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莹
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 湖北 宜昌 443000
【摘要】目的 分析医院感染控制护理在小儿多重耐药菌感染中的应用价值。方法 此次的研究对象为我院收入的住院治疗患儿,其中在实施医院感染控制护理前(2018年6月~2019年5月)的患儿纳入对照组,实施后(2019年6月~2020年5月)的患儿纳入研究组,两组各有患儿35例。对比两组患儿的医院感染发生率和多重耐药菌感染发生率。结果 研究组患儿的医院感染发生率和多重耐药菌感染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 实施医院感染控制护理措施,能有效预防医院多重耐药菌感染的出现。
【关键词】 医院感染控制护理;小儿;多重耐药菌感染
多重耐药菌感染是不合理使用抗生素而出现的结果,同时也成为了医院感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具有极大的危害,容易引起暴发性流行[1]。尤其是住院治疗的患儿,因为本身抵抗、免疫功能未发育完全,加之受到疾病影响降低了免疫功能,极易发生多重耐药菌感染,严重影响到患儿的治疗效果和预后。因此,加强对此方面的控制十分必要。我院在实施医院感染控制护理后,取得了显著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此次的研究对象为我院收入的住院治疗患儿,其中在实施医院感染控制护理前(2018年6月~2019年5月)的患儿纳入对照组,实施后(2019年6月~2020年5月)的患儿纳入研究组,两组各有患儿35例。对照组:男19例,女16例;年龄2~8岁,平均为(5.15±2.26)岁;住院时间在5~15天,平均为(10.08±3.53)天。研究组:男20例,女15例;年龄2~9岁,平均为(5.72±2.31)岁;住院时间在3~16天,平均为(10.52±3.55)天。对比两组患儿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进一步展开比较。
1.2方法
我院在2019年6月开始实施医院感染控制护理方案,具体如下:
(1)建立感染控制护理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药学科、感染科、检验科、培养科等多相关学科医务人员。小组组长为高级护士,另外包括3名责任护士。由小组组长与多学科医务人员共同讨论、制定感染控制护理方案,建立预防性管理措施。有小组组长对护理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划分,由责任护士直接实施,组长对整个护理工作进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给予责任护士必要的指导。
(2)落实护理措施。
做好环境护理,保持病房良好通风、干净卫生;做好感染者的隔离防护与清洁消毒。护士在进行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避免感染。加强对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尤其患儿家长,促使其掌握感染防护知识与方法,加强对患儿唾液、痰液的处理、卫生习惯的教育。限制探视时间与次数;患儿接触后的医疗器械、用品等均严格消毒处理。
(3)加强护理持续改进,定期对护理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护理措施改进方案,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提升。
1.3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儿的医院感染发生率和多重耐药菌感染发生率。
1.4统计学方法
研究所得到的数据均采用SPSS 23.0软件进行处理。(±s)表示计量资料,百分比(%)表示计数资料。计量资料用t检验,而计数资料用卡方(x2)检验。P<0.05提示有统计学差异。
2 结果
结果显示,研究组患儿中发生医院感染的有1例,其中多重耐药菌感染为0例,占比分别为2.86%、0;对照组患儿中发生医院感染的有7例,其中多重耐药菌感染为4例,占比分别为20.00%、11.43%。研究组均低于对照组(x2=5.081、x2=4.242,P<0.05)。
3 讨论
多重耐药菌感染具有传播快、传播途径多、治疗难度大等特点。住院治疗患儿极易受到感染,一旦出现将会严重影响到患儿的健康,甚至威胁到其生命安全。故需要加强对此方面的护理干预。
在本次研究中,与实施医院感染控制护理前相比,实施后的医院感染发生率、多重耐药菌感染发生率明显降低。在此次的护理措施中,在制定护理方案时运用了多学科协作模式,通过不同学科的医务人员的经验、知识等,制定全方位的控制护理措施,确保了护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在既往的常规护理中,存在较多问题,促进了多重耐药菌感染的出现。包括:①未及时隔离感染者,促进了交叉感染;②病区环境消毒不完善;③传播途径控制不足;④护士的无菌操作意识薄弱[2]。在落实防控措施时,加强了对感染者的隔离防护与病区环境消毒;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对多传播途径的防范,减少感染的发生;加强对护士手卫生的意识,并在护理工作中不断寻找问题、解决问题,改进护理方案,提高了对医院多重耐药菌感染的防控效果。
综上所述,实施医院感染控制护理措施,能有效预防医院多重耐药菌感染的出现。
参考文献
[1] 王燕,高若南,王育栋.多学科协作模式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防控中的应用价值分析[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20,11(5):143-144.
[2] 李习文,邓璐瑶,丁敏,等.细节护理在多重耐药菌感染住院患儿中的应用效果分析[J].当代护士(专科版),2019,26(6):7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