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动因、困境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1/1/8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5期   作者:钟光荣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作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细胞,是推动城市现代化治理的重要载体。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党校  重庆永川  402106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作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细胞,是推动城市现代化治理的重要载体。从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动因入手,深入分析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对于探讨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动因分析
        (一)社区自治功能的不断发育
        自治是城市社区治理的生命和本质特征。随着我国政府体制的改革,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现代化的转型背景,社区管理经历了从单位制到街居制再到社区制的社区体制改革过程即是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将社区治理权利放权到社区居民自己手中。现代城市社区治理不断强化社区居民的自治功能,这就要求我们不得不重塑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构建现代化政府主导下的社区自治功能,从而更好适应城市社区治理的现代化。
        (二)社区治理行政化倾向严重
        城市社区受制于过去管理体制的影响,政府主导下的城市社区治理将上级部门的大量繁杂的行政工作下派到社区自治机构当中。由于受财政、社区人员聘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城市社区自治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的行政化色彩浓厚,而社区的自治功能弱化,对于社区内部的事务管理精力不足,不能很好满足城市现代化发展的现实需要。这种社会发展中重塑政府与社区关系的目标相悖,因此,在治理转型背景下实现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需求是日益强烈。
        (三)社区居民的需求多样化
        社区居民的参与是城市社区治理的核心力量。随着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体系的推进,现代社会的社区居民法治化意识不断强增,社区治理的主体不断多元化,社区居民逐渐对自身的利益诉求不断增加,并且主动要求亲自参与到社区治理的各项事务中,这就促使城市社区需要改变过去单一的社区管理,构建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政府指导与社区自治的衔接错位
        在现代城市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基层政府管理的错位与越位现象依然存在,这在城市社区治理制度执行层面严重阻碍了社区自身功能的发挥。一是一些地方基层政府还是以行政命令干预社区治理的方式来指导社区工作,严重削弱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利于社区自治现代化能力的提升。二是政府自身的角色错位。政府在指导社区工作中,往往将行政手段的政府机构延伸到社区,尚未与社区建立起平等沟通的协商对话机制。
        (二)社区民众参与的缺失与受阻
        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到城市社区治理中缺乏凝聚力,难以形成共同的利益诉求。一方面,部分社区居民主动放弃参与社区的治理过程,对社区治理事务不闻不问,造成社区治理的力量薄弱,难以推动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现。二是城市社区对居民自治的共同利益难以有效融合,城市社区居民在争取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难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进而与基层政府开展有效的平等对话协商,容易打击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社区自治组织成员的能力不足
        在城市社区现代化治理过程中,社区干部队伍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工作经历单一,办事能力不足等情况。由于受待遇水平的影响,参与社区自治的干部队伍大多数是退休老年人,闲耍在家的待业人员,下岗工人等组成,他们面对众多人员组成的社区,其号召力、组织力以及应变能力无法有效地应对复杂社区工作情况,长此以往,导致社区工作开展经常出现敷衍了事的情况。
        三、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自身职责,促进政府与社区合作治理
        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不是仅仅依靠政府这一只行政力量的手就可以实现的,需要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实现城市社区治理方式的多样化。一方面,我们要积极依靠政府的力量,加强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参与和协作,将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起社区治理的责任。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听取他们的利益诉求,缓解社区矛盾,让社区居民相信政府,积极为社区治理建言献策。
        (二)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首先我们要从物质层面上给予参与社区治理人员一定的激励,让他们有动力为社区治理付出实际行动。其次,我们要从精神层面去宣传社区治理对于全体社会成员的重要性,让他们亲身感受到社区治理对于丰富我们精神生活的现实意义。最后,我们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机制,让全体社区居民乐于为社区奉献。
        (三)加强教育培训,打造职业化的社区干部队伍
        社区干部队伍的素质决定这城市社区治理的现代化程度,打造一支思想活跃、事业开拓、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是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首先,我们要加强社区居民的整体理论素质的提升。让社区居民认识、了解社区工作的内容和具体流程,便于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推进。其次,开展社区工作干部的实践能力培训。组织社区干部队伍开展社区专题调研,梳理社区日常工作问题清单,根据问题清单到国内社区治理现代化程度高的先进示范社区开展交流学习和现场咨询,为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参考标准。最后,打造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社区干部队伍是实现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骨干力量发挥他们的作用,能够有效扩大社区治理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带动更多社会成员为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杨和平.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动因、误区解析与思考[J].福州党校学报,2014(02):54-58.
        [2]王轲.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特征、动因及趋势[J].城市问题,2019(03):67-76.
        [3]卢玮静,赵小平,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政策的困境、原因与对策—基于政策分析的视角[J].城市发展研究,2016(08):107-112.
        作者简介:钟光荣(1985.10.7—),女,汉族,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党校 讲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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