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法学院 山东省临沂市 276000
摘要:国家的海上权益一个国家主权的领域,而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作为海洋大国,我国在海洋权益方面与周边国家也难免会存在诸多纷争,本文主要谈谈中国与周边国家在东海海域和南海海域方面存在的纷争以及我国的相应的解决机制。
关键词:海洋权益;解决机制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问题涉及了多个海域,涉及了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各国。而争端的不同性质也决定了我们解决方法的不同。
一、争议
受国际局势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各方面条件的影响,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在目前世界经济发展减速、各方面资源紧缺、政治格局不稳定的背景下,各国认识到相关海域权益的归属和控制对本国的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有着重大积极作用,国家周边海域的海洋的维护对国家政治和经济的未来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东海海域争议
我国在东海的争端问题关系了日本和韩国两个国家。中国与日本的争端问题主要是有关钓鱼岛的问题,与韩国并不存在岛屿和领海主权方面的争议,但在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
早在多年前,中国和日本在钓鱼岛主权的问题上就有过很多次的纷争,彼此都认为自己国家拥有钓鱼岛的主权。中国政府从地域位置、历史渊源、国际相关规定等多方面,主张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是中国的一部分;而日本基于历史地理、国际条约、有效的管辖等方面,也对钓鱼岛主张自己的主权。当然从日本出示的相关依据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他的依据是不完整的,与中国所出示的依据相比,他是没有什么道理的。
首先来看岛屿岛的位置,钓鱼岛在中国东海的大陆架上,和日本的琉球群岛的界限是冲绳海槽,冲绳海槽被认为是大陆地壳和大洋地壳的过渡地带,而且还在不断扩大中;另外,从历史方面来看,我国早在郑和下西洋时已经明确“钓鱼屿”并被官方记载,18世纪法国人画的中国地图中也记载了钓鱼岛以及其周围的地方。在明清时期,钓鱼岛就是中国管的区域。
随着钓鱼岛附近丰富的石油资源被发现,中日围绕钓鱼岛开始展开多方面的争议。20世纪70—90年代,日本极右翼势力在钓鱼岛上修建直升飞机场,插国旗,设灯塔,引发了各种保钓风潮。而日本政府不顾事实,助长了其气焰。直到2014年,中国和日本两个国家在钓鱼岛争端上达成了四点原则共识。然而直到今天,钓鱼岛问题仍没有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和方案。
(二)南海海域争议
南海海域的争议,涉及到较多国家的利益。主要的争端集中在南沙群岛这个岛屿上,同时在西沙群岛也存在着一定的争端。
南海诸岛,被人们称之为南海,是我国四个大海中最大的一个。早在汉朝时,南海诸岛已经被古时候的国人发现;在宋元时代,西沙群岛也被海南琼州府所管辖;到明清时代,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被广东琼州府所管;各方面资料均证明南海诸岛是中国的,中国拥有对西沙和南沙群岛不可侵犯的主权。
二、解决机制
(一)主权问题毫不动摇
东海海域的钓鱼岛问题,南海海域的南沙群岛问题和西沙群岛问题都关系到我国的主权问题。
对于主权问题,我国一贯坚持中国的领土完整,可以与相关国家进行协商,但是不允许第三方国家的介入,也不可以交给国际组织来解决主权的相关问题。我国在主权问题上绝不会一味的妥协,并坚持通过外交的方法来解决。尤其是近几年我国通过外交途径成功解决事端的事例更坚定了我们利用这种解决方式的信心。
(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一直以来是我国在解决与周围的各国在海洋争端方面的问题时的一个方法。其实就是在海洋资源开发时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通过合作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为最终的解决创造条件。目前,在国际上有争端的一些拥有丰富资源的海洋地区,存在很多共同开发的模式。各国政府共同开发模式,主要是指相关政府通过谈判等方式达成政府间共同开发协议,如北海油田的开发的开发以及泰国湾的开发,就是相关政府间采取的共同开发的成果。在未来,我国在解决与周边国家的争议时完全可以采取这种方法;更重要的是能够打造出中国特色的模式。
(三)加强中国的海洋力量
中国目前建立了中国的海警队伍。在东海和南海海域上,中国海警已经占到了绝对的优势。在南海海域争端的问题上,周边部分国家均有加强其在海上的军事力量的动向;从黄海的美韩军演等事件身上,我们更应该吸取到中国应该合理的加强海上的力量。在中日钓鱼岛的问题上,2012年中国海监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域内巡逻;2013年中国海警原来的多个国家的部门整合为中国海警。改革后的队伍,对维护中国的海上权益有了更大的帮助。
(四)针对性解决争端问题
虽然我国在解决与周边国家的争端问题上存在着共同的原则,但是由于涉及的国家不同,争端产生的原因不同,所争取的权益不同,解决方案又各有其特点。
在南海海域的争端解决上主要在于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上。近些年来,我国在南海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发现了中国在解决南海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在东海争端的问题上,中国不仅要利用法律以及目前所有的依据去获得在东海海域的国家海洋权益,也要处理好历史和现实之间的关系,合理的对待东海海域的争端。可以通过加强军事力量的建设,建立自己的安全体制机制,也要把握时机,维持好东海海域的安全稳定,为未来解决其他方面的问题打好基础。
三、结语
总之,我国在解决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方面的问题时,不仅要充分尊重法律方面的的依据,也要考虑地理历史因素和实际情况,一方面加强国内的交流,在自己的内部形成一定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加强与各海域海洋争端的有关国家的交流。在合作共赢的原则,找到并提出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方案,积极推动海域争端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迟晨《我国周边海域海洋争端分析》 2012年
2、张志萍《试论我国与海上邻国的海洋权益争端及解决机制》 2012年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刘敏敏,出生年月1998年12月,性别女,汉族,籍贯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第二作者:朱仁政,出生年月2001年4月,性别男,汉族,籍贯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第三作者:张晴,出生年月2001年2月,性别女,汉族,籍贯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