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堤围研究的基本概念及其学术用语刍议

发表时间:2020/12/31   来源:《中国教工》2020年21期   作者:谢力煦 黄家民 梁家钧 黄景亮
[导读] 我国历来注重水利工程建设,但是因水利工程而产生的地理空间却鲜有研究,因此对堤围这一防洪设施及与此相关的一些专门学术用语,都没有进行规范化,更没有严格的定义。
        谢力煦 黄家民 梁家钧 黄景亮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广东  佛山528000)
        
        摘要:我国历来注重水利工程建设,但是因水利工程而产生的地理空间却鲜有研究,因此对堤围这一防洪设施及与此相关的一些专门学术用语,都没有进行规范化,更没有严格的定义。本文现将一些过去已经使用,但未明确定义的术语一一说明,并提出“地理围”这一尚未明确使用的术语,希望在今后的地理和历史学界引起讨论和批评而使这一些未明的和新提出的术语得到修正和共识。
关键词:堤围;联围;水利
一、堤围的定义
        堤围的定义是:即堤,沿河或沿海防水的建筑物。[ 百度百科. 堤围[EB/OL]. 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com/item/堤围/5084531]
        按照《中国农业百科全书》(1987),堤的定义为:“沿着江河、海岸和湖泊、分洪区、行洪区的边缘修筑的挡水建筑物。”[ 中国农业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水利卷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百科全书编辑部编. 中国农业百科全书 水利卷 上[M]. 北京:农业出版社, 1986.12:97] 基围也在本书内得到了定义:“珠江三角洲和韩江三角洲滨江滨海地区和长江流域圩垸相似的农田水利系统。”“基就是堤,亦称堤围。周围有堤,往往和江堤相连。”[ 中国农业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水利卷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百科全书编辑部编. 中国农业百科全书 水利卷 下[M]. 北京:农业出版社, 1986.12:1028]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堤围是一种特指,地理范围限定在珠江三角洲和韩江三角洲以内。但是,这仅是有代表性的专业定义。在实际命名中,有许多例子不遵循这些规律。下面就堤围的性质和定义进行粗略探讨。
二、堤防和堤围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堤等于堤防,但并不等同于堤围。有堤不一定会成围,比如一些堤防在原河岸基础上加固而成的。一些段落依山而建,堤坝后面地势陡峭,在这些段落内,并没有因其修筑而淤积成的土地。所以,这种类型的堤大多以“某某堤”而不是“某某围”为名。然而,也不是“某某堤”就不存在成围的可能。《佛山市志(下册)》(1994)和《佛山市水利志》(1990)的《佛山大堤位置图》都表明,佛山大堤是一条带状堤防,并没有首尾相接成环状。
三、联围的定义及形成
        如上述的佛山大堤,它横跨多个堤围并将这些堤围联于一体,形成了一种相当于“联围”的地理实体。也就是说,即使他的名字仍为“某某堤”,但实际上已和与它相接的围一起具备了地理实体“联围”的性质了。
        联围在清末及民国开始形成。顾名思义,联围即将原有的大小堤围联成完整的大围。在小围不断连成大围的时候,有的以其中一个名字作为大围的名字,并不重新命名。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取联围所在行政区域中的字再加“联围”二字而成,如南顺第一联围、中珠联围,等等。
        建国后,治理堤围的方式主要是进行大规模的联围,一般以河涌为界,普遍进行筑闸、联围工程。当今珠三角地区存在的以“联围”为结尾的地名,大都是在建国初期的建设中出现的。
        不是所有联围都能够单独成一地理实体。“某某联围”可以和附近地理区域的其他围继续并成更大的围。这一些围能够通过一系列的水闸、水坝等水利设施相连接,将围际水道变为围内水系。
        “某某联围”中也有特例。位于东莞的?沙联围,虽在《东莞市志》的地图中显示由三个岛屿连成[ 东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东莞市志[M].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5.09:彩页],比对遥感图像却发现,这一“联围”仅有其名,右上方的围并没有任何水坝与其他两个围相连,右下方的围则通过太阳洲水闸与太阳洲相连。
四、堤围的地理特征
        对堤围的地理研究来说,还有另外的问题:堤围并不都四面环水。位于狭义珠江三角洲边缘的堤围大多不具备这个特征。在三角洲未发育成熟的时候,这里是珠江溺谷湾的海岸,岸边是山岗台地地貌。在三角洲发育的过程中,陆地在此处向外海延伸并形成沙田。这一些沙田只有一面或两面需要筑堤防洪,背靠自然高地与丘陵相连[ 广州市经济研究院,广东省地图出版社编. 广州经济商用地图集[M]. 1997:28-29]。

