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摘要:在信息、科技、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下,机械电子产品几乎已经成为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并关系到人们的信息安全与财产安全。因此,机械电子产品的质量也愈发受到关注。本文探讨了机械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技术。
关键词:机械电子;质量;监督检验;技术手段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信息技术获得了飞速发展,各行各业对机械电子产品的需求量不断提高。电子产品的质量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是现阶机械电子领域的重要工作。对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管,不能过分依赖于质量监督部门,更应该全面数量质量意识,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提高质量检验设备的先进性,用高品质的电子产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1.机械电子产品浅析
1.1机械电子产品的概念
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而成的产品和配件被统称为机械电子产品,主要特点是:需要电源提供的电力支持;将数字或者模拟信息流转作为运行载体。机械电子产品以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为主导,在机械技术的基础上,联合了传感、软件编程、自控、信息技术等多种技术,实现了信息流、物质流、能量流的协调和有序运动,最终形成具有高效、节能优势的产品。
1.2机械电子产品的分类
①按应用领域分类:电子通信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雷达产品、电子材料产品、计算机产品、电子专用产品、广播电视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等。
②按应用行业分类:工控类电子产品、航天航空类电子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娱乐类电子产品、医疗类电子产品和军事类电子产品等。
1.3质量监督检验对于机械电子产品的意义
数据显示:2011年的1月~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接收到306903件消费者投诉案。其中电子产品投诉案约为22.2%;产品质量投诉51.6%。由此可见,机械电子产品的质量问题十分严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企业获得了机械电子产品的生产资质之后,为了追求利润而降低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为了实现更加科学、严谨、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必须要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利用大数据、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效率,促进我国机械电子行业的稳定发展。
2.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方式
质量监督检验指的是根据规范要求,质检部门对机械电子产品的整机、元件、原材料、零件质量进行检测。主要有以下几种质量检验方式:
2.1集中检验
在企业管理人员的组织下,质检部门统一安排、管理检验人员,全面了解机械电子产品的成品质量、生产过程以及原材料、配套器件、外购件的购入途径,并做出质量评估。
2.2集中和分散检验相结合
①进货与来料质量的检验:正式投入生产之前,企业首先要安排检验人员检测外采购件、定制结构件、元器件、零部件的质量,并做好检测记录,将质检结果详细备案,形成报告。
②制程检验:包括装配检验、组装检验、焊接检验、总装调试检验、成品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质量合格的产品才能进入后续的生产工序,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过关,应该及时标记、记录,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③成品与出货检验:机械电子产品制作完成后,在入库之前接受全面的质量检查,企业检验部门负责管理质检人员;车间负责管理生产工序的质检人员。所以质检工作的开展都在质检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3随机抽检
这也是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式,即随机从一品产品中抽取样本进行质量检验,根据样本的质检结果评估整批产品的总体质量合格率。抽检的质量检验对象是特定的样本,样本质量合格并不意味着整批产品的质量全部过关。随机抽检最大的特点是:即使通过抽样检验的产品,整个批次中也可能存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抽检结果代表了这个批次产品的整体质量,并无法准确的反映出每一个机械电子产品的质量。随机抽检是有一定风险性的,第一,如果把合格产品误判为不合格,则属于“生产方风险”,用α表示,α值通常控制在1.0%、5.0%、10.0%。第二,如果把不合格产品误判为合格,则属于“使用方风险”,用β表示,β值主要有两个级别标准,5.0%和10.0%。
2.4检验结果的判定
参考GB1250-89《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评估质量检验数据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应该把检验中获得的测定值或者计算值和标准中提到的极限数值进行比较。比较方法有两种:①全数值比较法:检验得到测定值之后,不做修约处理,直接用数值的全部数字和规范中的极限数值相互比较,只要极限数值超出了规定的范围,一律视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全数值比较法
②修约值比较法:参考GB8170《数值修约规则》对测定值进行修约,修约的位数要符合标准中规定的极限数值位数,再把修约后的数值和规范中提到的极限数值相互比较,最终判断实际的指标参数是否达到质量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修约值比较法
3.提高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水平的策略
3.1履行政府职能,构建完善的通告制度
作为政府机构,质检部门应该充分履行职能,当与此同时,社会大众又很容易对质检部门产生过度的依赖。所以,在对机械电子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时,质检部门既要做到不缺位,也要做到不越位,严格按照规范制度的要求去执行,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引导质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质检通告制度,让社会大众全面了解机械电子产品的质检方式方法、具体内容,提高执法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引导企业树立自查意识,加强自我监督,让机械电子产品的质量检测成为企业自发、自觉的行为。
3.2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
“人”是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提高主体的质量意识,对于机械电子产品的质检工作至关重要。质量意识的本质内涵往往体现在产品的质量行为中,如果生产电子产品的企业质量意识薄弱,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较低,那么质量行为的规范性必然不足,也就无法控制产品质量。鉴于此,生产企业应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通过多元化的宣传途径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强化员工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感,潜移默化的培养员工的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生产理念,减少人为失误。针对不规范的生产行为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秉持“依法监督”的管理理念,提高员工对不规范质量行为的辨识能力与防范能力,重视预防控制,而不是在发现质量问题后被动的处理。将质量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负责质检的员工需要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发现质量问题后能够提出专业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企业也要完善质检体系,适当增加质检工作的资金投入,配备现代化的质量检测设备,不断的优化检测技术。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全社会对机械电子产品需求的提高,产品质量问题备受关注。在质检部门发挥政府职能的基础上,生产企业也要全面树立自查意识,严把质量关卡,为机械电子产品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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