授权采取武力行动袭杀苏莱曼尼,不仅仅是对《联合国宪章》第51条国家自卫权理论的突破,更是对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突破,极易引起其他国家的复制和效仿。早在2003年,俄罗斯的新军事学说就曾指出,如果俄罗斯利益需要,其不排除采用先发制人武力攻击的可能性,之后,澳大利亚、法国、印度等国也先后提出了建立在预先性自卫理论上的先发制人战略。美国对“潘多拉魔盒”的开启,很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不稳定因素产生。美国这种基于强大的军事实力,采取的无底线军事实践,将逐渐改变国际法规现有体系,不断弱化、虚化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职能。
(三)违法的单方面军事行动,必然加剧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横行
从全局来讲,美国此次小规模的军事定点清除行动,展现了其强大的军事实力,又一次在全球推行了其霸权主义政策,构建单极全球格局。美国基于仅仅可能存在的“未来计划”威胁就悍然实施军事打击,表明了美国在谋求自身绝对安全的同时,完全无视国际法秩序,随意践踏他国主权,给中东局势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还可能会让本来复杂、多边的外交关系被粗暴简单的单边军事行动所压倒,让国家间的关系变为简单的军事硬实力的展示,让霸权主义大行其道。
参考文献:
[1] 史泽华,杨云涛.重析美国先发制人战略[J].当代亚太.?2004(08)
[2] 陈须隆.浅论联合国改革[J].国际问题研究.?2004(03)
[3] 萨本望.论“布什主义”[J].外交学院学报.?2003(02)
[4] 李鸣.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问题探究[J].法学评论.?2002(03)
[5]联合国宪章诠释[M]. 山西教育出版社 , 许光建主编, 1999
[6]奥本海国际法[M].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英)奥本海著,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