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审计强化策略探讨

发表时间:2021/1/13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10月30期   作者:喻艳林
[导读] 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使得政府投资审计面临着不断的挑战。
        喻艳林
        澄城县审计事务中心 陕西渭南
        摘要: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使得政府投资审计面临着不断的挑战。因此,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以及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基于此,本文对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浅析,对目前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所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浅析,并提出了几点新形势下政府强化投资审计工作的策略。
        关键词:新形势;政府投资;审计;强化策略
        引言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评估和处罚的监督行为,贯穿项目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各个阶段。审计对象一般为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审计内容包括业主单位的决策过程合理性、职责履行状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主要目的在于全面监管工程项目建设流程,防止工程项目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监察政府资金的支出效率,使政府投资项目规范运转。
        1.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所面临的风险
        1.1部门监管和审计监督的职能混乱
        目前我国大多数审计机关缺乏足够的法治意识和权力边界意识,没有明确划分部门监管和审计监督的职能。个别基层审计机关依然存在于议事协调机构中,从而使得审计机关无法履行法定的职责,不能依法开展独立的审计工作;并且不能直接参与到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去,无法有序开展日常的管理活动[1]。
        1.2现有的政府投资审计人力资源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审计任务的需求
        一些地方政府要求审计机关对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既要负责计划内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又要负责党委、政府临时所交办的审计项目,以及在计划之外的一些审计项目。而现有政府投资审计人力资源的配比以及所投入的经费并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需求,从而使得审计结果不能全方位、多层次的反映出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并且传统的政府审计工作并不重视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管理,对履行的建设程序缺乏有效的监督,忽视了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并且没有明确投资主体的责任。同时,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并不注重投资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所开展的审计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1.3一些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存在一定风险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的法定程序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如所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缺乏完整性和科学性、所出具的结果类文书并没有依照相关规定采纳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缺乏规范性和合法性等问题。与此同时,在审计证据的获取方面,仅仅只是凭借审计取证单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缺乏一些相关联的审计证据做支撑。从而使得,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并不能为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提供良好的支撑,并且有时直接将社会中介机构中的取证和结论作为审计证据,缺乏相应科学有效的审核。在定性事实以及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事实表述缺乏准确性,并且描述不清晰,对问题的定性缺乏准确性;同时定性和证据事实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处理和处罚同类问题时存在时轻时重的问题。在引用法律法规方面,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出正确的处罚,在下达审计决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并不在审计机关的执法权限内。
        1.4政府投资审计的力量较为薄弱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存在一定差异,缺乏全面的工程规范专业知识,审计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缺乏综合的分析能力;并且目前我国缺少复合型的审计人才。工程造价审计是中介机构人员主要的知识结构,并不十分了解和熟悉政府投资审计的相关程序、审计目标以及审计重点。并且我国基层审计机关并没有在审计工作中切实落实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相关规范,而负责实施投资审计的相关部门以及人员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导致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


        2.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审计强化策略
        2.1坚持依法审计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要牢固树立依法审计意识,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依法确定审计对象和范围,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处理等行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
        2.2完善审计法律法规
        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是项目审计的政策基础,目前我国审计法律法规并不完善,难以为审计人员明确方向,尤其工程方面审计的法律法规更少,导致执行无法可依。如某工程审计人员发现招投标环节存在问题,在引用法规条文时仅能参考建设部相关招投标处罚条例,没有审计方面法律法规可以借鉴。应完善审计法律法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计人员不负责任、被审单位明知故犯等现象可以依法处理、执法有规、用法有据,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合法合规及效率性[2]。
        2.3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地区公共投资项目情况,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履行规定流程和审批复核程序,严格审计报告和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为主,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审计监督,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合理确定审计重点,运用先进技术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各省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本地区投资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投资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
        2.4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审计队伍水平直接决定审计质量,我国审计任务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直接面临审计力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难题,一方面,要增加审计人员数量,扩大公务人员的招录比例,推广审计部门人员公开考试聘用制度,吸纳专业人才加入政府审计队伍,以扩充政府审计机关审计队伍。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从事审计工作多年的人员,要定期组织培训,既要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又要具备高效地沟通协调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另外政府部门可建立中介机构库,对审计中介机构进行评分,保障项目审计人员的专业性。审计机关因编制有限无法招收审计人才时也可从中介机构外聘,但应严格把关,依法审慎进行,要加强全过程监管,对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严重失信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要加大通报和责任追究力度[3]。
        2.5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强化外部监督
        各级审计机关要严格遵守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资审计制度,认真履行工程结算审计法定职责,促进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提高投资绩效。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损失浪费等问题线索,应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要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机制,促进整改落实和追责问责;审计机关应强化审计外部监督,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禁止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审计成果公布时予以删减,剩余信息依法公开;同时,要注重公布审计成果的深度,尤其是审计工作中查出的重要问题、被审单位整改情况等核心内容,避免审计成果公告流于形式而未起到实质性监督作用。
        3.结束语
        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能够对政府投资效益做出合理地评价,不仅可以完善建设项目的全部开展,减少项目完成时间,保证项目完成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还能促进财政资金高效利用,提升国家资产使用效益,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虽然发展的过程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我们要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许敏.新形势下加强政府投资审计质量控制的思考[J].中国审计,2018(08).
        [2]张桂清.浅谈新形势下基层审计机关提高审理工作质量的思路与具体措施[J].财经界,2018(07).
        [3]彭娟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问题研究[J].中国经贸,2018(08).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