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阴县大寨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保护与建设问题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1/1/8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5期   作者:王敬丽
[导读] 摘要:对大寨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状况进行了阐述,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題,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摘要:对大寨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状况进行了阐述,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題,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  生态保护  环境问题  对策
        平阴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于2010年9月30日正式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位于平阴县洪范池镇境内,总面积1200公顷,由大寨山、云翠山两个山系组成,其中核心区366公顷、缓冲区368.4公顷、实验区465.6公顷,属森林生态型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8%以上;保护区地理位置独特,地形复杂,人为干扰极少,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完整,是同纬度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县生态环境部门立足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与建设,坚决杜绝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有效保证了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
        一、大寨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生态优先,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为更加有效的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县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平阴县大寨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在原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了修编,于2017年3月委托济南易森林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平阴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6年)》,并于2017年8月通过省林业厅批复(鲁林规字〔2017〕265号)。严格按照各区功能区划和保护措施,加强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目前保护区边界线或边界走向以及功能区界线范围清楚,界碑14块、界桩400块、各类标牌80块,有效维护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取得了很好的生态效益。
        (二)开展攻坚整治,有效提升生态管护能力。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等加强协作,先后组织开展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中央及省环保督察自查自纠、“绿盾2017、2018”及“绿盾2019、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多项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督促大寨山自然保护区加快做好突出问题整改并销号,针对缓冲区内和实验区内的2处违法旅游设施予以全部拆除,并实施生态修复,2019年自查和省遥感监测均未发现新增违法违规问题,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县生态环境部门累计争取上级资金394万元,自然保护区先后实施了边界及功能区设置、监测巡护设备购置、巡护防火道路整修、森林防火及生态防护视频监控系统、生态防护隔离带等项目,在南崖、南天观、南刘、丁泉、大寨设立了5个监测点,在大寨山和云翠山设立两个监测站,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管护能力大幅提升。
        (三)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出台了《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寨山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通告》,多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注意事项,介绍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情况,强化公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在保护区主要道路沿线建设永久性宣传牌和电子屏幕宣传牌,对自然保护区内工作情况及时向单位及社会进行通报,增强依法保护意识。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起步晚、条件差、基础设施还较落后,不适应当前保护区生态保护发展的需要;
        (二)科研设施及设备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科技支撑能力亟待提高;
        (三)生态管护水平不高,经费欠缺。
        三、大寨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对策及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生态环境部门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规范建设、科学发展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将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成集生态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为一体的保护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山东省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作战方案(208-2020年》,时刻以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事件为警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的重要政治责任,强化部门协作联动,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二)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县生态环境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落实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各类人类活动点位台账;对已经整改完成并已销号的,加强监管,尤其防止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反弹。
        (三)提高科学与监测建设水平。加强大寨山自然保护区相关科研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设置定位监测站,对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种群、生态环境及自然遗迹动态变化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开展生态、资源、环境等各项监测活动和当地社区经济社会状况调查,切实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四)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其管理运行支出经费;逐步构建以省、市级财政统筹为主,社会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生态补偿机制和补偿政策,并通过多种方式大幅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建设与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相符生态保护系统,促进保护区的基础设施与管护能力提升。
        (五)加强宣传与教育。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媒体、发放宣传纸等宣传教育手段,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建设自然保护区环境教育(科普教育、技术培训)基地,包括宣教场馆(地)或宣教室、宣传牌(宣传栏)等,对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具有重大的实践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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