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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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村镇建设品位也在不断的提升,本文结合多作工作经验,针对如何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村镇建设规划管理
1、前言
当前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如火如荼,在村镇建设过程中,应该重视和加强村镇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实施管理工作,统筹城乡发展,使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能更上一个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因此,搞好村镇建设工作对推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县村镇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村镇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规划工作相对滞后、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我县村镇建设基本上仍处于自发状态,村镇经济建设发展水平不高,土地资源浪费、环境脏乱差、开发建设成本增加、建设水平不高、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突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人受利益驱使,为补偿抢建、为谋暴利私建“小产权房”等,在一些建设热点地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呈现加剧趋势。
3、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
3.1 因地制宜、科学编制规划的原则。我县地处典型的山区丘陵地带,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各个乡镇村镇建设的条件亦不相同,因此,在规划编制上各个乡镇必须立足现状,突出重点,挖掘特色,重视成效,确保各个乡镇规划的科学编制。
3.2 保护耕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编制必须突出保护耕地的主题,强化对圩镇内空闲土地的充分利用,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对圩镇内闲置院、空闲地,搬迁户旧宅基、无合法有效土地应用手续的各种临时性占地等都要纳入统一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理安排圩镇建设用地。
3.3 适度超前、强化管理的原则。规划编制必须保持高标准、高质量,建立精品意识,要站在小城镇建设的高度,努力从规模扩大转变到进步质量和程度上来,适应圩镇居民生活程度不断进步的需求。村镇内部住宅建设要逐步达到局部成排、整体有序的效果。在圩镇规划区内,要加强对主干道路两侧的建设管理,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农(居)民住宅,必须严格按规划实施。加强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在乡镇总体规划中体现,在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
4、如何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4.1、落实规划编制责任,加快制定和完善村镇规划,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村镇规划是村镇发展的蓝图,是农村社会不可偏废的公共政策,是建设和管理村镇的基本依据。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各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村庄规划以建制村为编制单元,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4.2、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
4.2.1建立健全村镇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在村镇进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和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具体实施规划管理时,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既要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约束、调节和引导作用,又要考虑方便群众,简便易行,各项许可要免费办理、限时办结。
4.2.2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在目前农村地区设计人才短缺的情况下,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农村实际,编制具有地方特色而且能为农民接受的村镇住宅建筑设计图集,免费提供给农民选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应加强对居民住宅建设的引导,在村镇规划区内凡是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和未选用住宅建筑设计图集方案的住宅,要由有资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设计,减少和杜绝无证设计和无设计施工。
4.3.3加强村镇特色建筑景观风貌引导。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村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规划时,应根据我县村镇特点提出特色建筑景观风貌引导,对建筑造型、层高、高度、色彩、材质等作出规定,小城镇居民住宅不宜超过6层,村庄居民住宅不宜超过4层,可依照居民申请建房具体区块、村落的规划指标,确定居民住宅建筑的高度和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以引导村镇形成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建筑风貌。
4.4、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4.4.1明确质量监管主体。凡属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建设工程,均由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协助。其他建设工程由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具体负责日常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帮助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做好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4.4.2加强建设工程竣工管理。凡应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应由建设方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进行监督。建设方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限时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报备案,否则,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5.5、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乡镇国土所、规划建设管理所、村民委员会和村庄规划建设协管员的作用,建立执法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辖区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对于辖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予以拆除,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监督、制止和查处不力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6、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措施
6.6.1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设。各乡镇应设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暂时不具备单独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乡镇,可在国土所加挂“规划建设管理所”牌子,并至少配备2名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的专业人员,业务上接受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指导,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规划建设协管员,负责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6.6.2各乡镇要加大对村镇建设投入。要将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视财力逐年增加。从小城镇范围内建设项目征收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应部分用于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鼓励社会各界捐助村镇规划建设经费,支持村镇建设发展。
6.6.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社会依法建设意识。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国土所等部门利用节假日和其他村民相对集中的时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规划公示、现场讲解、标语进村等形式,让农村居民了解本地规划内容和有关法规,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努力建设美好家园,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
6.6.4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新上任的镇长、分管副镇长、规划建设管理所业务骨干及村庄规划建设协管员,都必须经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农村个体建筑工匠培训制度,提高农村工程施工人员素质。
5、结束语
我国的村镇建设工作,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就。但是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如果要走入更高的、更科学的层次,就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理论与实践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要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便更有效的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