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有企业纪委增强廉政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浅析

发表时间:2021/1/8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5期   作者:孙剑
[导读]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国有企业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协助同级党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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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国有企业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协助同级党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一定差距。本文通过浅析某基层国有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警示教育的实践,就如何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 警示教育 针对性
        1基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简要分析
        1.1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首先,少数基层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站位不够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有的认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是纪委自己的事情,没有把主体责任扛稳压实,导致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其次,受多年以来“行政一把手”“经济效益优先”的惯性影响,少数基层国有企业经营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对警示教育发挥关口前移、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作用感受不深,将其作为务虚业务,属于可抓可不抓、可慢抓缓抓的工作,思想上还有一定的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再次,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重业绩、轻党务的现象,主动学习、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意识还不牢靠,参加警示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强,一定程度存在“看客”心态。
        1.2主动作为不够强,组织推动还不到位
        少数基层国有企业纪委对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还缺乏主动性,存在对上依赖思想,习惯于“上级说了算”“上级定了干”,坐等上级安排部署,过多满足于落实好上级要求,结合所在单位实际情况偏少,导致教育的效果和针对性不佳。少数单位警示教育贪图“大而全”,确定教育对象习惯“一锅煮”,没有分层次、分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没有细分“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廉洁风险岗位人员”,结果冲淡了教育重点,导致教育对象难以“身临其境”。少数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习惯于“闭门造车”,没有主动寻求、依托地方纪委监委和兄弟单位的力量,导致教育素材陈旧匮乏,教育方式过于单一。
        1.3教育举措不够多,教育效果还不到位
        少数基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方式方法不多,习惯于老办法、老套路。有的重开会、重说教,机械性开展教育,难以唤起被教育者的共鸣,甚至产生抵触心理,导致警示教育难以入脑入心。有的习惯于使用展板、电子屏、报纸、杂志、网站等传统媒介,没有将阵地深入一线、贴近基层。有的借助微信公众号、AAP等新媒体偏少,没有适应教育对象逐年年轻化、“90”后、“00”后逐渐成为主力军的实际。有的选择警示教育素材贪图“高大上”,但不接地气、不符合实际,造成教育对象感受不深,心不在焉,听不进去,导致教育效果欠佳。少数单位政策理解把握能力有限,解读案例不到位,政策性语言、专业性术语偏多,通俗易通的话语较少,导致“外行人听不懂内行话”。
        2增强基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几点建议
        2.1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的领导、党的地位是决定性的,必须发挥好党委主体责任,同时纪委也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因此,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要及时提醒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亲自作部署、提要求;要提醒党委委员、经营班子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坚持每年讲授廉政党课、宣讲典型案例、宣贯廉洁文化、解读政策文件、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关键少数”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
        2.2主动融入中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需要保持企业经济效益平稳健康增长,也需要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尽最大努力防止和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因此,基层国有企业纪委要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紧盯廉洁从业的重点、难点、关键点、薄弱点,主动融入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更多地选择针对性强的国有企业典型案例开展宣教活动,引导“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廉洁风险岗位人员”筑牢思想防线,最大限度避免干部员工越界、触电。
        2.3精挑细选警示教育案例。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的参与度、认同度,案例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在基层国有企业开展警示教育,要少选择“大老虎”案例,少选择党政机关的案例,尽量多地选择国有企业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案例,尤其是“微腐败”“小鬼当家”式的案例,更好地贴近本单位实际。通过选好案例、讲好案例,唤起教育对象的认同感,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同时,要坚持优先通报企业内部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干部员工,力求取得嵌入式教育效果。要把典型案例解剖清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讲清楚“案例本身是什么”“案例为什么错”“案例错在哪里”“怎样避免不犯同类错误”,增强教育对象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2.4对外联合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除了要立足自身、主动作为,也要积极寻求企业所在地纪委监委的支持和帮助。地方纪委监委查办案件相对企业多,案例资源比企业有优势,特别是在《监察法》运用以及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方面,更是比国有企业纪委有着先天优势。因此,要主动向企业所在地纪委监委沟通,寻求支持和帮助,用好各种资源平台,协同搞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同时,也要积极主动与兄弟单位互通有无、共同提高警示教育质效。
        2.5 持续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文化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潜移默化、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通过不断总结提炼企业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公私分明、为民务实、尚俭戒奢新风尚,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的重要组成。要不断深化提炼廉洁文化建设成果,推崇“以廉为美、以廉为荣、以廉为乐”的廉洁风尚,持续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进班子、进项目、进工程、进班组、进家庭”,及时更新廉洁文化手册,定期更新廉洁文化长廊,用好可视化、图表式、漫画式等浅显易懂、一目了然的宣教载体,抓好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更加贴近职工一线,巩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营造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氛围。
        结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成果。尤其是将构建一体推进“三不”的长效机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举措,不断教育和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监察对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其中:通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不想腐”的自觉,筑牢了“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但是,在一些基层国有企业,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导致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看客”心态、“局外人”思想,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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