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技术对智慧检务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20/12/31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26期   作者:王长玺
[导读] 科技强检是基层检察工作的一个重项任务。大数据及人工智
        王长玺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 154111
        摘要:科技强检是基层检察工作的一个重项任务。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为检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能,也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智慧检务将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基层检察机关的一个核心工作。它不仅关系到检察技术的生产力,更关乎到检察机关的服务力。本文就智慧检务的内涵进行了阐述,并从基层检察技术发展需求和技术开发的两大层面对智慧检务的建设予以了反思和前瞻。在未来的发展过程当中,基层检察机关可通过促进技术融入、促成深度开发等策略的实施,来科学地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向智慧化层面的不断升级。
        关键词:智慧检务;检察;趋势;路径
        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开启,正在日益改变着人民的生活,在创造出新的工作模式的同时,推动着技术融合下的发展。“互联网+”与基层检察的融合下智慧检务破壳而出,并进入了实质性的探索阶段。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瞻远瞩就这一发展进行的布局,在全系统内引发了《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工作的意见》,也由此掀开了基层检察工作向“智慧化”层面前行的序章。基层检察系统立足工作需求,积极展开了“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使得智慧检务初显雏形。现阶段,对智慧检务工作的推进中,主要是围绕规划体系和应用体系来展开,重点实现在案件办理、工作管理、检察服务等方面的智慧化突破,以促使全业务、全要素、全方位的智慧检务系统的搭建[1]。这将是基层检察部门当前及未来一段实践内的重项任务。本文将从技术应用视角对智慧检务的发展予以价值阐述和实践反思。
        1促进智慧检务与基层检察技术的系统融合
        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对于行业的改下进程在不断地提速,并由此构成了智慧检务的总体框架。智慧检务是在基层检察工作当中,基于技术优化而发起的立足于大数据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的一场优化,其依托海量数据的分析与挖掘,实现检察技术在“类人类智慧”层面的不断突破,实现对检察案件、管理实务及检务服务上的分析、判断、预测等方面能力的提升。智慧检务的实现,一方面可以作为依托现代数字技术而实现的检察工具层面的优及,另一方面能够实现基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及检察管理的目标和任务的提升。当前,促进智慧检务与基层检察技术的深度融合已成为了基层检察系统当中的一个建设共识。并立足与基层检察技术发展的实际,在智慧辅助、智慧管理及智慧反哺三个维度开始了大踏步的建设。如部分基层检察机关在智慧云台层面的开发,以在实践当中牛刀小试,收到了基层检察机关和人员的青睐[2]。
        2立足基层检察技术发展需求提早布局谋划
        随着我国司法体系改革进程的不断提速及检察系统内涵化发展的推进,基层检察机关的职能和架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而无论架构和职能发生怎么的改变,其服务办案的本质不会发生动摇。从一定层面上而言,基层检务的智慧化本身是立于时代发展趋势的一种前瞻性建设行为,因此牢牢把握好基层检察技术开发的实质,就显得尤为的重要。基层检察部门可以通过技术的整合、需求的开发,来拓展新边界、发挥新动能。如当前探索中所建立智慧检务平台,其融电子取证、数据整理、案件研判于一体,能够为证据效力的强化,疑难案件的审理等方面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基层检察技术的发展进程中,它的服务职能的强化会在未来被进一步的深化,因而在智慧检务的开发中,应注重对于这一模块的有效开发。如当前部分基层检察院所开发的提讯工作网上预约平台。这一平台以友好的操作界面、清晰的时间区格选定及网上流转等强大功能给办案人员及案件相关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便捷。而这一服务样式,将成为未来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方面[3]。
        3加大基层检察技术智慧化层面的深度开发
        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检察工作也不例外。这一技术的不断推进不仅可以丰富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同时对于推动检察技术的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基层检察部门要树立起向科技要战斗力,向“智慧”要发展力的根本思维,推动技术开发工作向纵深层面的发展。检察技术的发展不可本末倒置,而要从需求到技术维度来开发,而不应从技术到需求维度来倒逼。如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可将其提炼为基层检察的需求,并将其反馈给技术部门以技术服务为导向来实现需求支撑下的技术加速开发。如在基层检察工作中的监督工作,一直以来饱受案多人少的现实窘境,导致工作效力低下,工作成果不高,同时在高负荷的重复性劳动中也极大地损伤了基层检察工作者的热情。基于这一需求的智慧侦测的开发以需求—研发—应用为方略,有效地推动了侦查监督工作的上档升级[4]。同时,应值得关注的是,基层检察机关也需要在这一进程当中,继续深化对于智慧检务建设的资金和人才的投入力度,将其作为关系到基层检察机关未来社会服务力和事业发展力的核心动能来抓,只有这样才能够是智慧检务的发展避免成为智慧外壳下的一种花架[5]。
        4结束语
        “互联网+”作为互联网创新发展下的一种新兴业态,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为主要技术代表,在与各行业发展的深入融合中,推动行业领域的新的发展。 智慧检务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的重要举措,为检察决策、司法办案提供了科学支撑,也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快速、高效发展.。这一发展是一种时代发展的必然,成为检察系统未来发展中的一个核心工作。在智慧检务的推进过程当中,可通过提早布局、深入融合及技术开发等层面的齐驱并进,以实践催生技术,以技术提升服务,以服务检验发展。同时在这一进程当中,也需要针对性的加大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持续性投入,实现对智慧检务发展的保障和助力。
        参考文献:
        [1]袁子轩.“智慧检务”的推进路径及体系建设[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9):112-115.
        [2]吴其涛,刘丹,李哲.浅析基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法制与社会,2020,(17):89,106.
        [3]胡东林.构建五大体系系统推进智慧检务建设[J].人民检察,2020,(6):59-63.
        [4]陈福临.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研究[J].法制博览,2019,(15):145.
        [5]秦领,叶中华.北京市基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研究[J].科技促进发展,2019,15(7):74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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