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合同施工阶段合同管理要点研究

发表时间:2021/1/6   来源:《中国电业》2020年8月22期   作者:张萍
[导读] 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合同是对项目工期、项目质量以及项目投资的定义,同时对于工程合作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是建设双方的活动准则,并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张萍
        大唐新能源朔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  036000
        
        摘要: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合同是对项目工期、项目质量以及项目投资的定义,同时对于工程合作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是建设双方的活动准则,并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电力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是进行电力项目管理控制的重要依据。作为提高管理质量必不可少的一环,合同管理应得到重视。本文将就电力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特点、难点、要点进行分析,为提升电力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水平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合同管理;电力工程;要点
        引言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迈向新的台阶,各行各业的市场竞争压力与日俱增,并且渐渐地形成一种体制化的发展模式,其中,合同管理这一概念渐渐地融入到各行各业的发展体系中,合同管理在企业的各项建设活动中起到了基础性的管理作用,电力资源作为维持社会生产运作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稳定运行的重要资源,随着人们对其需求量的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电力工程投入至紧张的建设当中,而合同管理作为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项施工项目所起到的影响力甚广,具备连续性、系统性、动态性的管理特点,在实施与管理的过程中,涉及到多单位、多部门的根本利益,因此需要不同部门之间的无条件配合,并进一步对工程合同展开系统性管理。
        1电力工程合同管理问题
        1.1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各建筑单位企业都未建立一个相对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无法有效实现对合同风险的控制。由于电力工程合同实行周期长、内容复杂繁多以及合同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只有一个兼顾整体性、科学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才能实现对其的有效控制。但因在我国对工程合同实际的应用研究较少,仍注重在完善法律制度方面,因此各建筑企业单位应着重建立与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1.2工程合同缺乏管理意识
        合同是为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总体规划和理想中的目标不存在偏差,但是从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中对于合同管理形同虚设。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开展前,发包人要通过书面形式来制定委托监理合同,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来明确发包人和监理的权利和义务。还要按照合同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源头明确监理合同义务双重性,其中包括监理合同制定阶段没有通过书面形式、违反招标法来进行工程监理发包,这种的监理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此外,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还表现在责任追究方面,比如一个建设工程由于是施工之后才开始进行合同签订,那么导致监理机构正常工作不能开展,施工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贪污或者滥用权力导致建设材料质量不过关,但是监理人员又没有发现,导致项目建设完工之后,检测不过关,这个时候就很难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监理方和施工方各执一词,对责任划分很不利。
        1.3专业法律人才缺乏
        电力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多、专业强,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电力技术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因此,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是相当之高的。但现实是,很多项目中,并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或者由并非专业人员担任管理人,也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大而化之,从简处理。一旦出现索赔纠纷,也并无法律顾问可以求助。
        2电力工程合同施工阶段合同管理要点
        2.1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会引起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发成变化,进而影响合同总价。

电力企业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发生,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如经批准确实需要变更,应按照变更程序执行。变更引起价款调整的,应照清单计价规范中变更估价的原则和调整方法,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或综合单价进行调整。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中细化对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总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确保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有据可依,掌握工程变更管理的主动性。
        2.2强化合同管理
        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在电力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中,首先要遵循从上到下的分级模式来实施各项管理环节,企业管理部门需要重视电力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通过实践与摸索,开发出一套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然后进行分级管理,也就是说交由下一级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实施,另一方面,企业内部还可根据实际的管理质量与水平建立一支合同管理队伍,并加大对合同管理队伍的栽培力度,这样能够更及时地对合同条款内容中的工程项目文件资料进行跟踪处理,进而维护合同单位的基本经济利益。
        2.3合同履行阶段管理控制要点
        (1)重视引起合同价款变化的施工方案的论证措施。电力工程中涉及到的服务类工程项目的工程量,需要以清单形式在合同报价中注明。同时,这些方案的论证不能单纯地由施工单位组织。建立专门的论证组织,增加经济专家论证,全面考虑安全性与经济性。采取回避制度,保证公正性,并最终交由造价部门进行可行性确认。(2)重视设计变更、其他变更的审批及经济技术合理性分析。设计变更、其他变更需按照公司相关的制度电网相关规定办理。设计变更需通过监理会技术经济论证以及设计方同意,方可通过审批并实施。其他变更需要监理、建设管理部门审批认可。(3)加强合同外部委托项目的审核。对于合同外的委托项目,必须按照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同时严格控制审批流程,超过限额的按照招标方式确定。非工程类项目需要根据现场情况,由监理单位、建设管理部门进行资料审查。(4)重视过程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为索赔做好预防准备,需要及时收录、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说明、规范要点等。特别要注重对合同变更部分的审核分析工作,建设单位与实施单位未达成一致则不能进行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和索赔工作同步展开。(5)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电力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到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对于发现问题、总结教训具有积极意义。合同终止后,依然具有保存价值,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员做好相应的合同搜集、整理、分类、登记、备案等一系列工作,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的合同档案管理办法。
        2.4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
        对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以此来让建设单位支付一些多余的费用的现象我们应该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监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升监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监理人员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具体的工程量应该进行全面掌握,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注意是否存在虚假施工,对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控制,避免施工进度和具体施工时间有所出入。
        结语
        当前我国电建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及控制措施的研究仍停留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上,还未深入到电力工程合同的实际应用当中。为提高合同双方企业效益,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各建筑企业单位应重视电力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作用,将招标投标、支付工程款等过程中的风险降至最低,真正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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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吴江伟.简析电力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方法[J].商业故事,2016(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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