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1/7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10月29期   作者:李德智
[导读]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农村美”的应有之意。当前,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是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两大因素。
        李德智  
        黑龙江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摘 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农村美”的应有之意。当前,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是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两大因素。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大, 收集困难, 处理率低;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对经济条件存在依赖性以及明显的区域局限性, 特别是对广大山区、丘陵地区的适应性不足。在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 存在着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技术空间适应性相对较差等突出问题。新时代要实现乡村生态宜居, 应当从强化顶层设计入手, 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 同时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基础设施, 实现技术与模式的创新, 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保障。
        关键字:生活污水、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村庄清洁
         前言
        针对当前农村人居环境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找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遇到的困难,采用适当的方法加以解决意义是十分巨大的,不但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水平,并且能够为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的稳步提升创造良好的基础。在最近的几年时间里,在改革开放快速发展的推动下,使得我国农村经济得到显著的进步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使得诸多的居住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是当前实施环境治理工作中的核心问题。到2020年末,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这就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由相关行政机构编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详细的说明了,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宜居乡村环境,是当前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并且对于推进小康社会的创建能够起到积极的影响。
        一、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
        1是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不健全,一些乡村突击清理垃圾、污水等,但清洁长效机制建设跟不上,导致村庄脏乱差问题很容易出现反复。
        2是改厕宣传力度不到位,农民群众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意接受在室内建卫生间,存在室内改厕落实难的问题。
        3是由于县乡村经济比较薄弱,制约了后期室内厕所维护。农户收费制度不健全,没有约束力,农村室内厕所后期维护机制亟待完善。二是改厕台账不规范。有的村庄改厕台账不规范,相关信息不全。


        4是村庄清洁还存在死角。个别村庄边沟清理不彻底,还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5、部分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主导产业不突出,村集体收入不足,仅靠几万元的转移支付难以维持日常管护工作。
        6、农村环境整治面大、量广,尤其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对农村环境整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区环境卫生整治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但区、乡两级财力有限,在农村垃圾处置、污水排放、秸秆综合利用等硬性支出方面仍有缺口,环境整治成果难以巩固。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省、市的安排部署,围绕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依照《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形成区委、政府全面领导,区直部门各负其责,乡镇全面实施,村屯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区、乡、村三级联动,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提高全区上下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的积极性。同时,宣传报道好典型、好经验,传播正能量,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力组织实施。围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三个方面,推进清洁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清运垃圾、污水处理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实现垃圾定点清运日产日清;加强环境管护,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组建保洁队伍,建立健全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提档升级,坚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力争3年内完成2个区级提档升级村、3个区级试点村,11个乡镇试点村美丽乡村升级任务。深入实施“厕所革命”,采取“分户改造、直接并网、建造公厕”三种方式,完成制定厕所改造任务。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完善郊区环境卫生作业及考核细则,通过专报的形式,将存在问题和整治情况及时通报,及时反馈,跟踪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干部任用、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 樊翠娟.从多中心主体复合治理视角探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2]包福存,魏立娟.美丽乡村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研究
[3] 曹桢,顾展豪.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宜居建设探讨——基于浙江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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