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生态敏感区全过程环境保护管理研究

发表时间:2021/1/6   来源:《中国电业》2020年第22期   作者:1杭翠翠 2江波 3陈曦 4蔡勇 5李华锋
[导读] :输变电工程为点状的线性工程,其建设必然导致电力通道与区域规划发生冲突
        1杭翠翠  2江波  3陈曦  4蔡勇  5李华锋
        1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   2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  3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  4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  5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

        摘要:输变电工程为点状的线性工程,其建设必然导致电力通道与区域规划发生冲突,特别是与生态敏感区的规划发生冲突,从而对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输变电工程的全过程环境保护管理成为关注的重点。结合工作实践,从电网规划、可研阶段、环境影响评价、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和运行阶段重点探讨涉及生态敏感区输变电工程需关注的环境问题,以期为类似输变电工程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输变电工程;生态敏感区;环境保护;全过程
        前言: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我国电网必须建设长距离、大容量的特高压交直流电网,呈现出跨区域、跨流域、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的电网格局。但跨区域电网经过的行政区域多、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复杂,其建设需要确保电网的可行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不可避免地涉及生态敏感区,甚至一个工程穿越几个生态敏感区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协调输变电工程建设和生态敏感区之间的关系成为电网建设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文章从电网规划、可研、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试运行和运行等阶段重点探讨涉及生态敏感区输变电工程需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和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建议,以期为类似输变电工程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1 生态敏感区相关法律法规及输变电工程准入条件
        1.1生态敏感区相关法律法规
        生态敏感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的有效手段之一,拿自然保护区来说,划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按空间结构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功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2)163号),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任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的建设活动,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4〕101号)规定,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因自然条件限制,确需通过或占用自然保护区的,必须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履行有关功能区调整的论证、报批程序。
        1.2涉及生态敏感区输变电工程的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属于输变电工程的禁止建设区域,实验区是输变电工程可以穿越区域。但是,在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论证输变电工程建设对保护区结构和功能、主要保护对象等无影响,并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输电线路允许高空跨越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可以建设的项目包括输变电工程。《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号)明确,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申请环评审批前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按照上述规定,输变电工程涉及生态敏感区时应首先避让核心区和缓冲区,实在无法避让核心区和缓冲区应按程序调整保护区规划,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输变电工程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2涉及生态敏感区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管理
        输变电工程按时序可以划分为规划阶段、可研阶段、设计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施工阶段、试运行和运行阶段等。现针对输变电工程特点,从全过程环境管理角度提出如下需要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2.1规划阶段
        电网规划能够起到优化电源布局、合理规划电网结构、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的作用。但是,鉴于电网规划的不确定性和外部环境的复杂性,电网规划尚未达到预期效果。一般而言,变电站工程属于点状工程,在选址过程中能够比较容易做到避让生态敏感区。但是输电线路工程属于廊道式工程,规划的宏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规划线路往往穿越生态敏感区。因此,在电网规划阶段一方面需要通过优化电源布局、合理规划电网结构、优化配置电力资源作出合理的电网规划方案,秉承“预防优先、源头治理”的理念,从源头上避让自然保护区;另一方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59号),切实做好电网规划环评,提出减缓因规划实施而导致的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2可研阶段
        输变电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首先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和项目所在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自然保护区目录落实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保护区分布情况,再依据初选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路径核实其与保护区的位置关系。
        2.3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大多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是在工程可研报告基础上开展的,当工程设计方案涉及生态敏感区时,需要在核实穿越保护区的必要性、法规符合性、方案生态影响最小化等内容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还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编写穿越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章。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按照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章两个阶段对关注的环境问题进行阐述。


