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律师行业的“危”和“机”

发表时间:2021/1/5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27期   作者:王利达
[导读]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和冲击
        王利达
        浙江潮乡律师事务所  314400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和冲击。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这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律师行业面临的一次全新挑战。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2020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指出:“危和机总是同生并存的,克服了危即是机。”在疫情时期和后疫情时代,律师行业面临着哪些“危”,又该如何在“危”中求“机”、化“危”为“机”?本文试从律师行业面临的“危”、应对“危”时的战略选择、化“危”为“机”的有力保障等三方面来阐述本人的观点。
        【关键词】疫情;律师行业;危机
        一、律师行业面临的“危”
        截止6月15日,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超798万,这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仅对全球民众健康构成威胁,还可能引发经济衰退和危机,有专家称疫情对全球化的影响远甚于2008年时的全球金融海啸,以“黑天鹅”面目加剧了国际社会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复杂程度。面对疫情扩散蔓延带来的“大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危”。
        1、业务渠道缩减
    春节后,由于国内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商家停业居民宅家,人们的关注焦点主要在疫情变化和自我防护上,律师无法出差、客户见面受阻、很多不紧急的案件被无限延期,律师们纷纷感慨“没业务”。三月上旬开始疫情相对稳定后,虽然政府出台种种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但很多行业如电影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旅游业、制造业、出口行业、地产业等冲击较大,这些中小民企在抗风险能力上较为薄弱,它们的衰弱必然会导致律师业务量的下降,在一些局部领域甚至出现法律服务与社会需求之间供过于求的状态。随着全球性疫情的爆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严重受挫,外资产业回归、全球产业链重组,全球经济形势面临衰退风险,出现了“前一天催货,后一天取消订单”的情况,对外投资的速度明显下降,国际贸易、对外跨国并购、私募基金等非诉法律事务开始缩减,主攻外贸业务的律师业务量将大幅下滑。
        2、业务创收回落
        据调研,60%的中小企业2020年收入预计下降20%以上,企业的现金荒、裁员潮、破产潮使众多中小企业处于艰难度日求生存的状态,他们普遍会采用紧缩性的货币策略,尽量避免新的投资途径和新的经营性行业,也会节省企业开支,加上对法律服务的重要性缺乏足够性的认识,企业所预算的法律服务费用也会大幅度缩减,纷纷要求律师降低、减少收费,甚至提出辞去法律顾问。特别是对以公司业务为主的律师冲击较大,将面临客户流失、收入锐减的风险。此外,受疫情影响,诉讼案件开庭时间大面积延后,案件办理程序陷入停滞,看守所会见基本受限,案件现场执行、异地执行更为困难,使得大多数律师处于半失业状态下。从本所今年第一季度的收费情况来看,同比下降了48个百分点,本人也对律师同行们作了一个小调研,规模约100人左右,约有73.5%的律师认为业务创收下调,其中45%的同行认为是严重下调,可以说是律师行业的寒冬。
        3、服务形式更新
        传统的法律服务形式,遇到什么法律问题,直接到固定的场所进行固定的咨询,多以面谈、会见的形式。疫情期间,当事人大多在家居家隔离,不愿出门、无心诉讼,使得这一传统的服务形式面临挑战,这就迫使广大律师能熟练通过互联网手段,包括微信、钉钉、公众号等形式,开始线上办公、在线开会、视频给客户解答问题等,开展全新的5G法律服务时代。面对疫情,各地政法系统适时推出了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阅卷等,使“在线庭审”更趋常态化,如浙江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在疫情期间“24小时不打烊”,这种“互联网+律师”模式对律师行业的服务形式更新提出了全新的挑战。
        4、业务类型趋势
        后疫情时代,律师业务类型较之以往会有一个大的转折趋势。不少企业面临疫情造成的劳资纠纷、债务纠纷、合同违约、时效超期等法律纠纷问题,中小企业因抗不住风险后的并购、破产清算、重组项目等法律服务需求。后疫情时代出现的法律“商机”,会成为律师行业业务类型发展新趋势。如政府为推动经济发展,出台系列硬核举措包括扩大有效需求、加大有效投资力度、加快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等措施,将催生出系列法律服务业务类型;如互联网和5G科技下的人工智能、区块链、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合规等新兴领域,也将出现法律服务业务类型新趋势。
        5、知识储备短缺
        此次疫情,给律师行业的业务知识储备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首先是公共卫生领域法律服务的问题,很多律师对医疗、医药、医保、医政、医改、医学知之不多,特别是医疗卫生系统相关的非诉讼业务,如“用药同情制度”、医药医疗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等。其次是服务政府中,面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律师如何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在疫情信息公布、新闻发布会工作、征用制度等方面是否足以应对。再次是国际公法服务事宜,对广大律师而言,更是片从未涉足的蓝海,更甚的是美国等地律师因疫情起诉中国,这些都需要广大律师储备国际法的研究和运用。当然后疫情时代,还有手游、直播、网络协作等科技公司的大发展,需要的是增强深度服务这些产业的法律服务能力,而律师对这些知识储备的普遍短缺,将使自身面临极大的“危”。
