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典型事故解析

发表时间:2020/12/3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26期   作者:孙儒中 邹海洋
[导读] 作为物流装备的厂内机动车辆(叉车),其保有量越来越多
        孙儒中  邹海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214000
1引言
        作为物流装备的厂内机动车辆(叉车),其保有量越来越多。为了更好的减少事故发生,应当重点研究分析厂内机动车辆典型事故成因,保证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稳定的运行。
2、厂内机动车辆常见事故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驾驶事故厂内机动车辆装载着一板半成品坯布在厂区东西干道上由西向东行驶,盛某在准备右转弯向南行驶的过程中未能发现由北向南行走的工人张某,从而将其撞倒,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二、厂内机动车辆司机许某驾驶厂内机动车辆从仓库运送一件钢芯至特导车间,在仓库刚出来准备转弯时,由于仓库内外光线明暗变化强烈及厂内机动车辆门架死角影响,未注意到正往仓库内行走的装卸工丁某,厂内机动车辆撞击丁某发生事故,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一是驾驶员无证运送超高货物时,在货物遮挡视线的情况下,仍采取正向驾驶的方式,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该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不到位,未制订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事故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法定检验和注册登记,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该事故发生在使用环节,是一起操作人员无证危险作业、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属于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导致。
        事故二是厂内机动车辆司机许某在驾驶厂内机动车辆时,未遵守该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行驶时应注意行人、车辆、障碍物和坑洼路面,保持高度的警惕”的规定,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该公司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有效监督执行,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次要责任。该事故发生在使用环节,是一起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属于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导致。
4、总结
两典型事故提醒我们要时刻杜绝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 状态,是至关重要的。从企业主体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两个方面进行总结。
1、企业主体加强对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巡查,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闭环。同时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镇街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相应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老旧或检验不合格设备进行清理、封存、报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以防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5、参考文献
[1] TSG 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规定[Z]. 2009-07-0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S]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