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奎林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 158160
摘要:案件的审理过程对于证据的要求较为严格,其即影响着最终审判的结果,也对审判机构的公信力的提升具有明显作用。这对于鉴定人员的个人素质要求和鉴定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然后,通过观察民事案件中文书鉴定的工作效果中能够发现,其在鉴定过程中的问题较为明显,本文从样本提取、鉴定资质鉴定合法三个方面说明了目前民事案件文书鉴定工作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旨在提升文书鉴定工作质量。
关键词:民事案件;文书鉴定;问题及对策
引言:任何案件在处理过程中都需要通过具有真实性的证据作为审判依据,而文书司法鉴定是审判阶段的关键,对于审判结果的准确定位具有重要影响。通过了解目前民事案件文书司法鉴定工作可以发现,鉴定人员的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对于证据的样本提取、资质鉴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遵守情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鉴于此,本文通过对民事案件文书检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从规范样本的提取过程、制定统一资质标准以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三个方面提出解决对策。
1文书鉴定问题研究
1.1样本提取问题
在文书鉴定环节,需要鉴定人员利用较为科学的检测方式与设备,通过比对文书中的字迹、时间、内容、工具等完成证据取样。文书鉴定的过程相对复杂,其中,样本提取环节是文书鉴定过程的重要阶段,如果因办案人员的疏忽导致证据不具有较强的真实性,会导致证据不能作为呈堂证供。要想保证样本提取的合法性,需要在样本收集过程中,先通过合法主体的允许,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样本部门办案人员在样本搜集期间对于样本的收集工作不重视,没有经过确认的证据便不进行采集,严重影响了审判的这真实性。虽然我国对于样本采集的相关政策逐渐完善,但是对于样本提出的真实性质疑声仍然存在。如,民事案件的委托方在拿到样本后没有通过科学鉴定,仅通过主观判断证据的真实性;按照违规程序进行样本提取;为了自身利益,对于真实样品采取怀疑态度,谋取更多利润;书写习惯具有的特性较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系统性、多样性以及特殊性。样本收集作为重要的证据提取过程,部分工作人员没有重视样本的多样性,加之个人判断失误、内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办案人的样本获取不能满足实际的审判需要,这也增加了鉴定人员的工作难度,严重影响了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
1.2鉴定资质问题
鉴定机构与鉴定人需要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其鉴定的结果才能被认可。而证明两者具有鉴定能力的主要因素是了解其所具有的资质,让相关办案人员以此为证据来完成民事案件的审判。由于我国是人口大国,在民事案件的发生概率上也明显较高,在这种背景下,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的数量也随之提升,因个人能力与机构的运营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人们在寻找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阶段很难直接找到具有较高认可度的机构,存在较明显的盲目性。现阶段,我国文书司法鉴定人员的鉴定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即个体通过相关鉴定资金便可以完成申请流程,申请环节过于简便,无法鉴别鉴定人员的职业能力。加之对于鉴定人员的学历要求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导致部分鉴定人员个人素质和职业素养无法满足职业需求,进一步提升了鉴定样本的不准确性。
1.3鉴定合法问题
鉴定人员在进行文书司法鉴定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完成的同时还要以司法鉴定的流程为执行标准。
工作人员只要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的程序进行确认,有效保证鉴定工作能够为审判提供有力依据。通过了解目前文书司法鉴定的实际工作能够发现,其在鉴定过程中仍然有着较多的人员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鉴定流程。例如,如果在文书司法鉴定的委托环节,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避制度完成工作,很大程度上会将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的意见作为审判证据;由于文书材料的收集工作受多种因素影响,办案人员在样本收集的过程中难以全面收集证据,甚至有部分办案人员因个人原因忽视与案件结果相关的证据材料;鉴定人员与鉴定机构在资质审核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文书的司法鉴定环节没有根据司法鉴定程序完成;没有通过对文书鉴定材料与意见进行确认,便将其作为民事案件的审判依据等问题。
2文书鉴定对策研究
2.1规范样本提取过程
样本提取环节。对于样本的提取需要让专业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来完成,以保证该证据能够作为有力的呈堂证供。在此基础上,应当通过提升鉴定人员的要求标准,对进行样本提取的人员专业知识与技能进行考核、培训,通过多种培训渠道增强办案人员对于样本收集工作的完成度,并通过完成状况制定相应的激励制度,不断提升样本提取人员在收集环节的精确度,大幅度提升办案人员的自主能力与专业水平。办案人员在提取的过程中常常受多种因素影响,往往不能更为全面地完成样本提取工作。因此,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样本提取人员对于样本收集工作的认知,在短时间内完成较为全面的样本提取工作,增强自身对于当事人书写习惯的样本,推进民事案件的处理效率。另外,要需要通过完善样本提取人员的个人要求标准,来提升办案人员的个人素质问题与行事准则,以保证其在样本提取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司法流程,完成样本提取环节。
2.2制定统一资质标准
相关部门应当制定科学的资质标准,对文书司法鉴定机构与个人的资质审核提供明确规定。要对目前已经拥有鉴定资质的部门与个人进行复审,在复审环节中,关注鉴定人员的职业能力、个人素养以及工作环境,保证民事案件审判的真实性,维护机构的公信力。如果在审核环节发展鉴定机构与个人出现违规操作现象,则要根据相关规定立即撤销其鉴定资格。另外,对新参与文书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个人需要从多个层面(职业水平、个人素养、个人履历)来完成考核环节,当符合鉴定机构的要求标准时,才可以给予鉴定资质。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通过不断完善文书司法鉴定工作标准,提升监督与管理能力,为鉴定机构的建立良好形象奠定基础。
2.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
相关的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文书司法鉴定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款,考虑到文书司法鉴定的方方面面,严格规范文书司法鉴定活动的程序,保证文书司法鉴定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满足民事案件审理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更是要严格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文书司法鉴定程序得到的鉴定意见要不予采纳,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与制裁。同时,要健全鉴定人出庭制度,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法官应该通过质证程序,对鉴定意见进行确认,增强审判的透明程度,体现审判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严格确保最终的审判结果合理合法。
结语:文书司法鉴定工作虽然存在着种种问题亟待解决,但是相信通过相关鉴定机构与人员的能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文案司法鉴定工作的认识水平的不断加深、重视程度不断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文书司法鉴定工作一定会取得长足的进步。希望文书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人们的重视并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洪冬英,孙茹兴.论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公信力的提升与完善[J].中国司法鉴定,2018.
[2]莫映茹.民事诉讼中的鉴定问题比较研究[M].
[3]卫睿博.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意见采信制度构建思考[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