        类似的,以中山五桂山为圆心,附近的堤围连成一片,界线难以分清。

以中珠联围为例,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认为,南界大致沿S32高速—G4W高速为界[ 杨莉玲,杨芳,余顺超,徐峰俊.感潮河网区风暴潮洪水风险模拟研究——以中顺大围为例[J].人民珠江,2018,39(08):4-8.];而中山市水务局认为,南界以烟墩—千秋岭—华佗山等山脉为界[ 中山市水务局.广东省水文局佛山水文分局. 2017年水资源公报[EB/OL]. 中山水务. http://www.zswater.gov.cn/main/open/resource/show/index.action?id=48776]。

五、堤围的界线
        堤围的定义问题影响着堤围的界线问题。
        若从水利工程学的角度来讲,“堤围”一般指的是防洪建筑物——堤防,与窦闸、截洪渠同属为农田的水利设施。从《南海区防洪规划》上看,一个堤围的由堤脚、堤顶、堤后等部分组成,在常规地图上一般表现为干堤路。除此以外如被堤坝围住的区域和堤坝外面的河滩地都不算堤围的一部分。[ 佛山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南海区防洪规划[S]. 2014.11]
        但是从地理上看,一个完整的地理实体需要包括了水利工程上所说的堤防,还有被堤坝围住的区域及堤坝外面的河滩地。地理意义上典型的“围”应属于岛屿的一种,边界取水体和陆地的分界线。
        从行政的角度来讲,一个“围”的边界往往是河道的中心线。行政区划以地理区划为基础,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于地理区划。取河道中心线的原因是堤围的行政管理不能出现空心地带和“三不管”现象出现。
六、江堤和海堤
        江堤和海堤的划分需要以河海界线为标准。但至今为止,河海界线仍不明确。
珠海小林联围达标加固工程被处罚问题是界线不明确的一个案例。
        “小林联围工程位于珠江河口管理范围……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认为工程未经海洋部门许可,非法填海126亩……双方分歧在于小林联围工程所在位置属河还是海。珠海市水利局认为,小林联围工程办不办海域使用证需要请示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依据……认为,小林联围工程属珠江河口管理范围,依法办理相关的许可(审批)手续即可,无需办理海域使用证。南海分局则认为,针对小林联围处罚珠海市堤围管理中心是有依据的,工程所处位置是海,理由有四点:一是有潮汐这一海洋特性,二是有海洋生物,三是海水超过三十度,四是在多年平均高潮线以下。而且全国人大开展的《海域使用法》执法情况检查时,检查了小林联围,处罚是在全国人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 宋良西. 珠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研究[D]. 华南理工大学,209]
        堤围是河堤还是海堤决定着堤围的管理部门,若这种划分不明确,各部门均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将会对堤围的管理造成极大影响。
七、江堤的分类
        在《南海县志》中,江堤被分成了两类。一是主要堤围,护耕地都在千亩以上。二是大堤外河小围,未与其他围连在一起成为大围,农业作用也有限,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河流水动力。[ 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南海县志[M]. 北京:中华书局, 2000.11:428-437]
        如按《市政工程概论》[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编. 市政工程概论[M]. 1993:358]和《市政工程申报审批与施工运作》[ 韩勇军主编. 市政工程申报审批与施工运作 第1卷[M]. 1999:84]中提到的分类标准,根据保护范围大小可分为大、中、小三类。大型防洪堤保护范围为30万亩以上;中型防洪堤保护范围为万亩至30万亩;小型防洪堤保护范围为一万亩以下。也就是说,若把上面提到的大、中、小型防洪堤放到《南海县志》中,都要算作主要堤围。
八、地理围
        为了解决堤围、联围概念含混不清的问题,无论从水力学还是行政管理的角度,都有必要提出“地理围”的概念。本文拟将“地理围”定义如下:
        “地理围”是一个基于“地理单元”概念提出的地理系统。一级地理围的要素如下:1.呈岛屿状,四面环水,地理围内的水体单独成水系;2.地理围的沿岸须有堤防,以保护该围内的人口、土地和产业;3.大堤外河小围可以纳入到最近一个大围之中,作为大围这一地理围的一部分。若同一地理围内差异较大,可以再细分成不同的二级地理围。
        水利工程学角度上的堤围,则可以称之为“某某围堤防”,与地理意义上的堤围,即“地理围”相区别。
总结
        明确堤围的概念是正确研究堤围及相关地理主题的前提。本文是在收集整理地方志、专著、论文等相关历史文献时,总结出的堤围及相关概念定义。这是进行下一步工作寻找堤围历史发展与地理分布之间的关系,总结出堤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基础。
        同时,希望“地理围”这一尚未明确使用的术语能够引起讨论和批评,使其得到得到修正和共识。
        
        基金项目:
        本论文系2019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于DEM和RS数据的河网水系提取及空间区域划分——以珠江三角洲流域为例》(S201911847717)的研究成果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