        6、律所发展考验
    疫情时期和后疫情时代,传统律所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受到很大冲击,如何发挥团队协作优势、如何建立律所优势、如何定位律所品牌、如何突出重围重塑团队、如何提高律所和律师之间的默契度和舒适性,这些都是每个律所需要去思考的新问题。律所行业的整合现象将加剧,个人律所因无协作团队,对法律市场缺乏专业性和竞争性,将会逐步被淘汰。“互联网+法律”的冲击,使得律师和律所都将面临以市场为引导、以专业化为核心、以精细化为内核、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发展新考验。
        7、全域协作需求
        疫情期间,律师出差办案、会见、开庭受阻,律师行业对全域协作的需求随之提升。法院是否能建立网上立案容缺受理、跨层级跨区域协作立案机制,实现诉讼服务的“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公安系统能否推出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律师可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与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律师协会能否打造全国范围内的“律师联盟”,有助于不同地区的律师之间的合作互助。这些因疫情影响产生的新需求对政法系统的全域协作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同时,我们欣喜的看到了政法一体化办案模式的“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看到了沪苏浙皖四地律师协会达成的疫情期间合作备忘录,但是还有更多的领域,需要以全域协作寻求合作共赢。
        二、应对“危”的战略选择
        恩格斯说过:“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从灾难中学习,是一种特殊的但又极具价值的学习途径。
        疫情是危机也是契机,正可谓“挑战无处不在”、“不浪费任何一场危机”。律师行业作为对经济形势较为敏感的社会群体,它在服务经济社会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绝不可能是“避风港”,既然律师行业避无可避,不如在危机中寻求机遇、寻求突破。静下心来,我们不妨思考一些问题:什么是我的优势,什么是我的短板,我该抓牢什么,我该补齐什么,我该如何实现“危”中的自我战略选择。
        其实,律师行业在许多领域仍然存在着不少机遇,但是机遇不等于“天上掉馅饼”,它需要律师同行们努力遵循和奋斗,才能不断转化为个人和社会的双效能。
                1、磨炼知识储备之能。律师行业面临业务缩减、创收回落,不妨利用这段难得的“假期”来使自己变得更加专业,调整好心态、潜心于学习、储备好知识。疫情下,会出现很多急需理清的一些法律概念,如对因疫情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或存在瑕疵时如何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分析,需要律师去深入学习。原先未必关注的或是不太熟悉的领域,比如前文所指的医药卫生、知识产权、税收税务、国际公法等专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中需求较大的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知识,对大部分律师来说可以说是短板,眼下正是一个非常好的节点,做好知识储备,向新领域、新版块进军。同时借此契机,可以认真思考自己的定位,选准一个专业,做更深入细致的设计和规划,从而做精做专一个专业,提升自己在业界和客户心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成为这个专业的专家、权威律师。
        2、彰显责任担当之勇。

疫情下,我们要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发挥专业优势,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和法律服务产品,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到防控疫情的战役中,凝心聚力,肩负起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多做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案件。在承办可能涉及群众性纠纷、激化社会矛盾的法律案件中,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尽力化解社会矛盾。在中小微企业经营出现重大困难,面临资金链压力时,律师要同企业架起“连心桥”,送去“定心丸”,帮助企业科学做出市场决策,开展法律服务暖企行动,引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合理调整产能、减少经济损失,以法治助力企业平稳渡过特殊时期,充分彰显人民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3、开拓案源渠道之机。虽然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但律师行业要把眼光放长远,要从国内国外、线上线下、政府民间、行业内外等不同视角、站位来看大势。面向未来,中国经济仍将长期处于市场化、工业化和全球化进程中,仍将会是一片蕴含巨大法律服务需求的大海。更多的网络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正在孕育,互联网和5G科技产生了包括物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区块链、在线教育与娱乐、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新的业务领域;汽车、能源、金融以及相关服务业的放开;国际业务特别是海外投资、海外合作将会有一定增长;生物医药、健康领域的企业会发展;政府在扩内需、稳增长中新基建、新消费、新产业、新都市中的商机。我们需要开拓这些案源渠道,增强深度服务这些产业的法律服务能力。