        2.3.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阶段
        当输变电工程涉及自然保护区时,在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时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的要求,应重点调查所涉及生态敏感区的类型、等级、分布、功能区划、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等。在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时,重点调查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系统类型、分布,珍稀濒危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类型、分布区域,拟建的输变电工程与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栖息地和觅食区等的位置关系。
        2.3.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编写阶段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关注的重点包括对生态敏感区结构和功能的影响、对保护对象的影响、对自然保护区景观生态体系的影响和生态风险影响等。
        2.3.2.1对生态敏感区结构和功能的影响
        生态敏感区结构是指组成自然保护区的各类生态系统的结构及其功能区划。穿越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影响主要是项目建设对占地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及其稳定性的影响,需要采用景观生态学理论与计算方法进行评价,明确输变电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功能区划的影响。
        2.3.2.2对生态敏感区保护对象的影响
        输变电工程对保护区保护对象的影响主要是运用生态机理分析法对保护区动物、植物进行分析和预测。当保护区保护对象为野生植物时,需调查被保护的野生植物分布、生长特性等情况,核实线路塔基是否涉及珍稀保护植物;若无法避让,应分析输变电工程建设对珍稀植物的影响程度及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保护。当保护区保护对象为珍稀野生动物时,需调查落实珍稀野生动物的食源、水源、栖息地、繁殖地、庇护所、迁徙路线等,详细分析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食源、水源等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动物保护措施。
        2.3.2.3对生态敏感区景观生态体系的影响
        输变电工程涉及生态敏感区时对景观生态体系的影响主要采用经纬网图软件、景观生态学法分析输变电工程建设前后保护区内基质、斑块、廊道和景观优势度的变化,分析和预测输变电工程建设对景观体系完整性的影响。
        2.3.2.4对保护区的生态风险
        涉及生态敏感区输变电工程的生态风险应成为关注的重点之一,主要包括森林火灾风险和外来物种入侵。施工人员和巡检人员在保护区内用火、吸烟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应明确加强监管。植被恢复选择物种容易引入外来物种,造成生物入侵,因此,在植被恢复时明确选择本地物种。
        2.4设计阶段
        当输变电工程涉及生态敏感区时,在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过程中不仅要落实工程穿越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专题报告、保护区主管部门对其批复的要求,还要落实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设计人员需要将环评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设计中。如穿越保护区段林木密集,通过塔型设计如选用紧凑型塔型缩小走廊宽度;选取高塔架设、飞艇放线等方式减少对林木的砍伐;采用全方位高低腿基础,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水土流失。
        2.5施工阶段
        涉及生态敏感区的输变电工程应根据环境影响大小由建设单位落实有关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同时还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相关管理工作。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搅拌站、构件预制厂、材料堆放场等施工营地;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地;施工便道尽可能利用已有山间小路,施工过程中施工便道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将外来的动植物带入保护区;禁止施工废渣下河;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的天然植被中,避免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2.6试运行和运行阶段
        涉及生态敏感区的输变电工程试运行阶段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自主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输变电工程在竣工环保验收时还应重点关注对自然保护区的监测和调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输变电工程运行阶段应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巡视时应禁止带入外来物种。
        3结论
        输变电工程在规划阶段应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必须穿越实验区时需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提出环境影响最小化的工程方案;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应按生态影响最小化原则提出方案优化建议、对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进行专题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措施;在设计阶段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环保和自然保护区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监理和对自然保护区的环保管理;在试运行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调查;在运行期应加强生态敏感区森林火灾和外来物种入侵等环境风险管理。通过全过程环境保护管理加强涉及生态敏感区输变电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遵廉.中国电网的发展与展望[J].中国电力,2014,37(1):4-5.
        [2]张红霞,史玉柱,王佩华,等.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跨区域电网建设项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华中电力,2017,24(4):29-32.
        [3]周孝信,陈树勇,鲁宗相.电网和电网技术发展的回顾与展望—试论三代电网[J].中国电机工程学报,2016,33(22):1-11.
        [4]谭民强,刘振起.输变电及广电通信类环境影响评价[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9.
        [5]李川.电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5,35(8):163-165.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