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之煤气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表时间:2021/1/7   来源:《健康世界》2020年22期   作者:王琪1、康佩1、唐壮娜1、李美琴1、王伟1、刘亚杰1、任杏愉
[导读] 明确煤气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出防护对策。方案 采用检查表法、类比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析评价。
        王琪1、康佩1、唐壮娜1、李美琴1、王伟1、刘亚杰1、任杏愉2
        1.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科研七室,陕西 西安 710065;2.西安市铁一中学 陕西 西安 710065
        摘要:目的  明确煤气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出防护对策。方案  采用检查表法、类比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析评价。结果  类比企业煤气化装置作业人员接触毒物、粉尘浓度符合限值要求,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大于85dB(A)。结论  该项目属于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关键词:煤气化装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煤油气资源的综合利用对我国能源化工产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实现煤油气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体现。煤油气资源利用过程中煤气化过程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步。为了解煤气化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情况,笔者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现报告如下。
1 内容与方法
        1.1 评价依据  《某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等[1-4]。
        1.2 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以可研报告提出的内容为准,仅针对项目运行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不包括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
        1.3 评价方法  根据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评价目的、资料情况等,本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选择与本建设项目煤气化过程等方面具有一定相似性的某单位煤气化装置进行类比,采用检查表法、类比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价。
2 结果
        2.1 原辅材料及产品 本项目煤气化过程中所用原材料主要为煤炭;消耗能源主要为水、电。
        2.2 生产工艺  煤气化装置主要工艺包括原煤储存与制备、煤浆制备、气化、灰水处理和渣处理等。关键设备有气化炉、锁斗、激冷环、工艺烧嘴、洗涤塔气化装置的机泵、压缩机、搅拌器等。煤气化过程主要分为三步:①原煤储运与煤浆制备;②气化;③灰水处理。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通过工程分析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工作场所有害因素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分布情况

        2.4 类比检测结果  在满负载生产状态下对类比企业工作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测。结果表明:类比企业煤气化装置对应的作业人员接触毒物、粉尘浓度符合限值要求,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可能大于85dB(A)。
        2.5  职业病防护设施  针对煤气化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该项目在可研中提出以下防护措施:⑴防毒/尘:①产生粉尘的设备接口尽量采用密封措施,所有的溜管及连接处加垫片,以减少漏风量提高除尘效率;②磨机前煤仓顶和石灰石粉仓顶及各转运处等扬尘点均拟设置除尘器;③磨煤机为湿式作业,气化炉反应中生成的熔渣经激冷室水浴后分离,使得后续的除渣工艺为湿式作业;④石灰石粉在气流输送过程中做到了密闭装卸和管道运输;⑤气化物料、产品通过管线密闭输送;⑥事故排放气送至高压富氢火炬系统焚烧处理;⑦气化装置灰水系统闪蒸气送变换工段进行处理后回收利用,减少有毒物质的排放。⑵防噪:①新增设备按低噪声选型,从源头控制噪声的产生;②给料机、磨煤机、浆料泵、水泵电机部分均配备隔声罩;②作业人员主要以巡检方式为主,减少接触噪声时间。
3 讨论
        3.1 评价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本项目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严重”。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氨、甲烷、煤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项目运行后在工作场所通风不畅、防护不足的条件下可能发生操作人员的一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氨中毒等急性危害事故。该项目可研中未对未进行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方面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法律、标准的要求。
        3.2 建议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①补充设计栈桥的水力清扫装置;②对于输煤系统转载点落差大于4m的,应设计落煤斗出口加设缓冲锁气器、缓冲滚筒或缓冲煤斗类的降尘设施;③煤仓可能产生较多的粉尘,该建筑物内表面宜光滑、少棱角,降低粉尘积聚的可能,且易于打扫;⑤气化泵房运行过程会产生较多的热量,应避免西晒且设置室内通风装置;⑥初步设计中落实设备的低噪声选型、采取减振措施,噪声设备布置房间采取吸声、隔声措施、机加设备等各类设备按产生危害的集中布置;⑦完善本项目警示标识的设置。在产生毒物、粉尘、噪声等工作场所设计相应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和警示线;⑧按照单位现有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接触噪声、粉尘、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发放合格、适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指导员工正确、正常使用。
4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年修正]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S].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S].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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