        4、运用现代科技之智。有专家称这场疫情使法律行业的信息化提速了五年之多,AI时代的“互联网+法律”,对律师业务渗透和应用日益增长,无纸化、线上、远程办公已成常态。科技为法律赋能,律师行业通过远程授课、网络直播等方式,及时发声,推出“非接触式”服务模式,线上获取客户、完成委托事项都会成为常态化。只有线上和线下、人与技术的结合,才能实现现代科技带来的共享优势。这就需要律师熟悉庭审平台,掌握证据上传和质证方法;需要律师深入研究在线庭审程序中如何对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识别并发表质证意见、如何通过在线庭审获知的证据信息足以对其真实性作出同线下庭审同等的识别水平等问题,充分运用好现代科技之智。
        5、实现未雨绸缪之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律师面对“危”,应做好充足的准备,未雨绸缪,正确把握好当前与长远关系,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建立和完善自我业务持续性管理机制。疫情下,律师需要整合所有的线上线下资源,树立起自己能够解决问题的专业形象,尤其是目前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比如企业最关注的劳动用工、合同、不可抗力等问题,律师可以尝试给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列出此次疫情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空闲时可以将搜索整理的有价值的材料编辑成文,推送给潜在的客户和现有的客户。当然,还要关注疫情之后的问题,企业一旦面临破产清算、企业并购、融资等,都是客户会面临的选项和难题。不妨画一个时间线,列出疫情中、疫情后,每一个客户有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提前为客户雪中送炭。同时也要克服当下焦虑的心态,律师行业业务量总体会趋于平衡,律师行业本身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对冲经济周期的特点,做好低迷期与井喷期之间的心理调适,即使2020年总体经济困难,对于律师行业整体,本人判断的最后结果还是乐观的。
    6、筹划组织实施之能。律所是律师的身心居所,在这一时期,就要抱团取暖、抵御风险、共同成长。这一时期很多律所会考虑成本问题,甚至裁员,这对于律所的声誉影响是“不可逆”的。律所应充分筹划好组织实施之能,整合所里资源,适时调整发展模式,适当拓宽业务领域和类型,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多元化是律所稳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健全管理,关注成本控制和自身业务风险,引进“大所”发展最为缺乏的国际化人才和高端业务人才,改善和提升律所的人才业务能力。运用好“互联网+法律”,推出公益网络课堂和在线法律服务,在律所设立专业性的网上庭审室,维护律师执业形象。加大宣传力度,加深与地方媒体的合作,强化品牌度,获得市场的认同感,提高抗风险能力。
        以上六点可以说是律师行业应对“危”时的“可为”,当然,相反的,还存在着“不可为”。比如通过网络发表涉疫情不当言论,在处置企业劳动纠纷时趁火打劫、激化矛盾,率先主动发起质疑政府防控不力的行为等等,这些行为都“不可为”。律师要有家国情怀,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正是每一名律师不可或缺的社会责任感,也是律师执业精神中的应有之义。
        三、化“危”为“机”的有力保障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的重大命题,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感。面对疫情,如何化“危”为“机”,律师行业不能单兵作战,而是需要一个协同作战的有力保障体系。
        1、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法、企多部门合力打造,只有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对律师行业执业环境来言是最有效的保障。希望政府各部门能依据新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强化制度保障,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在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营商环境下,律师行业就能为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
        2、强化行业“严管”“后爱”措施。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行业自律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和纽带,希望律师协会能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维护行业权益、加强行业监督,切实维护好法律服务的正常秩序。一是避免低价争夺案源的情形。经济形势严峻导致律师业务量的回落,要避免同行不正当竞争,也要防止非法执业者对法律服务市场的“蚕食”,律协要予以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切实维护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一般来说60%的青年律师熬不过“出道”的前三年,何况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律协要研究制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意见》,推动律所扶持青年律师、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青年律师发展,加大对青年律师专业能力培训、生活保障支持等的扶持力度,以帮助青年律师渡过难关。