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沅鑫
重庆师范大学
最近在教育政策法规的课堂之上,我了解到了许多关于教师行为、教师职业、教师身份等问题的诸多案例,让我感慨良多,由此有了一些认识与思考,想在这里与大家分享。
首先,在分享这些案例之前,我们可以先来明确一个概念,即中小学教师的法律身份是什么?是国家公务员?是自由职业者?还是普通劳动者?亦或是其他什么。其实,关于教师法律身份这一问题,我国早在1993年10月颁布的《教师法》的第三条中就有着明确的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由此我们可以确认教师是“专业技术人员”这一法律身份。带着这样的一个概念,让我们走进今天的第一个案例——汶川大地震中的“范跑跑”。我相信这个事件很多人都不陌生,因为它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轩然大波。范美忠老师是一名人民教师,在发生大地震的生死关头,选择独自一人率先逃离教室,而不管不顾当时满教室正在上课的学生的安危。事后,范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生死攸关之际,他的生存本能告诉他,跑。所以他接受本能的支配,抛下学生飞快地逃走了。许多人对于范老师“逃跑”这一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与指责,认为范老师不配为人师,担不起教师的责任。但是,大家的谴责与批评是否是合适的呢?如果我们能抛开“教师”这一身份,单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去看他,或许我们会有不一样的观点。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当危机来临之际,他首先顾及到的是自己的安危,没有考虑到周围人的生命安全,抛下其他人自己逃跑了。由此来看,这件事情并没有错,因为每个人都是一条珍贵的生命,我们不能站在道德制高点的角度去指责他为什么不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他人的生命呢?
然而,当他拥有了“教师”这一重身份以后,大家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就变得这么大相径庭呢?“教师是专业技术人员”这一身份能够担负起这么重大的责任吗?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来看第二个案例——湖南省娄底市高二英语老师给同学下跪事件。这位谭老师发现有同学在他的课上下五子棋后,出面制止,结果与学生发生冲突。第二天,谭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两位惹事学生下跪并道歉,同时,惹事学生表示,教师应该列入服务行业,学生就是上帝,是来享受服务的。这样的发言着实让人震惊。深入思考,作为师范生的我们是能体会到这位谭老师的良苦用心的,“我们只看见了一位大丈夫用尊严的代价在唤醒那些无知的脑残”。但是,这种牺牲教育者的人格尊严为代价的极端方式真的值得吗?“跪着教书的教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培养出人格上站着的合格学生”这个道理对吗?
近些年来,我们国家实行新课程改革,一些传统的价值观念正在被改变,无可否认的是,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是否存在矫枉过正的问题呢?“以学生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是否给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这一身份过多的期待和期望呢?作为师范生的我们,又能为这样的案例做些什么呢?
一、现行大众对教师法律身份的认知与传统教育观念所赋予教师的责任相冲突。
通过上述的案例,我们知道了教师是“专业人员”,但是在传统的教育观念中教师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既要能承担起教书育人的本能,又要肩负起处理学生日常生活中的“杂事”,维护学生的方方面面,甚至包括在危机来临之际,牺牲自我,成就大我。
然而,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只是教师所获得的职业身份,却往往受到了现实社会中历史文化传统和经验以及教育制度的影响,形成社会对于“教师”这一社会角色行为的期待,“教师专业人员”并不是社会对教师所承担的社会角色的唯一期待。[牛慧丹.教师身份的危机及其合法性重构——论教师的公务员与专业人员身份[J].江苏教育研究,2016(16):8-13.]长期以来,教师对于“我是谁”“我应该做什么”“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已经模糊了认知,对于自身所扮演的角色也已经没有了清晰的认识。标准化的考核制度,过重的工作负担,过高的社会期望,复杂的人际关系等都已经给教师造成了职业倦怠感,造成了身份的迷惘与无奈。
二、在义务教育阶段,对中小学教师法律身份的重新审视。
其实,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层面,对于教师法律身份这一问题,一直都有着争议和思考。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了“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在社会层面上,越来越多的社会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关于教师职业的探讨。
教育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是民族复兴的希望。因而,在中国飞速发展的这样一个关键期,怎么强调教育问题都是不为过的。目前国家对教育与教师地位的认知高度,更加凸显了教师身份不可替代的性,关乎民族前途与未来。尤其是鉴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教师法律身份的规定,因为这关系到国家的教育责任 如何落实、教育公平与质量如何得到保障、如何吸 引优秀人才从教、如何稳定教师队伍、如何促进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鱼霞,毛涵颖.《教师法》修订的核心问题:重新规定教师法律身份[J].教师发展研究,2019,3(04):26-31.]
三、作为师范生的我们,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今天,我们能做些什么?
作为师范生,从我们自身的角度出发,是一个很主观的方向。因此,我认为我们可以做到自我反思与自我完善。对于“我是谁”“我能成为谁”“我应该怎么做”这些职业方向性的问题,需要我们作为未来人民教师去推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之下,教师的职业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因此,面对多重身份认同的困境,教师需要提高自我反思、自我调适的意识和能力,自主寻求策略积极应对,认识到教师职业的价值和意义,形成正确的角色认同观念,找准角色定位。同时,不断反思理解教师的多重专业身份,有效履行诸多专业身份背后的权利、义务、责任。外在制度提供了多种可能性,但那只是教师自我选择的条件和范围。[王艳霞,王少瑞,王艳娟.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多重身份认同的困境与突破[J].当代教育科学,2018(07):83-88.
]惟有坚持反思与自我完善,教师才能在对“我要成为什么样的教师”的反思与行动中重新发现和确定自我的身份感,真正清楚自己的专业成长方向,避免工作与学习的盲目性和被动性,“不因变动频繁的改 革方案而无所适从,也不致追逐华丽的流行说词而随 波逐流。”
终上所述,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身份是时代发展所赋予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教师教育改革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关于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法律身份等相关问题还有待商榷,需要一方面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权提供法律的保障,另一方面能转变人们关于教师法律身份的认知,不把教师肯做一个“神人”,我们就能在教师身份与学生发展之间的找到一个平衡,致力于找到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