三是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为律师行业搭建公、检、法、司、监察、人社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律师常态性互动工作机制,更快更准推动律师接案至结案的全流程。积极为律师参政议政创造机遇,让律师在参与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疫情期间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多做贡献。四是切实出台利好措施。在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影响下,律师行业特别是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出现了业务受阻、经营受限等发展困难,希望在现行会费标准框架下,统筹考虑减免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律师个人会员2020年度部分会费。同时拓宽年度考核通道,对管理规范、积极参与疫情防控、2019年度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律师,拓宽年度考核“快速通道”,简化考核程序、压缩考核时间,方便律师执业。加强与税务、财政、人力社保、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律所用好税收减免、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保费、延期还贷等政策措施,尽最大努力冲抵疫情对律师业务发展的不利影响,帮助渡过难关和稳定发展。
        3、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今年2月,司法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在疫情期间,广大律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省律协近期出台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引导广大律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范围更广、质量更优的公益法律服务。作为律师,本人积极响应省律协号召,但同时也希望全社会能更加关心、理解、支持律师行业,律师面对的风险挑战巨大,在参与公益事业时,势必要牺牲个人利益,希望政府能参考先进地区做法,设立律协公益法律服务基金,从而使更多的律师能够自愿参与到公益法律服务当中去,彰显行业社会责任和担当,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希望政府在“救市”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购买法律服务,以扶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希望新闻媒体能从正面引导公众,宣传律师新形象新作为,大力弘扬正气,让社会舆论、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新时代律师队伍的新形象,提升律师服务的公信力,努力为律师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法学家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实践。”全球疫情大流行,对律师行业既是“危”也是“机”,广大律师同行们要以“疫”为尺、以“疫”为镜,敢于面对挑战,共克时艰,化“危”为“机”,在助推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助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时做出具有法律智慧和温度的贡献。
        
【参考书目】
[1]潘庸鲁:《人工智能介入司法领域路径分析》,《东方法学》,2018年第3期,98-102
[2]季卫东:《人工智能开发的理念、法律以及政策》,《东方法学》,2019年第5期,4-13
[3] 文正邦:《论“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的区域法治建设》,《法治现代化研究》,2019年第5期,94-102
[4] 喻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思想根基、主要特性和学科定位》,《法学论坛》,2020年第1期,40-47
[5] 王全兴: 《我国新经济下灵活用工的特点、挑战和法律规则》,《法学评论》,2019年第4期,79-94
[6] 覃耀萱: 《政治治理视域下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分析》,《经济视角》,2020年第1期,8-14
[7] 曹颖颖: 《小微律所发展战略研究》,《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10期,177-178
[8] 李贵忠: 《危机管理视野下的刑事律师业务前瞻》,《科技风》,2018年第10期,180
[9] 刘昭顺: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律师事务所发展战略分析》,《中国市场》,2017年第8期,146-147
[10] 颜晓峰: 《在疫情防控中增强抗击重大风险的能力》,《毛泽东研究》,2020年第2期,28-35
[11] 李贵忠: 《危机管理视野下的刑事律师业务前瞻》,《科技风》,2018年第10期,180
作者简介:王利达,浙江潮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330420071043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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